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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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旭公司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保持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营运车辆的效能和降低运行消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公司所有营运车辆。第三条 市场采购部、机务、安全、维修等部门应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营运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合理改造、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第四条 车辆管理应依靠科技,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建立营运车辆质量监控体系,推广检测诊断和计算机应用等先进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机务管理水平和技术

2、水准。第五条 公司第一负责人应加强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并作为任期内日常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 公司成立总经理领导下分管领导负责制的车辆管理体系;公司车辆分管领导为公司车辆管理的第一负责人。机车管理部为车辆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和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分管领导负责。车辆管理负责人、机务管理员、机务统计员、维修班(组)长负责日常管理。第七条 总经理车辆管理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下达车辆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二、建立健全公司技术管理体系,签发管理文件,审核技术改造工作经费。三、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工作的领

3、导、监督、检查。四、对公司营运车辆选配、更新、报废进行审查。第八条 分管领导车辆管理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车辆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拟定公司车辆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作为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关责任。三、制定车辆技术管理的各级岗位责任制,明确技术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四、对总经理负责,定期向总经理汇报车辆技术管理的工作情况。五、组织安全法规教育、有关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不断提高技术管理人员、维修工、驾驶员的素质。六、推广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组织先进经验

4、和技术交流,开展爱车、节油、节胎、节料等竞赛活动。第九条 机车管理部车辆管理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车辆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定额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二、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公司车辆启用、检测、日常维护、证照的管理、技术档案更新、新车上户办证等综合技术管理;三、推广现代化管理方法,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四、认真做好公司“三证”一体化工作,落实质量管理、定额管理、轮胎管理和技术档案管理以及车辆检验、维护制度,积极开展爱车、节油、节胎、节料和技术革新活动,组织技术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五、组织实施职工专业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六、及时组织车辆技术责任

5、事故的分析、处理,开展质量评优活动;七、制订公司机务管理人员及驾驶员技术管理的岗位职责。第十条 维修部门技术管理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发布的技术管理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二、制订维修部门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三、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确保工作质量;四、推广现代化技术管理方法,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和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搞好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不断改善作业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减轻职工劳动强度;五、认真落实公司的“三证”一体化以及定额管理、质量管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按时召开质量管理例会,完成公司下达的技术管理目标;六、组织员工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不

6、断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七、及时分析、协助处理技术、质量事故,并按程序上报 。第十一条 市场采购部车辆管理主要职责一、坚持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营运车辆、零配件实行择优选配、选型、购置、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二、根据运量的需要,调查研究后提出采购计划,向董事会申报,申报同意后,办理购车手续。三、选购车辆应根据运行条件,对车辆的适应性、可靠性、经济性以及维修方便性、尾气排放标准进行选型、论证。四、通过招标办法进行车辆采购。第三章 车辆管理第一节 车辆技术管理第十二条 新车采购后,应按规定办理车辆购置税,申请机动车号牌,同时建立车辆档案,车辆档案包括: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合格证复印件、

7、车辆购置税证复印件、罐体合格证复印件等各种证件的复印件;车辆技术档案、车辆技术参数、车辆维修记录、车辆驾驶员记录、车辆运行记录、车辆异动记录等各种必要的记录。第十三条 新车在接收使用前应做到:一、接收新车时应按合同和说明书的规定,对照车辆清单或装箱单进行验收,清点随车工具及附件等;二、新车在投入使用之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制造厂的规定进行清洁、润滑、紧固以及必要的调整;三、新型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应组织驾驶员和维修工进行培训,在掌握车辆性能、使用和维修方法后方可使用;四、新车在投入使用前,应建立车辆技术档案,配备必要的附加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五、新车应严格执行走合期的各项规定,做好走合维

8、护工作;六、在索赔期内,应严格按制造厂技术要求使用。车辆发生损坏,应及时做出技术鉴定,属于制造厂责任的,机车管理部配合市场采购部按规定程序向制造厂索赔。第二节 车辆的基础管理第十四条 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一、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应系统记入车辆技术档案。机务部门必须逐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任意更改。车辆办理过户手续时,车辆技术档案应完整移交。二、车辆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性能、运行使用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检测和维修记录、以及事故处理记录等。 第十五条 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鉴定: 一、公司有关部门应按

9、规定做好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鉴定工作; 二、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鉴定,应每半年进行一次。 第十六条 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划分: 一、一级,完好车:新车行驶到40万公里以前,汽车各总成的基础件和主要零部件坚固可靠,技术性能良好;发动机运转稳定,无异响,动力性能良好,燃润料消耗不超过定额指标;废气排放、噪音符合国家标准;各项装备齐全、完好,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 二、二级,基本完好车:车辆主要技术性能和状况低于完好车的要求或行驶里程高于40万公里,但符合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能随时参加运输; 三、三级,需修车:送大修前最后一次二级维护后的车辆和正在大修或待更新尚在行驶的车

10、辆; 四、四级,停驶车:预计在短期内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车辆。 第十七条 应建立的主要技术、经济定额和指标: 一、行车燃料消耗定额:是指汽车每行驶百车公里或完成百吨公里所消耗燃料的限额。根据GBT4352-2007载货汽车运行燃料消耗量规定,按车型、使用条件、载质量和燃料种类等分别制定;二、轮胎行驶里程定额:是指新胎从开始装用,经翻新到报废总行驶里程的限额。根据车型、使用条件和轮胎性能分别制定; 三、车辆维护与小修费用定额:是指车辆每行驶一定里程,维护与小修耗用的工时和物料费用的限额。按车型和使用条件等分别制定; 四、发动机大修间隔里程定额:是指新发动机到大修,大修到大修之间所使用的里程限额

11、按型号和使用燃料类别等制定;五、完好率:是指完好车日在总车日中所占的百分比; 六、车辆平均技术等级:是指所有运输车辆技术状况的等级。计算公式如下:车辆平均技术等级(一级车数)(二级车数)(三级车数)(四级车数)/ 各级车辆的总和;七、小修频率:是指每千车公里发生小修的次数(不包括各级维护作业中的小修)。第三节 车辆维护管理第十八条 公司营运车辆维护执行“定期检测、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目的是为了保持车容整洁,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第十九条 公司营运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三个类别。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实施,一、二级维护由修理工实施。一、日常维护分出车

12、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检查维护,驾驶员应坚持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件连接紧固情况的“三检”制度,发现问题和故障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排除,以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有详细的检查登记记录。日常维护要求:对汽车外观、发动机外表进行清洁,保证车容整洁;对汽车各部位润滑油(脂)、燃油、冷却液、轮胎气压进行检视补给;对汽车制动、转向、传动、悬挂、灯光、信号等安全部位和装置及发动机运转状况进行检视、紧校,确保行车安全。机车管理部应经常对车辆日常维护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录入车辆日常维护检查记录单。同时,公司不定期举行爱车例保竞赛活动,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日常维护。日常维护纳入驾驶员个人考核。

13、二、一级维护周期间隔里程为12000公里。一级维护由修理工负责实施。其作业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作等安全部件;按规定扭矩检查紧固汽车外露各连接机件的螺栓、螺母;按规定的润滑部位加注或增添润滑油和润滑脂,保持各润滑部位润滑性能良好。三、二级维护周期间隔里程为36000公里。二级维护由修理工负责实施。其作业中心内容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翻面换位,检查和调整发动机工作状况及排放污染控制装置等。车辆二级维护前,应根据该车历史维护记录,结合驾驶员反映的

14、该车使用技术状况,确定检测项目,然后进行不解体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了解和掌握车辆技术状况以及各部磨损情况,依据检测结果和该车技术状况进行故障诊断,进而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作业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季节性维护也结合二级维护一起进行。在二级维护过程中要进行过程检验,并做检验记录。在检验过程中,维护项目的技术要求要满足相应的技术标准或原厂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二级维护作业完工后,检验人员应进行整车竣工检验,有不合格的项目需返工。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应在维护记录上签章,机务部门做好登记记录。第二十条 车辆行驶里程超过相应间隔里程未提出维护申报的为漏报,未实施维护的为漏保。维护申报应在车辆确需进行维护或

15、达到间隔里程前提出,不得随意申报;一、二级维护申报应在车辆行驶至距间隔里程差 5001000 公里前提出,否则视为漏报。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应掌握所驾车辆的运行情况,根据车辆行驶里程适时向机车管理部提出一、二级维护申报。一、一级维护由驾驶员提前向机务部门申报,同意后,不能回公司的,应到指定维修单位或正规的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护作业。二、二级维护亦由驾驶员提前向机务部门申报,机务部门应会同调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将车辆调回公司,由公司修理工对其进行二级维护作业。机务部门应根据公司车辆的运营情况制订二级维护计划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三、机务部门应将一、二级维护申报、执行等情况立帐成册,以备查阅 。第二十二条 各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应严格执行车辆二级维护计划。遇特殊情况,机务部门与调度部门协商后可灵活安排车辆实施二级维护计划。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应随车携带车辆维护登记本,一车一本,本随车走,一年一换。每次做完一、二级维护后,须在本上记录维护项目、行驶里程数等信息,并由机务维修部门签字且加盖维护专用章,无签字或未盖章的记录无效,涂改无效。因休假、调车等因素离车的,应在离车前将记录本转交接车驾驶员或机务部门。驾驶员应妥善保管维护本,年底须交至机车管理部存档。第二十四条 实行车辆一、二级维护签章及定期检查制度。每月底,机车管理部逐车检查一、二级维护完成情况;同时,有关部门不定期对一、二级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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