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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车间联锁管理制度审核批准发布日期实施日期XX公司目 录1、总则2.2、联锁管理职责划分2.3、联锁管理一般规定3.4、联锁运行、维护 3.5、联锁的停运、取消、修改、摘除 41、总则1.1 为加强工艺设备和大型机组的管理, 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参照公司 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我车间内所有生产装置的过程联锁保护系统和实现设备的正 常开、停、运转的联锁保护系统(以下简称联锁) 。1.3 本制度适用于以电信号为主体的联锁保护系统, 对于气信号等其它种类联锁 保护系统参照本制度执行。1.4 DCS中控室、各相关控制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
2、真落实和执行本制度,按 管理分工做好本单位各项工作。1.5 本制度未涉及到的问题, 各单位在执行中及时向机动部提出, 以便补充完善。1.6 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或国家规范有矛盾时, 以上级有关规定或国家规范为 准。2、联锁管理职责划分2.1 公司生产技术部为联锁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落实情进行检查、 监督,并对有关单位进行考核。2.2 DCS控制室职责2.2.1负责联锁仪表盘前,就地操作盘、DCS操作台有关联锁开关、按钮的操作、 使用及日常管理。2.2.2 办理或配合办理有关报告、票证等手续。2.2.3 建立联锁摘除、恢复等联锁管理的相关记录。2.3 仪表专业职责2.3.1负责联锁仪表
3、盘后开关、按钮及相关仪表设备包括DCS硬件设备、现场仪 表、附件、线路的操作、使用、日常管理。2.3.2 按照联锁仪表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负责联锁仪表的维护、 检修工作, 确保联锁系统正常运行,联锁系统的安装率、完好率、投用率达到100%。2.3.3 办理因仪表原因而需停用或恢复联锁信号的报告手续。2.3.4 按照联锁摘除(恢复)报告的要求执行摘除(恢复)工作。2.3.5 负责工艺联锁发往电气控制回路信号的准确、可靠。2.3.6 建立联锁信号的目录、台帐,完善联锁管理报表。2.4 电气专业职责2.4.1 负责电气开关柜的操作及柜内元器件正常运行。2.4.2 按照电气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负责联锁相
4、关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2.4.3 负责电气发往仪表控制回路信号的准确、可靠。2.4.4 按照联锁摘除(恢复)报告的要求执行摘除(恢复)工作。2.4.5 办理因电气原因而需停运或恢复联锁信号的报告,票证手续。2.4.6 建立联锁信号目录、台帐,上报有关联锁管理报表。2.5 生产技术部职责2.5.1 审查确认有关联锁信号长期摘除及恢复申请报告。2.5.2 审查确认联锁信号取消申请报告。2.5.3 审查确认联锁信号设定值或逻辑关系修改申请报告。2.5.4 参加新增联锁系统的会审、确认工作。3、联锁管理一般规定3.1 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资料、 图纸齐全准确, 公司资料室要保存完整准确的 交工资料
5、。联锁系统相关的图纸,资料,如回路图、逻辑图、接线图等分别由仪 表专业、电气专业负责整理。DCS控制室整理出本装置所有联锁的设定值。3.2 联锁系统实行等级管理, 专业管理。 生产中心负责整理提供全厂所有联锁的清册目录,并配合仪电中心,按照对装置及设备运行的影响程度分类为A、 B、 C三个等级,A类为引起整个装置停车,B类为引起单元装置停车,C类为引起单台设 备停车 。3.3 联锁设定值及检验仪器设备分别按仪表、 电气维护检修规程的要求定期进行 检验。3.4 严禁在联锁的仪表盘、 电源箱内擅自接临时负荷,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有联锁 回路仪表、设备的仪表盘后。3.5 检修、校验、标定的各项记录、资
6、料及联锁工作票、报告,要存到设备档案 中,妥善保管以备查用。3.6 凡与联锁系统有关的仪表、 设备与附件等, 一定要保持有明显标记。 凡是紧 急停车按钮,一定要设有适当护罩。3.7 与联锁相关的专用设备及仪表盘柜钥匙分别由仪表、电气人员保管。3.8 新装置正式投运前或设备大修后投入运行之前,对所有重要联锁保护系统, 工艺、仪表电气人员要对每个回来逐项确认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3.9 新增联锁保护系统, 公司主管部门要向仪电中心下达正式任务书和图纸、 资 料,由仪电中心执行。3.10 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联锁保护系统(包括接线变更,器件设备变 型或增删,联锁原理、程序或功能变更,设定值变更等
7、) 。4、联锁运行、维护4.1 为确保设备联锁系统的正常运行, 仪表、 电气专业分别按仪表、 电气设备维 护检修规程和巡检制度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联锁运行的有关记录。4.2 工艺巡检人员发现联锁有故障或联锁有关的供气、 供电存在故障应立即向工 艺值班长报告,并通知仪表、电气值班人员,如果威胁安全生产,生产值班长可 按照紧急情况组织处理,并及时向生产调度中心值班调度员报告。4.3 设备联锁发生故障需要检修或设备正常检修、 大修时, 须办理联锁设备检 修工作票(见附 1),检修工作票由执行单位办理,经工艺值班长同意并采取一 定措施的情况下, 在工艺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检修完成后立即由生产中心验收并
8、 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将检修工作票及有关调校(试)记录存入设备档案。4.4 联锁检修需电气、 仪表配合时, 由工作票提出单位找协助单位按工作票要求 办理手续,协作单位要予以积极配合。 检修完成后执行到位立即找协作单位确认, 由协作单位恢复原来运行状态,并在工作票上签字。协作单位同时要填好记录, 并存入设备档案中。5、联锁的停运、取消、修改、摘除5.1 联锁的停运应分为临时性、长期性两种,临时性停运指摘除后 24 小时内可 复位的联锁;超过 24 小时的联锁摘除即为长期性。联锁取消指永久性停运的联 锁。联锁修改包括设定值修改、逻辑修改等情况。5.2 由于工艺过程原因需临时停运联锁保护系统, 必须由
9、生产中心主管同意, 向 本装置仪表维护人员办理联锁摘除(投入)工作票 ,工作票内容包括操作原 因、起止时间、处理方案、工作内容、处理经过、处理后情况及操作、监护及审 批人员签字等)。由于仪表原因需检修临时停运联锁系统,必须由仪电中心向生 产中心办理联锁报告, 经生产中心同意签字后方可进行。 临时停运联锁系统, 必 须限期恢复,及时向机动部备案。5.3 长期性联锁停运须办理联锁摘除(投入)工作票 ,属工艺生产原因由生 产中心负责办理, 属仪表, 电气原因由仪电中心负责办理工作票。 按照联锁分级 管理的原则, A 类联锁摘除须经机动部、技术质量部、公司总工程师或委托代表 批准;B类联锁摘除须经机动
10、部、技术质量部批准;C类联锁摘除须经工艺中心经理批准。 按照分专业管理的原则, 属设备保护系统的联锁摘除, 须经设备主管 领导审批; 属工艺生产过程保护系统的联锁摘除, 须经生产主管领导审批。 报告 经批准后交仪表、电气执行。执行前工艺、仪表、电气人员要根据生产情况认真 做好准备工作, 在工艺监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完成后仪电中心将报告及有 关记录存入设备档案,并将报告复制三分,存工艺中心、机动部、技术质量部。5.4 紧急情况下如涉及人员、 设备安全, 由工艺值班长组织仪表、 电气人员紧急 处理,立即向生产调度中心值班人员报告,并要求在两天内补办有关手续。5.5 联锁设定值、逻辑需要修改,
11、由工艺中心办理联锁修改工作票 ,修改前 需经过详细的计算、核对和调查。5.6 联锁信号需要取消,由工艺中心提出,报告经机动部、技术处、总工程师或 委托代表审批后交仪表、 电气执行。 执行时须经工艺值班长同意并在有关人员监 护下进行, 执行后立即请工艺人员确认签字, 由执行单位将报告及有关记录存入 设备档案,并将报告复制三份,存工艺中心、技术质量部。5.7 联锁系统需要复位,由该联锁摘除提出单位负责办理联锁摘除(投入)工 作票,按照该联锁摘除时的审批程序进行, 经批准后的报告交仪表、 电气执行, 执行时要经工艺值班长同意并在有关人员监护下进行。 执行后立即请工艺人员确 认签字,仪电中心负责将报告和有关记录存入设备档案。 执行单位将报告复制三 份,存工艺中心、机动部、技术质量部。5.8 联锁停运前对有保护记忆功能的回路必须进行复位, 使联锁接点输出满足生 产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