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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万吨选煤厂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安全评估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 对选煤厂减少事故, 排除隐患起 着预判作用。 为扎实做好安全评估工作, 确保本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特制定本 制度。第二条 安全评估的意义: 通过安全评估, 促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建设; 促进各级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升, 自觉 规范自身安全管理行为; 促进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及时消除安全管理薄 弱区;实施安全生产全方位监察、全过程把关,形成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 治理、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变事故处理为事前防 范。第三条
2、安全评估的工作原则:依据政策、制度、规范和标准,按照程序、 步骤和方法,实现从定量到定性、 从主观到客观、 从过程到结束、 从表面到本质, 全方位的对评估单位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第四条 安全评估领导机构组 长:厂 长副组长:副厂长成 员:各车间(科室)负责人、班组长、安全员、技术员、专员主管职 责:厂长负责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的领导、组织、协调、分工。安委会负责风险辨识、 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的策划、 实施、检查与监测工作; 审查风险评价,制定重大危险源清单 ,必要时及时更新清单成员负责本车间(科室) 、班组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工作。第二章 工作程序第五条 风险辨识的范围1、
3、选煤厂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如生产、起重、运输、登高、动火、维 修作业、办公活动等) 。2、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本厂人员及外来人员) 。3、工作场所的所有设施(包括租赁设备或设施) 。4、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5、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6、危险因素分类按能量分七种: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生物因素、 人机工程因素(心理、生理) 。7、按层次辨识:厂址、厂区布局、建(构)筑物、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 备、装置等。第六条 风险辨识方法1、选煤厂安环科组织各车间有关人员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的方案进行 风险的充分排查。2、选煤厂采用询问、交谈、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对
4、工作任务分析、 安全检查表等方法较直观地辨识风险。第七条 风险评价1、在风险辨识基础上,各车间可用以下方法进行风险评价:直接判定法:借助分析人员的经验、判断能力和有关标准、法规、统计资料 进行分析评价。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直接评价为重大危险源:a)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b) 不符合本地区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可能导致危险;c) 相关方(含员工)强烈投诉或抱怨的危险源;d)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的重大危险和行为性危险因素。2、选煤厂安委会根据各部门提出的风险, 整理形成危险源辨识表。同时, 组织评估小组人员对 危险源评价表 和车间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复评, 形 成重大危险源清单 。第八
5、条 风险控制管理1、依据重大危险源清单,根据重大危险特性和属性,组织、制订与选煤 厂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方案或风险控制措施。2、风险控制措施计划在实施前由安委会组织评审以下内容:a) 措施是否使风险降低到可容许水平;b) 是否可能产生新的风险;c) 是否已选定投资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d) 受影响的人员如何评价预防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能性;e) 计划措施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的可能性、大小等。3、分管副厂长负责检查监督方案和控制措施实施进程。4、安委会对潜在的重大危险源, 制订详细的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加以控制。5、对可以承受的一般风险,可采用运行控制或测量和监视进行控制,以避 免转化为重大危险源。6、对风险
6、较小的风险,不必采取特别或附加的控制措施,由各车间应用现场整改或日常控制的方法予以解决。第九条 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周期及更新选煤厂每半年由安委会组织对危险源清单和重要危险源清单进行一 次评审和确认,当发生如下情况时,安委会组织各部门按照第五、第六、第七条 款及时辨识、评价和更新危险源清单及重大危险源清单 。a)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重大变化;b)选煤厂的产品、活动、设备、设施、作业条件发生显著变化;c)管理评审及审核结论要求;d)相关方强烈愿望等。第三章 考核标准第十条 前提条件:( 一)杜绝轻伤以上人身事故;(二)杜绝二级以上非人身伤害(三)杜绝人员的“行为不规范、操作不达标”和设备存
7、在安全隐患;(四)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公司考核一级标准) 。第十一条 考核标准(一)集团公司安全目标的贯彻实施:1、重大灾害防治措施落实到位;2、组织正规循环作业,厂生产部门定员;3、安全生产标准化实现动态达标。(二)集团公司及 500 万吨选煤厂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第四章 检查验收第十二条 每月厂级标准化检查时,对各车间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状况检查 评估。第十三条安全评估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查资料和查现场相结合的方 法,对各单位按有关规章制度组织生产情况, 人的安全管理行为、安全管理制度 执行力、安全生产系统、装备、设备设施及技术管理等安全程度进行总体评估。第十四条 所有评估人员必须严格评
8、估标准,确保安全评估工作的权威性、 科学性、公正性,不得玩忽职守,草率处理,不得故意降低评估标准,并对安全 评估结果负全责。第五章保障措施第九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评估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指示 精神,积极开展现场安全评估活动,不断夯实厂安全生产的基础。第十条 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充分保证安全生产必须的 各种投入。要把安全评估工作与干部职工的收入分配、政绩考核等相互挂钩,不 断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严格检查验收,严格奖惩兑现。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 职工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员及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技能。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厂安环科负责解释和修订,与上级规定相冲突的,按上 级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