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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二、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三、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四、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五、教职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图书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服务育人。
2、二、妥善保护图书,若有失落,及时追查责任人,督促其照价赔偿。 三、新书进库要验收登记,编目完毕的图书及时上架。 四、认真执行各项有关制度、规定,搞好图书、资料、杂志管理工作. 五、每期向学校汇报图书室工作情况。 六、保持图书室整洁、安静,做好防潮、防雷、防蛀、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七、保持图书室清洁卫生,一周一大扫,及时做好书架除尘工作。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一、学校图书馆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二、 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学生按班级
3、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 三、 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四、 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五、一、二年级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集体办理借阅手续。 六、三年级以上可由学生自行借阅,也可由班级为单位由 班主任集体办理借阅手续。 七、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借还图书,每次可借一册,限期一 周,到期可续借一次。 八、过期未还又未办理续借手续,班主任和管理员多次找 其谈话、催其还书而不还者,超过一月后,取消借书资格一个月。 九、损坏图书不能使用者,照价赔偿。丢书者同样照价赔偿。 十、学生带图书离开学校前,须到图书室办理手续。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