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隆安县百兴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建筑涂料生产项目环评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宁市隆安县百兴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建筑涂料生产项目环评报告.docx(9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年产 6000 吨建筑涂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南宁市隆安县百兴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二二年四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2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4六、结论45附表 46附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3 项目监测点位分布及周边环境关系图附图 4 项目在隆安华侨管理区规划中的位置附图 5 项目在南宁市水功能区划图位置附图 6 项目在排水路径图附件:附件 1 委托
2、书附件 2 备案证明附件 3 土地购买协议附件 4 监测报告附件 5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隆安华侨管理区(原广西隆安华侨经济区) 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意见的函(南环2014556 号)附件 6 项目入园证明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 6000 吨建筑涂料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104-450123-04-01-93931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隆安县华侨管理区(地块编号:A2- 1(1)地理坐标东经 107 度 52 分 35.520 秒,北纬 23 度 3 分 45.979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41 涂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 造业
3、 26-44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 似产品制造 264-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发 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部门南宁市隆安县发展改革和 科学技术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文号2104-450123-04-01-939313总投资(万元)3630环保投资(万元)35.5环保投资占比(%)0.98施工工期1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11423.77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无规划情况项目位于的工业园名称为隆安华侨
4、管理区,是 2007 年 12 月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 立工业园区,审批文件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2007】238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隆安华侨管理区的批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隆安华侨管理区管委会于 2007 年委托南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就园区总体规划编 制了广西隆安华侨管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 8 月通过原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审查。 规划实施 7 年后,隆安华侨管理区管委会于 2013 年委托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 隆安华侨管理区(原广西隆安华侨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跟踪评价报 告书于 2014 年 5 月获得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意见的
5、函(南环2014556 号)(附件 5)1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隆安华侨管理区总体规划(20032023)相符性分析根据表 1- 1 可知,本项目符合隆安华侨管理区总体规划(20032023)中的相关规划要求。表 1-1 项目与隆安华侨管理区总体规划(20032023)相符性分析一览表规划要求本项目情况工业发展规划隆安华侨管理区(原广西降安华侨经济区)主要以食品精加工产业、 医药保健产业、能源材料产业、化工产业、高新科技产业为主, 限制 发展耗水量大、水污染严重和大气污染严重的产业, 如: 榨糖、制浆 造纸、橡胶制品、制革、金属冶炼、电解电镀、印染、农药、石油加 工及炼焦等。本
6、项目从事建筑涂料的生产,耗水量不大, 排放的废气和废水量较小。不属于耗水量大、水污染严重和大气 污染严重的产业,符合 园区定位用地布局规划一期建设用地的工业用地主要集中于中部、东北部地带; 居住用地在 浪湾大道周边;公共设施用地结合居住用地主要布置在管理区南面; 仓储用地布置在东北角。二期在一期的基础上, 工业用地往东、往北 发展, 工业用地布局主要集中管理区的东北角及中部地带; 居住用地 在浪湾大道以北;公共设施用地结合居住用地主要布置在管理区南 面;仓储用地布置在总部及东北角。项目位于隆安县华侨管理区(地块编号:A2- 1(1) ,位于管 理区一期建设用地中的一类建设用地上(见 附图 4)
7、,符合用地布局 规划要求环境保护规划环境空气保护严格控制新建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的引进, 积极推进低能耗、 低污染、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 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 循环经济, 落实末端治理措施, 各类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 到 100%。对重点废气污染源实施在线监控制度。严格执行 SO2 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在 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 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 满足华侨管理区环境 空气保护要求水环境保护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积极推进水资源的梯级利 用、循环利用和废(中)水回用措施。落实末端治理措施。 各类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
8、收集率达到 100%,处理、处 置率达到 100%,排放达标率达到 100%。实行“清污分流”、 “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处理, 控制面源污染。本项目生产废水均回 用于生产,只有生活污 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 区污水管网,污废水处 理、处置率达到 100%。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 流”制度。声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区区域环境噪声水平应满足相应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类别规划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 护“三同时”制度。加强工业噪声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对于 工业企业高噪声源必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合理规划、严格审批新建项目噪声设备的生产空间布局, 企业厂界 噪声必须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根据预
9、测结果,项目运 营期厂界声环境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 区要求,满足园区声环 境保护要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管理区生活垃圾依托隆安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率达到 100%; 锅炉及燃煤锅炉灰渣利用企业自建临时灰渣库。积极推进落 实循环经济理念, 最大程度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率达到 100%,综合利用率应85%;规划管理区内企业产生危险废物,应临时贮存于企业 自建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 之后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 理、处置资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处置, 废险废物的安
10、全处 理、处置率达到 100%。危险废物贮存、转运及处理、处置 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标准执行。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 10m2 危废暂存间,委托 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一般工业 固废暂存于 20m2 的一般工业固废 贮存区,集中处理; 生 活垃圾暂存 20m2 的一 般工业固废贮存 区统 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 一处置。项目固体废物 处理 、处置率能达到 100%。重金属防治规根据管理区产业发展规划, 化工产业为管理区规划发展的产 业之一,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有少量含重金属污染物的 废水产生。根据环发2007201 号文件, 管理区内化工企本项目无含重金属的 废水产生。不属于园区 重点防控的行
11、业2划要求业必须自行处理含重金属污染物的废水并循环使用, 不允许 向右江排放, 避免对右江造成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污染物 为:汞、铅、镉、铬和类金属砷,重点防控行业为化工产业。2、与隆安华侨管理区(原广西隆安华侨经济区)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详见表 1-2。表 1-2 与隆安华侨管理区(原广西隆安华侨经济区)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1依据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本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评 价结论:到 2023 年, 规划区域的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容量不 能承载规划方案的污染物二氧化硫、总悬浮颗粒物、氮氧化物 的排放总量要求。须严格控制可能产生
12、二氧化硫、总悬浮颗粒 物、氨氮污染物的项目入园。本项目不产生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排放的颗粒物很少,符合入园企业要求。2坚持实行环保准入制度,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物达 标排放等准入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园区工业主要污染物排 放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 4944t/a 、 烟尘 4726 DA;化学需氧 量 2278t/a,氨氮 233t/a。本项目不产生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排放的颗粒物少, 可满足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3应按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本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评价 结果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禁止发展制浆造纸、燃煤发电、炼 焦业、制革等耗能高、环境污染严重的产业及地表水环境风
13、险 大的产业。本项目不属于所列的禁止 发展产业。4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要求,为更有 效控制园区燃煤烟气本项目不使用燃料。5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强化园区环保准入制度,严格控制主要污 染物的排放总量。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符合园区环保准入制度。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从事建筑涂料的生产,属于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 年本) 中“六、石油化工-(一)鼓励类-4.环保涂料”,符合广西产业政策, 且项目已通过了南宁 市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备案(见附件 2),本项目符合南宁市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 学技术局备案条件;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
14、9 号令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不属于鼓励类、禁止类和限制类,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 发200540 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为“ 允许类” 的规定,是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因此,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另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艺设计说明、生产设备清单和原辅材料耗用情况以及下现场 调查情况, 项目采取的生产工艺和使用的生产原料及生产设备均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此,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规划符合性项目所在地位于南宁市隆安县华侨管理区(地块编号: A2- 1(1),位于华侨管理区一 期建设用地中的一类建设用地上(见附图 4),所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脆弱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敏感目标, 本项目的建设对周3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项目所在区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