同瞾砂石加工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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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项目名称: 同瞾砂石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广元同瞾建材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1年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同瞾砂石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101-510823-04-01-592550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剑阁县下寺镇清江社区六组、七组,污水处理厂东侧地理坐标经度:1055604.534, 纬度:323093.841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

2、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川投资备【2101-510823-04-01-592550】FGQB-0008号总投资(万元)4000.00环保投资(万元)25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6.25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同瞾砂石加工于2021年5月已完成设备安装,但未进行生产。广元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8月10日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元环罚(2021)32号”用地(用海)面积(m2)151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本项目属于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选址位于剑门工业园内。四川省环境

3、保护厅出具了关于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函(川环建函【2013】174号)。同意设立剑门工业园区和普安工业园区。剑门工业园区于2007年9月经广元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位于剑阁县下寺镇拐枣坝,规划面积1.04km2,主导产业为农业副产品加工业、纺织服装加工业、机电配套加工业等。2012年,剑门工业园区扩区,面积由原有的1.04km2扩至5.91km2,主导产业以新材料、建工建材、机械电子、食品加工、纺织、服装为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3年5月由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13年5月14日,四川省环保

4、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在成都召开了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并于2013年7月23日出具了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函(川环建函【2013】174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项目,选址于剑阁经济开发区剑阁县下寺镇清江社区六组、七组,污水处理厂东侧。剑阁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11日出具了相关证明,同意广元同瞾建材有限公司选址于剑门工业园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东建设砂石加工项目,详见附件。项目总用地面积15111平方米,占地性质为园区防护绿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及基本农田保护区,项目属于临

5、时工程,属于临时用地,营运时间为两年,项目临时用地到期后广元同瞾建材有限公司作为责任主体,将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场地恢复。同时,建设单位在运营期间若遇到城市发展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其他需收回使用该土地的情形,将无偿退回该土地。剑阁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7月9日出具了关于广元同瞾建材有限公司临时使用土地的批复,并提出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须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并严格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恢复土地原貌,详见附件。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剑门工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符合性表1-1 项目与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剑门工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符合性项目

6、规划相关内容本项目符合性产业定位以建工建材为主本项目为砂石加工属建材类项目符合规划范围剑门工业园:东至下寺镇大桥村六组,南至京昆高速,西至下寺镇渡口社区三组,北至清江河。其中剑门工业园4.8926km2本项目选址于剑门工业园区内进行建设符合基础设施规划(1)给水工程规划:由剑阁县城市自来水厂供水。(2)排水工程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 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清江河;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由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至清江河。(3)能源规划:规划区鼓励使用天然气、电,入园企业采用燃煤锅炉应同步配套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除尘、脱硫设施。项

7、目生活用水由剑阁县城市自来水厂供水;生产用水由园区内污水处理厂供给;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符合鼓励和禁止入规划区行业名录鼓励类:(1)符合各工业园主导产业的企业;(2)各工业园主导产业或重要项目的上下游企业,或有利于区域实现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企业,若与各工业园或各片区主业发展不形成交叉影响,鼓励其发展。禁止类:禁止发展焦化、黄磷等大气污染排放量大的项目;禁止发展印染、皮革、化学制浆造纸、生物发酵原料药、屠宰等废水排放量大的项目。允许类:不属于上述鼓励类、禁止类,选址与周围环境相容的其他项目。因本项目不属于剑门工业园区鼓励类、禁止类,选址与周围环境相容的其他项目。故属于允许类。

8、符合项目与广元市砂石行业企业环境管理规范(试行)(广环发20192 号)的符合性表1-2 项目与广元市砂石行业企业环境管理规范(试行)的符合性对照表广元市砂石行业企业环境管理规范(试行)(广环发20192 号)规项目情况符合性结论1、堆场防尘: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严密围挡。设置实体墙围挡的,墙高不低于堆放物高度。设置防风抑尘网的应符合下列规定:1)除留出用于装卸的专用通道外,堆场周围必须全部建设闭合的防风抑尘网。2)防风抑尘网高度应根据堆垛高度确定,原则上应高于堆垛至少2米。3)防风抑尘网必须设置基础,确保牢固。4)防风抑尘网板材要能够达到防风抑尘要求。5)除正

9、在装卸的作业面外,对堆存的物料必须全部覆盖,覆盖布(网)要用重物压实。覆盖布(网)必须是合格产品,要有足够的密度、强度、韧度,无明显破损。6)安设固定式和移动式喷淋装置,喷洒面积要覆盖整个物料场:喷枪的布置和选型应结合堆场面积、物料堆垛高度等条件综合确定。喷洒面积必须覆盖堆场全部区域。供水系统压力应满足喷枪射程要求。喷洒强度及频率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情况每天喷洒不少于4次,每次不低于20分钟。恶劣天气,要按照应急预警通知要求加大喷洒频率。覆盖完整的堆场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喷洒次数,以不产生扬尘为目标。厂区道路需定期洒水、清扫保洁,时刻确保干净整洁、车辆行驶无扬尘。喷洒水系统可采用集中控制和分

10、散控制,以集中控制为宜。原料堆场设置严密围挡(防尘网);装卸在堆场内进行,堆场四周全部建设闭合的防风抑尘网,高度高于堆垛至少2m。除正在装卸的作业面外,对堆存的物料全部覆盖,覆盖网(布)用重物压实。安装固定式或移动式的喷淋装置,喷洒面积要覆盖整个物料场;成品堆场采取地面硬化,除车辆进出口外,进行封闭,上方采用彩钢顶棚;严格落实,满足要求2、生产过程:装载机(铲车)给皮带机落料口上料时,上料口应在封闭的空间内部,必须有洒水装置或灰尘收集装置。2、使用皮带机运送物料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固定式皮带机架离地面应有一定高度,以便清扫。(2)皮带机传输部分应进行封闭。3、生产过程要在封闭的环境内进行,

11、并采取集尘、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4、破碎机要有洒水装置或粉尘收集装置。5、对于环评规定洗砂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的,要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确保洗砂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对环评规定经处理后可以部分外排的,要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洗砂废水经处理后排放部分清水,严禁未经处理将洗砂废水直排外环境。1、铲车给皮带机上料口全封闭,设置喷淋水管洒水装置。2、皮带机传输部分全密封,设置喷淋装置。3、生产加工区全封闭,各设置均喷淋洒水装置严格落实,满足要求3、进出车辆:进出场的运输车辆必须覆盖严实。出场时车辆底盘、车轮和车身周围必须冲洗干净,不得带尘上路。进出场的运输车辆覆盖严实。出场时车辆底盘、车

12、轮和车身周围冲洗干净,厂区内设置专门的洗车平台。严格落实,满足要求4、道路:厂区道路要做硬化处理并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安排人员及时清扫、冲洗,时刻确保路面无积尘,车辆行驶无扬尘。厂区道路做硬化处理并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安排人员及时清扫、冲洗。严格落实,满足要求综合以上分析可知,项目的建设具有规划符合性。其他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与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广府发20214号)符合性分析如下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

13、区管控的通知(广府发20214 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加快中国最干净城市建设,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打造四川绿色低碳发展的广元样板。1、划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共66个环境管控单元。(1)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

14、境保护为主的区域,全市划分优先保护单元26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2)重点管控单元。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全市划分重点管控单元33个。其中:城镇重点单元7个,工业重点单元23个,环境要素重点单元3个。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城镇规划区和产业集聚的工业园区(集聚区)等。(3)一般管控单元。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全市划分一般管控单元7个。2、明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针对划定的分区管控单元提出市、县(区)总体准入要求和各管控单元具体管控要求。(1)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

15、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或依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条件开发的区域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2)重点管控单元。以环境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为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污染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其中,城镇重点单元围绕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品质宜居城,优化空间布局。禁止新建高污染、高风险工业企业,引导现有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退城入园,有序搬迁。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大气移动源、扬尘源管控,推动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业重点单元严格执行相关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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