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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况一览表解除和终止条件期限经济补偿金协商解除单位提出不论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也不需要任何条件,都可以协商解除无要求需支付员工提出无要求不需支付单位解除的情形即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随时无需支付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随时无需支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随时无需支付兼职,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提出拒不改正的随时无需支付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趁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随时无需支付被追究刑事责任随时无需支付预告通知解除(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提前30天或支付一个月工资需支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的提前30天或支付一个月工资需支付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且无法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提前30天或支付一个月工资需支付裁员解除破产重整;经营严重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后仍需裁员;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裁员需支付员工解除的情形提前30天通知解除不论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也不需要任何条件,劳动者都可以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天通知无需支付提前3天通知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无需支付随时通知解除未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和条件随时通知需支付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随时通知需支付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随时通知需支付员工解除的情形随时通知解除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随时通知需支付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的随时通知需支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随时通知需支付无需通知立即解除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立即解除,无需通知需支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立即解除,无需通知需支付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需支付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需支付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无需支付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
4、0岁,男60岁)无需支付劳动者死亡、或被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的无需支付单位被宣告破产需支付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需支付不得解除或需逾期终止的情形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两部赔偿金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一、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
5、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二、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
6、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三、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即应发工资。四、计算经济补偿中劳动者工作年限的确定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应当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
7、,即在劳动者入职之日开始计算。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五、“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理解与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满六个月的”,是指四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如八个月;第二种情形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下,如劳动者工作三个月;第三种情形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但余下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如三年零九个月;第四种情形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但余下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下的,如二年零四个月。法律中出现“以上”、 “以下”、 “以内”、 “届满”,包括本数;出现“不满”、 “以外”,不包括本数,劳动合同法规定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即刚好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