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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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二四年六月目录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 3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说明 4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一 、 城市 总体 规划 5二、分 区规划6三、详 细规划6 四 、风 景 区规划 10 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1 六 、 城 镇 体系 规 划 11 七 、 环 境 景观 规 划 12 八、 城市设 计12 九、小城镇总体规划(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 13 十、 城市单项专业规划 13 十一、城市综合交通规划14十二、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及文化遗产保护专项 规 划 15 十 三、 规 划咨询 15 十 四、 编 制标书 16

2、 十 五 、 规 划 标底 16 十 六、 电 子文件 16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 2004 )中规协秘字第 022 号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 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现发至各会员单位, 作为城市规划设 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四年六月一日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说明一、2001 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 通知(计价格 20011218 号)中取消了 1993 年由建设

3、部、国家物 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标准 ,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 为 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 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本意见 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 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 1.5 的系数。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 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 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 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

4、,计费应相应增减。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 ,应由 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委 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 15 套;规划文本 6 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 行支付成本费。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 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合同签订 后 3 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 20 作为定金; 规划设计方案确定 后 3 日内,支付 40 的规划设计费; 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

5、时, 结清 全部费用。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城市总体规划序号城市规模(万人)计费单价(万元 /平方千米)备注1小城市( 20 以下)3.5包括县城2中等城市( 20 50 )3.03大城市( 50 100 )大城市( 50 100 )4特大城市( 100 以上)2.0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 计费。6

6、 、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 35 万元。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 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 30 万元/每个、大城市 20 万元 /每个、中等 城市 15 万元/每个、小城市 10 万元 /每个。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 段 30 ,方案阶段 40 ,成果制作阶段 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 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 自行解决。、分区规划序号项目类别计费单价(万元 / 平方千米)备注1新区3.02旧城区3.5注:1、城市建成区按照旧区计费,城市新区按照新区计费

7、。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进行的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的规 划,按照城市新区计费。3 、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15 万元。4、编制分区规划, 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 现状调研阶段 20, 方案阶段 50 ,成果制作阶段 30 。三、详细规划1、控制性详细规划序号项目类别计费单价(元 / 公顷)备注1城市新区、开发区25002城市一般地段30003城市重点地段3500注: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 500 元/ 公顷。2、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 2000 元/ 公 顷。3 、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10 万元。4、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8、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1)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 30 ,方案阶段 40 ,成果制作 阶段 30 ;如果增加分图则, 工作量划分比例为: 现状调研阶段 25, 方案阶段 40 ,成果制作阶段 35 。(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 15 ,方案阶段 50 ,成果制作阶 段 35 ;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 ,方案阶段 45 ,成果制作阶段 40 。2、修建性详细规划1)居住区序号用地规模(公顷)计费单价(元 / 公顷)备注1320000231015000310 2012000420 3010000530 509000650 以上8000注:1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5 万元

9、。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 费用另计。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4、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 委托方应增加 30 的规划费用。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 的规划费用。2)城市一般地段序号用地规模(公顷)计费单价(元 / 公顷)备注1320000231018000310 2015000420-3012000530-5010000650 以上9000注:1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5 万元。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 费用另计。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4、委

10、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 的规划费用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序号项目类别计费单价(元 / 公顷)备注1城市重点地段160002大型公建180003主要公建及周围地段18000注:1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6 万元。2、大专院校、单位大院等按主要公建地段计费。3、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 费用另计。4、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 的规划费用。4)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公园规划序号用地面积(公顷)计费单价 (元 / 公顷)备注111012000210 20900032

11、0 308000430 507000550 以上6000注: 1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5 万元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四、风景区规划1、风景区规划大纲序号规模(平方千米)计费单价(元 / 平方千米)备注1小于 505000250 10040003100 20035004200 50025005500 以上1500注:1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15 万元。2、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区规划大纲计费2、风景区总体规划序号规模(平方千米)计费单价(万元 / 平方千米)备注1小于 101.6210 201.4320 501.2450 1001.05100 以上0.8注:1 、规

12、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15 万元。2、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 3、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3、风景区详细规划序号规模(公顷)计费单价(元 / 公顷)备注1小于 2011000220 5010000350 10090004100 20080005200 以上6000注: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15 万元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1 、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按城市总体规划计费40 计取;如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则按城市总体规划的30 计取。2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费用小于 20 万时,则按 20 万计费。六、城镇体系规划序号规模(万人)计费单价(万元 / 万人)备注130 501.1250 601.0360 700.95470 800.9580 900.85690 1000.87100 2000.758200 以上0.7注: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 费意见进行。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 独计费。计费为:省域和区域为 30 万元/每个 ,特大城市 25 万元 /每个、 大城市 20 万元 /每个、中等城市 15 万元/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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