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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环审20233号关于周口路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周口路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你单位(信用代码:91411600MA483GN672)报送的由河南嘉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周口路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周口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
2、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二、本项目位于周口市商水县汤庄乡汤庄行政村县道017线南300米,项目占地25亩,建设厂房3200平方米,建设干混砂浆生产线一条,工艺技术:原料(石子经破碎、筛分,水泥等)上料搅拌成品,主要设备:搅拌机、上料机、破碎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及相关环保设备,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20%。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一)项目施工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1、废气: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场地、材料运输及进出料场的道路应采
3、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材料应采用遮盖物如帆布等进行压盖,以避免扬尘污染;运输车辆进出要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尽可能减少运输扬尘对工地附近居民的影响。2、废水:施工区依托厂区内现有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的噪声,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的要求。4、固废:施工场地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并按要求运至指定位置集中处理,不得随意
4、倾倒、堆置。(二)项目运营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1、废气:项目原料库进行全封闭,库内安装干雾喷淋装置,地面全部硬化,通道口安装封闭性良好的卷帘门,进行装卸工作时,应尽量降低物料落差,同时关闭库门并打开库内喷雾装置,减少骨料堆场扬尘。厂区地面全面硬化,保持厂区道路完好和清洁并做好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封闭遮盖,厂区设置洗车区并配备车辆冲洗装置,对进出厂车辆进行清洗,减少项目运输扬尘的产生;本项目破碎、筛分工序和上料工序均在密闭原料仓库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各自的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至1套高效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5、DB41/1953-2020)表1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水泥进筒仓粉尘经仓顶高效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8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搅拌工序在密闭搅拌楼内进行,包装机自带收尘装置,实行密闭包装,搅拌粉尘、包装粉尘经各自的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至1套高效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共同由1根18m高排气筒(DA006)排放,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2、废水: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依
6、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依托现有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现有工程生产用水,不外排。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经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车间清扫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废润滑油收集后密闭保存,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该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由商水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流程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治理措施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