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社会保险费应用系统运行维护项目采购需求1项目概述1.1项目背景1.1.1项目目的、意义及背景1.1.1.1 项目 目的、意义通过采购贵州税务2025年金税三期社会保险费应用系统运行维护项目,为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子系 统和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金税三期社保费征收子系统、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和税银子系统、税费管理 系统(社会保险费数据监控分析平台)提供运行维护支持服务,按照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标准,及时、高效 处理解决系统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操作、数据、程序、需求、补丁升级等各类事件及故障,从而消除 系统软件运行隐患,减小故障发生率,预防问题的发生1.1.1.2 立项背景2018年, 国务院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 划转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明确税务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包括社会保险费申报受理、 费款征收、会统核算、将征缴明细信息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等工作内容为确保稳妥有序完成国家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印发《关于下发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系统信息化 建设方案的通知》 (税总办发〔2018〕 147号) 、《关于下发企业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上线实施方案的通 知》 (税总信息办便函〔2020〕172号) 、《关于印发〈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方案(全国标准版 V2.0)〉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91号)等文件,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调落实建设资金, 完成金税三期社会保险费应用系统部署上线工作,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2018年以来,贵州省税务局、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障局等相关单位先后共同印 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2018年第41号公告)、《关于 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2020年第19号公告)和《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流程的公告》 (2024年第2号公告) , 以金税三期社会保险费应用系统为支撑,通过贵州省电子税务局、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支付宝、云闪付等社保缴费渠道,全面实现国家、省和税务总局关于税务部门 承接社会保险费申报受理、费款征收的工作要求1.2项目内容1.2.1采购内容一、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贵州税务2025年金税三期社会保险费应用系统运行维护项目.二、采购标的:本项目采购标的为贵州税务2025年金税三期社会保险费应用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服 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且实质性提供有效服务之日起一年三、所属政府采购品目及其编号:B1001 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四、所属税务系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及其编号(服务类):B100105 运行维护服务五、项目预算(总预算及单位预算):499.20万元,项目预算已在2025年“二上 ”预算中安排,最 高限价499.20万元。
六、资产配置金额标准:不涉及七、拟实现的项目目标:通过采购贵州税务2025年金税三期社会保险费应用系统运行维护项目,为 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和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金税三期社保费征收子系统、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 和税银子系统、税费管理系统(社会保险费数据监控分析平台)提供运行维护支持服务,按照规范的服务 流程和标准,及时、高效处理解决系统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操作、数据、程序、需求、补丁升级等各 类事件及故障,从而消除系统软件运行隐患,减小故障发生率,预防问题的发生八、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包括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和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金税三期 社保费征收子系统、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和税银子系统、税费管理系统(社会保险费数据监控分析平 台)的系统运行环境、基础数据、操作型功能、系统配置等用于保障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功能运行维护九、采购内容通过本项目为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金税三期社保费征收子系统、社会 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税银子系统、税费管理系统(社会保险费数据监控分析平台)提供运行维护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系统运行环境维护对应用系统(生产环境和预生产环境) 的运行环境进行日常巡检和问题处 理;对中间件平台进行日常维护、完成中间件的安装、升级;定期进行密码修改,做好密码管理;检查应 用系统集群各节点状态;定时检查应用系统日志,清理冗余日志,分析查找异常日志问题根源,提出解决 方案;检查系统数据库运行是否存在异常锁、行锁、死锁等情况;检查表空间等配置空间是否足够支撑应 用系统;根据采购人下发的安全漏洞扫描清单,对应用系统数据库、中间件进行安全加固、补丁升级。
2)系统运行故障处理对应用系统生产环境运行出现的程序错误进行处理,启动相应处理流程, 协调技术、业务支持解决故障3)基础数据维护对应用系统错误数据进行维护运维服务人员应对错误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及 时与采购人沟通,提出数据维护可行性建议和调整方案错误数据维护一般应先在预生产(测试)环境中 进行测试,测试无误后再在生产环境中具体实施在生产环境中维护前应先做好数据备份,便于可回退、 可追溯、可监控4)系统优化通过采购人反馈存在的问题和业务需求调整等方式,收集应用系统优化需求,对应 用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功能性能等进行优化5)版本管理和发布根据采购人的版本升级要求,对应用系统完成补丁升级,编制提交操作手册 , 填写应用系统生产环境发布清单,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版本管理和发布6)综合业务日常运维对各级税务部门上报的应用系统操作、数据故障、流程阻断等问题进行解 答及处理7)数据查询服务根据采购人数据查询需求,提供数据查询服务8)专项问题处理根据社保缴费政策变化情况和采购人据此提供的业务需求,制定应用系统相关 处理策略、参数配置调整方案,开展内部测试,按照版本管理和发布要求完成处理9)运维问题分类分析报告。
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完成运维问题整理、汇总,对问题进行分类 , 分析其中共性问题,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建议,并形成报告10)预生产环境维护对应用系统预生产环境运行出现的程序错误进行处理,启动相应处理流程 , 协调技术、业务支持解决故障1.2.2项目实施要求1.2.2.1实施范围要求贵州省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应用系统,包括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金 税三期社保费征收子系统、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税银子系统、税费管理系统(社会保险费数据监控 分析平台)1.2.2.2实施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且实质性提供有效服务之日起一年1.2.2.3实施地点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指定地点1.2.3系统情况1.2.3.1现有软件系统的主要功能金税三期社会保险费应用系统包含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金税三期社保 费征收子系统、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税银子系统、税费管理系统(社会保险费数据监控分析平台) 等软件系统1)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实现税务主体与社保费参保主体的关联,对职工进行明细管理, 缴费人据实申报社保费等功能2)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服务于单位缴费人和自然人社会保险费代收虚拟户,提供远程线上申报服 务,满足单位缴费人和自然人社会保险费代收虚拟户日常申报需要。
3)金税三期社保费征收子系统:完成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包括银行账户信息采集、三方协议采集 及验证、缴费、退费、缓缴、对账等业务,并完成对社保费未及时足额缴纳等违法行为的相关处理对接 特色软件完成社保费缴纳业务4)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作为系统间交互通道,实现与人社、医疗保障部门的数据交互、与 金税三期其他系统的交互5)税银子系统:用于税务部门与商业银行之间缴费个人参保登记信息、缴费明细等数据交互,实 现缴费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6)税费管理系统(社会保险费数据监控分析平台):实现对管理子系统与征收子系统交互数据、 管理子系统与信息共享平台交互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与人社端或医保端交互数据监控,通过质量标准指标 库开展数据质量识别、处理和查询;实现参保登记信息、缴费明细等数据分户、批量溯源查询等1.2.3.2业务和技术体系架构及部署金税三期社会保险费应用系统是承接社会保险费申报受理、费款征收工作的重要支撑基础,是税务 系统重点业务生产系统,包括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和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金税三期社保费征收子系统、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和税银子系统、税费管理系统(社会保险费数据监控分析平台)等子系统, 满足社保费内部征收管理和外部信息交换“两端业务 ”要求,满足社保费征收管理、缴费服务、统计分析 、信息共享的四大类业务功能,覆盖税务机关征收的所有社保费费种、所有人群、所有业务。
金税三期社会保险费应用系统根据金税三期标准进行设计,系统包含缴费(关联)登记、认定、 申 报、征收、结算、入库、对账、明细反馈、 日常管理、查询统计、风险管理、法制共计12个业务域,满足 职工个人明细登记和申报等业务,满足社保费缴入专户的新模式,做到数据标准统一、业务流程规范、处 理逻辑一致1.3其他要求1.3.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1)《信息技术软件维护》(GB/T20157-2006);(2)《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8827.1-2012);(3)《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2部分:交付规范》(GB/T28827.2-2012);(4)《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3部分:应急响应规范》(GB/T28827.3-2012);(5)《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4部分:数据中心服务要求》(GB/T28827.4-2019);(6)《信息技术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GB/T33850-2017);(7)《信息技术云计算云服务质量评价指标》(GB∕T37738-2019);(8)《信息技术服务服务管理第2部分:实施指南》(GB/T36074.2-2018);(9)《信息技术服务服务管理第3部分:技术要求》(GB/T36074.3-2019);(10)《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和运行管理规范》(GB/T21061-2007);(1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 (GB/T 39786-2021);(12)《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13)《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25058-2019);(14)《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15)《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管理》(GB/T31722-2015);(1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处理实施指南》(GB/T33132-2016);(17)《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指南》(GB/T 38645-2020);(18)《税务系统外部技术支持人员网络安全管理规范》。
2投标/响应要求2.1对供应商的要求2.1.1必备资质2.1.1.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2.1.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1.2是否允许联合体否2.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40.00% 采购份额2.2技术部分投标/响应内容2.2.1技术投标/响应总要求金税三期社会保险费应用系统(包含金税三期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金税三期社保费 征收子系统、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税银子系统、税费管理系统(社会保险费数据监控分析平台) ) 的运维服务工作,是对原有金税三期社保费应用系统运维服务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