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小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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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名称义务教育小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受控状态小学教师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编号第 1 章总则第 1 条指导思想。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为教师的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激励性原则。3. 客观性原则。第 3 条适用范围。本校内所有科目教师绩效考核管理均依照本制度执行。第 2 章绩效考核管理第 4 条绩效考核内容1. 职业道德(10 分)。职业道德考核应严格依据教师职业标准进行,教师职业道德标准见教师职业 道德考核办法。2. 考勤管理(10 分)。教师迟到、早退、病事假

2、,除按学校规定扣除津贴外,另扣考核分。旷工半天,扣考核分 5 分;迟到 1 次,扣考核分 1 分;病、事假 1 天,扣考核分 0.5 分;住院病假 1 天,扣考核分 0.2 分;各项活动请假,扣考核分 0.2 分;无故不到,扣考核分 2 分。3.教育教学管理(55 分)。(1)教学工作量。由于学科课程设置和所教年级阶段不同,对各科核定不同的系数,详情如下表所示。各科目核定系数年级低年级中年级高年级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品德其他科目1.11.11.01.01.01.151.151.11.01.01.21.21.11.01.0说明:1.品德课低年级为品德与生活,中、高年级为品德与社会 2.其他科目包括科

3、学、音乐、体育、美术等学校根据考核期内教学工作总量(课程设置系数值和)和人数得出平均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高于平均工作量,得 10 分,每比平均工作量少个百分点,扣分,依次类推。(2)教学成绩。教学成绩依据本区域教管办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成绩为准,排13 名得 15 分,每降_名减 1 分,依次类推;若担任两科考试科目,在折合平均分的基础上增加 5%的权重;没有考试科目的 教师,取全体教师平均分。(3) 课堂教学。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由本教研组教师及主管领导进行评议,优秀记 910 分,合格记 7 8 分,基本合格记 56 分,不合格记 5 分以下。(4) 教案管理。根据备课格式的规范性、备课内容等

4、进行综合评分,优秀记 45 分,合格记 23 分, 基本合格记 1 分,不合格记 0 分。(5) 作业检查及辅导。学校教务处每月对教师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做检查登记,折合成最后成绩。体育课允许无作业,依据两操一课活动的开展情况、运动项目的开展情况、体育成绩等内容进行考核,本项 最高得分为 5 分。(6)评教管理。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和教研组组长组成评教小组听课查课,了解各科教师教学能力、教学态度、教学效果,收集学生反映并做好记录,期末对各任课教师进行综合评定打分。优秀记 910 分, 合格记 78 分,基本合格记 56 分,不合格记 4 分以下。4. 教研活动(15 分)。教师应按要求进行教研活动,

5、教研组及考核小组依据教师在教研活动中的表现 及活动记录予以评分。教研组内教师共同评议占 70%,考核小组评议占 30%。5. 加减分(10 分)。在考核期内,教师考核的加减分内容参照教师奖惩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第 5 条考核组织和领导。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对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2.教务处和教研组参与绩效考核具体实施。第 6 条考核时间和方式。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分为平时绩效考核、学期绩效考核和学年绩效考核。1.2.3.平时绩效考核重点考核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以及出勤情况。 平时绩效考核每月一次,在月末进行。学期和学年绩效考核

6、以平时绩效考核为基础,分别在学期末和学年末进行。第 7 条考核等级划分。绩效考核结果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重奖,其比例一般控制在参考教职工总数的 5%左右。第 8 条考核结果应用。1.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本校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和评模评先的主要依据。考核期内,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的教师,不予发放当期奖励性绩效工资。2.教师考核期内有以下行为的,绩效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称职(1) 考核期内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2) 考核期内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3) 违反规定进行有偿家教,或未经允许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的。 (4)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被追究刑事责任的。(5)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第 3 章附则第 9 条本制度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广泛征求全校教职员工意见后制定,并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教育局批准,在本校公开实施。第 10 条相关说明编制人员编制日期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最终解释。审核人员审核日期批准人员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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