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空心砖污泥回收利用制砖技改项目环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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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 5000 万块煤矸石烧结空心砖污泥回收利用制砖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临西县茂盛建材厂编制日期:2023 年 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 5000 万块煤矸石烧结空心砖污泥回收利用制砖技改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王曰军联系方式13930965031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老官寨镇杨楼村东南地理坐标(115 度 37 分 35.932 秒,36 度 52 分 18.61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1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6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303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备案部门临西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意见项目审批备案文号/总投资(万元)200.00环保投资(万元)4.0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不新增占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排放废气中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且厂界外500m范围内有杨楼小学、杨楼村居民区。因此,本评价设置大气专项评价。规划情况邢台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土地利用专项实施方案(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 年 6 月 1 日)清河县、临西县根据河道管理范围,全面摸清河堤土地利用现状类型和规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河道管理;城镇建成区以外大运河河道两侧 100 米范围主要用于河道生态环境建设,逐步腾退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相关规划要求的已有项目和设施用地;大运河河道两侧 1000 米范围,严控新增非公益建设用地,腾退建设用地应结合河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优先保障大运河邢台段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大运河河道两岸 2000 米范围,推动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相关规划要求的已有项目和设施逐步搬离,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应与大运河历史风貌保护和恢复相协调。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临西县老官寨镇杨楼村东南,在现有厂区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距离大运河河道西岸最短距离约 5590 米,不在大运河河道两侧搬离、腾退规划范围内。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与关于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表表 1-1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符合符合性分析性分析序序号号相关要求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符合性性1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企业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有关情况,特别是 2015 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临西县茂盛建材厂年产 5000 万块煤矸石烧结空心砖生产线项目已于2016 年 7 月编制环评报告表,并于2016 年 8 月 1 日通过原临西县环境保护局审批(临环表【2016】58 号);2017 年4 月14 日取得原临西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批复(环验201716 号);企业于2019 年 6 月 6 日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535MA07R7MP4U001Y。该厂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填报废气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填报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符合2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与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工段各产尘点是否建设收尘装置和除尘设施,人工干燥及焙烧窑是否建设配套除尘和脱硫设施,是否建设有规范的排放口,各项防治污染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本项目粉碎、筛分、输送工序粉尘收集后通过 2 套布袋除尘器,该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 98%,处理后分别经 2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隧道窑烟气经SNCR脱硝+湿式石灰石膏法脱硫塔+湿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 根 35 米高排气筒排放。建设有规范的排放口,各项防治污染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符合3无组织排放。原料系统是否配备封闭原料库,配料系统是否配备除尘装置,企业边界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排放是否达标本项目配备封闭原料库,配料系统除尘装置,企业边界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等排放达标。符合4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检查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环保部门联网,是否反映企业真实排污状况,具体实施以当地环保部门要求为准。已安装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网。符合32、邢台市、邢台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2021 年 6 月 29 日,邢台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主要目标:到 2025 年,建立健全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取得重大提升。到 2035年,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实现良性循环,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基本建成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邢台。(1)大气、水、土壤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大气、水、土壤环境总体管控要求:2025 年,PM2.5达到 41 微克/立方米,SO2达到 12 微克/立方米,NO2达到 32 微克/立方米,O3达到 160 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70%。2025 年,地表水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地表水全部达到类及以上水体,其中类以上水质断面比例达到 25%;朱庄水库(邢台市区备用水源地)水质保持在类水体,水质达标率 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2025 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3%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资源利用总体管控要求:水资源 2025 年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控制在 19.45 万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用量控制在 9.69 万立方米以内。能源 2025 年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量分别为 2166 万吨标准煤和1760万吨;土地资源2025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196846公顷;2035 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 202104 公顷。邢台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情况见下图 1-1。由图可知,项目选址不在邢台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生态红线保护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通过加强生产车间密闭、4喷淋抑尘等措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通过分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排放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轻。图图 1-1 邢台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邢台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邢台市大力推进邢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河北省 2021 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工作的实施,通过采取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优化等措施,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明显改善。本技改项目新增喷淋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废水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且水量较小,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项目厂区不同区域均采取防渗措施,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项目通过对厂区各区域实施严格的防渗措施,污染物渗入土壤中的量较少,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产生影响。(2)产业布局相关总体管控要求本项目5表表 1-2产业布局相关总体管控要求产业布局相关总体管控要求产业管 控 要 求本项目总体要求1、禁止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关停淘汰类项目,现有限制类项目逐步退出。2、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 年版)邢台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5 年版)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第一批)、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要求产业项目禁止准入。3、禁止建设环境保护综合名录 2017 年版中“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加工项目,城市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项目除外。4、禁止建设新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铸造产能的项目,新建扩建炼焦项目,铜冶炼、铅冶炼、镁冶炼、锌冶炼等有色金属冶炼项目,建筑陶瓷生产线、隧道窑卫生陶瓷生产线、纸面石膏板生产线、烧结墙体砖、石灰窑及粉磨项目,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园 区内现有企业统一建设的清洁煤制气中心除外)、燃煤锅炉、燃煤发电、以煤炭为燃料和原料的其他工业项目,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项目等大气环境影响严重的项目。5、“一城五星”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皮革皮毛鞣制、再生胶、酶制剂、铁合金项目、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 处理、煤炭仓储物流及洗选加工项目,以及兰炭和生物质窑炉、锅炉(涉及民生且不具备天然气供气条件的除外)。6、可能对市区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的新建扩建包装印刷、表面涂装、油库、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等涉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不得在市区建成区周边 3 公里范围内布局。7、全市河流沿岸、重要饮用水源地补给区严格控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制革、造纸、焦化、化学纤维制造、纺织印染等项目,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地下水超采区限制高耗水行业准入。8、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严格控制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等行业企业,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实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用地限批、环评限批等措施。9、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10、全市禁止新建 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市主城区和县城建成区禁止新建 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建成区或工业园区新上集中供热锅炉,以煤为燃料的,要实施等煤量替代。11、严格执行禁养区规定,禁养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全部限期关闭、转产、搬迁;根据环境敏感区分布情况,划定限养区,限养区内保留现有养殖场,不得新建、扩建养殖项目,鼓励现有养殖场转产、搬迁。整合现有畜禽养殖企业,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比例,由原农村散户畜禽养殖逐步转变为规范化、产业化畜禽养殖。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临西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已出具本项目建设意见,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布局相关要求。(3)“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邢台市分区管控要求共分为三个分区:西部重点生态功能区、6中部京广沿线重点开发区、东部平原农产品主产区。本项目属于东部平原农产品主产区,项目与东部平原农产品主产区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3。表表 1-3本项目与本项目与“东部平原农产品主产区东部平原农产品主产区”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分区清单类型清单内容本项目相关内容符合性东部平原农产品主产区空间布局地下水超采区内,除符合补办条件的外,原则上不再审批开凿新的取水井;对当地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有重大影响的重点建设项目,确需新增取用地下水的,限采区按照“用一减二”的比例、一般超采区按照“用一减一”的比例,实行“先减后加”同步削减其他取水单位和个人的地下水许可开采量。县级以下原则不再建设新的园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皮革、农药、电镀、钢铁、石灰、平板玻璃、石化、化工等高污染工业项目必须入园进区,其他工业项目原则上也不在园区外布局。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1、本项目用水由老官寨镇集中供水管网提供,不取用地下水;2、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不属于新建项目;3、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落实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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