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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公示件项目名称: 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成都市大智无疆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3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 名称燃气锅炉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2-511303-04 01-663607】FGQB-0035 号建设单位 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南充市高坪区都京街道办玉皇路 1 号地理坐标( 106 度 6 分 2.894 秒, 30 度 44 分 12.284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D4430 热力生 产和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1 燃煤、 燃油锅炉总容量 65 吨/小时
2、 (45.5 兆瓦)及以下的;天然气锅炉总容量 1 吨/小时 (0.7 兆瓦) 以上的;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 (高污染燃料指国环规大气2017 2 号高污染燃料目录中规定的燃料)建设性质团新建 (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 门 (选填)高坪区发展和 改革局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 文号 (选 填)川投资备【2202-511303-04-01-663607】 FGQB-0035 号总投资 (万元)800环保投资 (万 元)63环保投资 占比 (%)7.9%施工工期5 个月是否开工
3、 建设团否是:用地 (用海) 面积 (m2 )1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 况规划名称:南充市都京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批机关: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南充市都京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南充市都京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审查意见 (川环建函2011193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与南充市高坪区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南充市高坪区都京街道办玉皇路 1 号,位于南充市规划的 工业用地范围内。建设单位与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达成了情况说明, 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厂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具备南充市人民政府 出具的国有土地使
4、用证 (南充市国用 2012 第 025879 号)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南充市高坪区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2 、与南充市高坪区都京丝纺工业园规划符合性分析2010 年,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委托南充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南 充市都京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以下简称“规划” ,同年南充市 人民政府以南府函(2010) 52 号出具了关于同意南充市都京工业园区控制 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园区同步开展了规划环评工作,原四川省环境保护 厅于 2011 出具了关于的审 查意见 (川环建函2011193 号) 根据规划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园区位于高坪区南面,东靠罗家山、西接都京货运港区、南临嘉陵 江、北靠元宝山
5、,涉及都京镇红旗坝村 5 、6 社、玉皇庙村 1 、2 、3 社, 规划区面积 1.39 平方公里,定位以丝纺服装产业为主导产业, 目前南充 市都京工业园区成立至今已超 5 年,我部 (都京丝绸文化产业园建设指 挥) 正在开展南充市都京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负面清单:1) 主导产业 (丝纺服装) 中禁止新建以下项目: 新建涉及印 (炼) 染的项目。2) 主导产业以外的产业禁止以下项目:造纸、皮革、金属冶炼、化工、药品制造、农药制造以及含焙烧、 石墨化的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业;涉及水泥炉窑或含焙 (煅) 烧工段的建材项目、平板玻璃、陶瓷;2印制电路板、集成电路制造;专业表面处理项目;食品项
6、目;不满足总量管控及环境相容要求的项目。允许类原则上未被列入鼓励类及负面清单的属允许发展类,但在具体实施 过程中切不可盲目引进项目,应注意按如下原则要求:对于不属于园区规划主导产业和重点发展方向的建设项目,若与园 区产业定位有互补作用,或属于园区重要项目的下游企业,或属于高品 质、高附加值、低污染的企业,或有利于园区实现循环经济理念和可持 续发展,可适度引入。本项目位于南充市高坪区都京街道办玉皇路 1 号,项目为热力生产 和供应项目,不属于其禁止及限制类,属于允许类,与周边城市发展相 协调的,且与区域主业不相禁忌和不形成交叉影响的企业。综合上述,评价认为项目用地符合区域用地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要
7、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充市高坪区都京街道办玉皇路 1 号内,项目为新建项 目。根据南充市都京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见附图4) 可知本项目 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相关城市规划要求。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1 年 5 月 25 日取得关于南充嘉 美印染有限公司蜡印清洁生产工艺应用及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的批复 (川环审批2011 192 号) 、2014 年 6 月 4 日关于南充 嘉美印染有限公司高坪区都京丝纺工业园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批复 (南市环函2014194 号) 、2014 年 9 月 30 日四川省环境 保
8、护厅关于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燃煤背压热电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 (川环审批2014535 号) ,并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对 三期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本项目租用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所建部分厂3房用于生产,不涉及新征用地,不改变其用地性质。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发展用地规划。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9) ,项目属于“D4430 热 力生产和供应”类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 2019 年第 29 号令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 (2019 本) 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 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项目属于允许类。
9、另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艺设 计说明、生产设备清单和原辅材料耗用情况以及现场调查情况,项目所 采取的生产工艺和使用的生产原料及生产设备均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 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 时 , 本 项 目 经 高 坪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川 投 资 备【2202-511303-04-01-663607】FGQB-0035 号文件予以备案,批准本项目 建设。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3 、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 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南充市“三线一单” (阶段性成果) 文本,南充市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87.
10、17km2 ,占全市国土面 积比例 1.50%;一般生态空间面积320. 12km2,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2.56%。 南充市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 总面积 507.29km2 , 占 全市总面积的 4.06% ,主要分布在南部县、阆中市、嘉陵区、顺庆区、高 坪区、营山县、蓬安县、仪陇县和西充县。将全市的生态空间划定为优 先保护区,其他非生态空间划为一般管控区。本项目位于南充市高坪区都京街道办玉皇路 1 号,属于非生态空间, 属于一般管控区,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要求。(2) 环境质量底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根据2020 年南充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可知:2020 年,南充市主城区
11、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 366 天,达标天数 344 天,4达标比例为 94.0% ,比去年同期上升 5.0 个百分点,其中“优”162 天,所 占比例为“44.3%” ,“良”182 天,所占比例为“49.7%” 。因此,项目所在区 域为不达标区。地表水环境:根据南充市国 (省) 控地表水断面水质状况月报 可知: “嘉陵江金溪电站断面、小渡口断面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 量准 (GB3838-2002) II 类水域标准要求。 ”土壤质量底线:根据调查,无土壤污染风险。厂区内现阶段涉及土 壤污染风险已重点防渗,无土壤污染风险。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的。(3) 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
12、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 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 。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其用水、用电 均于来源于城市供水、供电系统,其用水用电均较小,用地为规划的工 业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水资源、土地资源利用及能源消耗符合要求。因此,资源的利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4) 负面清单根据四川省“三线一单”数据分析系统网,本项目区域为工业重点 管控单元,详见下图:5本项目图 1-1 四川省生态红线分布图本项目图 1-2 高坪区生态红线分布图由上图可知,本项目区域为工业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详见下表:表1-1 本项目与工业重点管控单元的符合性分析6单 元 类 别工 业 重 点 管 控 单
13、 元管 控 类 别管控要求本项目判定结果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空 间 布 局 约 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要求(1) 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 (包括 岷江干流、沱江干流、赤水河干流、嘉陵 江、雅砻江干流) 1 公里【指长江干支线 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部门河道管理边界范 围) 向路域纵深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 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2) 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新 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新建石油化工、 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 (3) 禁入黑色、有色金属的矿石冶炼和 焦化、电镀等高污染项目。 (4) 禁止新 增燃煤项目。 (5) 禁止生产高 VOCs 含 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新、改、扩建项目。南充市高坪区都京 街道办玉皇路 1 号,属于南充市都京工业园区,项目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列出的禁止引入产业限制开发建设活动要求(1) 严格限制新建、改建、扩建生产高挥发性有机物 (VOCs) 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项目。 (2) 严控新增涉气项目:新建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实行 2 倍削减量替代。 (3) 控制水泥、平板玻璃、日用玻璃、涂料、铸造、砖瓦、家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