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生产补贴工作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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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粮食生产补贴工作意见各村、镇直有关单位:对农民种植粮食的补贴是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的重要内容,它对于维护国家的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不断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具为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XX年我镇粮食生产补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严格执行粮食生产补贴政策今年对种植粮食的农民进行直接补贴,与往年有所不同。根据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决定对种植农民的补贴,在去年水稻直补的基础上,又增加农资增支综合补贴。1、对种植水稻、小麦的农民实行农资增支综合补贴(简称:综合补贴)。党中央、国务院为了保证农业持续增效,并制定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考虑

2、到当前农业生产环节中,化肥、农药、柴油、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涨价因素,在实行水稻直补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多亿,对种粮农民实行农资增支综合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农民的实际种植面积(即承包面积加自留地),每亩水稻补贴15元,每亩小麦补贴10元。2、对种植水稻的农民进行直接补贴(简称直补)的政策不变。XX年省委对种植水稻农民的直接补贴坚持“五个不变”,即:补贴的标准不变;补贴的办法不变;粮食主产区范围不变;补贴的时间不变;资金管理的办法不变。二、坚持谁种植、谁得补贴的原则综合补贴和直补资金必须遵循谁种植,补贴给谁的原则,土地转让给他人耕种的,补贴应补给耕种者,抛荒的耕地不予补贴。面积核

3、实中、应按实际种植面积确定,原则上可参照承包面积。对稻鱼共作栽培模式,统一按60%面积折算水稻种植面积,未种植小麦、水稻的农田一律不予补贴。三、坚持规范的操作程序今年小麦、水稻的综合补贴和直补重点抓好农户申报、面积核实、张榜公布和资金兑付四个环节。1、农户申报:农户的种植粮食面积的申报由村负责。小麦种植面积在5月12日前申报结束,水稻在6月30日前申报结束。2、面积核实:由村干部将农民种植粮食的面积汇总后,对照承包面积逐户进行核实,特殊情况达田核实。在此基础上填写好综合补贴或直补面积表,并由农民签字或盖章。3、张榜公布:张榜公布狠抓三个重点:一是将综合补贴或直补面积农户签字盖章表公示上墙;二是

4、将种粮大户(面积在10亩以上)和村干部的补贴面积公示上墙;三是5月12日前以组为单位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农民提出异议的村里必须及时纠正。公示后村民没有异议的再由村统一上报镇政府。二项补贴面积表上报镇政府的时间:小麦种植面积表的上报时间5月18日前,水稻种植面积表上报时间7月10日前。4、资金兑付;今年小麦、水稻的综合补贴和直补资金实行存折发放,由市财政局按照上报的小麦、水稻种植面积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统一拨付给市信用联社,用电脑分户打印存折。再由财政所派人到村、直接发放到户。资金兑付最迟于9月20日前结束。四、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补贴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粮食生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经管站负责小麦、水稻面积核查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信用社和财政所要认真做好综合补贴和直补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资金不折不扣的兑付到农民手中,严禁挪用、截留和克扣。对虚报面积套取补贴资金的村或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各村要对本村的粮食生产补贴工作全面负责,实行村主任负责制。镇政府向全镇公布粮食生产补贴工作监督电话,及时核实并处理来信来访,对违反政策规定的人和事,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第 页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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