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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贸易术语的案例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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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贸易术语的案例综述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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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贸易术语的案例 案例1 • 某出口公司按CIF伦敦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 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 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 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 港如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 有权取消合同,如贷款已收,卖方必须将 贷款退还买方问这一份合同的性质是否 属于CIF合同? 分析点评 • 这一合同的性质不再属于CIF合同因为合同条款 内容与CIF本身的解释相抵触 • 抵触有二: • 一是合同在C1F条件下竟规定了“到贷日期”. • 二是CIF是“象征性交货”,只要卖方提供齐全、正 确的货运单据,买方不能拒收单据,拒付贷款 • 尽管名义上是按CIF成交,但实质上并不是CIF合 同性质 案例2 • 我方进口商以FOB条件从巴西进口橡胶, 但是我方由于租船困难,不能在合同规定 的时间内到装运港接运货物,从而出现了 较长时期的货等船现象,于是巴西方面要 求撤销合同并向我方进口商提出赔偿损失 的要求巴西出口商的做法是否合理? 分析点评 • 根据FOB条件成交,要求买方在约定的期 限租船到指定的装运港接运货物我方没 能及时派船接运货物,属于违约行为,因 此巴西出口商有权以此为由撤销合同并要 求赔偿损失。

案例3 • 2003年1月份我国某一进口商与东南亚某国以CIF 条件签订合同进口香米,由于考虑到海上运输距 离较近,且运输时间段海上一般风平浪静,于是 卖方在没有办理海上货运保险的情况下将货物运 至我国某一目的港口,适逢国内香米价格下跌, 我国进口商便以出口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卖方 提交的单据不全为由,拒收货物和拒付货款请 问我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此案应如何处理? 分析点评 • 我方的要求是合理的尽管我方的动机是 由于市场行情发生了对其不利的变化,但 是由于是CIF贸易方式,要求卖方凭借合格 完全的单证完成交货义务本案中卖方没 有办理货运保险,提交的单据少了保险单 ,即使货物安全到达目的港,也不能认为 其完成了交货义务 案例4 • 我国黑龙江某外贸公司2004年以FOB条件 签订了一批皮衣买卖合同,装船前检验时 货物的品质良好且符合合同的规定货到 目的港后卖方提货检验时发现部分皮衣有 发霉现象,经调查确认原因是由于包装不 良导致货物受潮引致,据此买方向卖方提 出索赔要求但是卖方认为货物在装船前 品质是合格的,发霉在运输途中发生的, 因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争议应作何 处理? 分析点评 • 尽管发霉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但是产生 发霉的原因,即包装不良原因则是在装船 前已经存在了,因此是卖方在履约过程中 的过失。

按照有关FOB的风险转移规定, 卖方有理由提出索赔要求,卖方的拒绝是 没有道理的 案例5 • 2000年5月,美国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进口方)与我国江西某进出 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方)签订合同购买一批日用瓷具,价格条件为CIF LOS-ANGELES,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出口方需要 提供己装船提单等有效单证出口方随后与宁波某运输公司(以下简 称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8月初出口方将货物备妥,装上承运人派来 的货车 途中由于驾驶员的过失发生了车祸,耽误了时间,错过了信用证规 定的装船日期得到发生车祸的通知后,我出口方即刻与进口方洽商 要求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装船期延展半个月,并本着诚信原则告知进 口方两箱瓷具可能受损美国进口方回电称同意延期,但要求货价应 降5% 我出口方回电据理力争,同意受震荡的两箱瓷具降价1%,但认为 其余货物并未损坏,不能降价但进口方坚持要求全部降价最终我 出口方还是做出让步,受震荡的两箱降价2.5%,其余降价1.5%,为 此受到货价、利息等有关损失共计达15万美元 分析点评 • 本案例充分表明了CIF术语在应用于内陆地区出口业务时 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风险转移严重滞后于货物实际控制权的转移 对运输单据规定的限制致使内陆出口方无法在当地交单 内陆地区使用CIF术语还有一笔额外的运输成本 对于更多采用陆海联运或陆路出口的内陆地区来说,CIP 比CIF更合适 从适用的运输方式看,CIP比CIF更灵活,更适合内陆地 区出口 从出口方责任看,使用CIP术语时,出口方风险与货物的 实际控制权同步转移,责任可以及早减轻 从使用的运输单据看,使用CIP术语有利于内陆出口业务 在当地交单结汇 案例6 • 中国A公司(买方)与澳大利亚B公司(卖方)于某年3月 20日订立了5000公斤羊毛的买卖合同,单价为314美元/ KG,CFR张家港,规格为型号T56FNF,信用证付款,装 运期为当年6月,我公司于5月3I日开出信用证7月9日卖 方我方称,货已装船,但要在香港转船,香港的船名 为Safety,预计到达张家港的时间为8月10日 但直到8月18日Safety轮才到港,我方去办理提货手续时 发现船上根本没有合同项下的货物,后经多方查找,才发 现合同项下的货物已在7月20日由另一条船运抵张家港 但此时已造成我方迟报关和迟提货,被海关征收滞报金人 民币16000元。

我方向出口方提出索赔 分析点评 • 在船名船期通知错误这一问题上,责任在 卖方是不容置疑的 因为根据CFR的规定,卖方有义务将转船 的变化情况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能采 取通常必要的措施来提取货物可是本案 的卖方没有这样做,使得我方不得不设法 打听货物的下落甚至支付滞报金之类的额 外费用 故仲裁庭裁决出口方赔偿滞报金给我方 案例7 • 我国无锡某公司采用FOB上海向美国出口货物一批,装运 期为5月份,集装箱装运我方4月26日收到买方发来的装 船通知,告知我方载货船舶将于5月15日到达装运港为 了及时装运,我公司业务员于5月10日将货物从无锡运至 上海码头仓库,不料货物因当夜仓库发生火灾而全部损失 问: • (1)以上损失是否应该由我方承担?为什么? (2)若采用FCA 无锡交货,该损失是否应该由我方承担 ?为什么? (3)采用FCA贸易术语和FOB贸易术语在交货地点、运 输方式和单据、结汇时间等方面存在哪些不同? 分析点评 • (1)以上损失应该由我方承担因为FOB上海的风险点 在上海装运港船舷,该损失发生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前,因 此由卖方承担 (2)若采用FCA无锡交货,该损失不应该由我方承担。

因为FCA无锡的风险点在无锡货交承运人处,而该损失发 生在运出无锡之后,因此风险已转移至买方 (3)采用FCA贸易术语和FOB贸易术语在交货地点、运 输方式和单据、结汇时间等方面存在哪些不同? FOB FCA 交货地点: 装运港船上 货交承运人处 运输方式: 水运 各种运输方式 运输单据: 提单 依运输方式而定 结汇时间: 转运港越过船舷之后 货交承运人之后 案例8 • 某出口公司A同新加坡的客户因价格条款发生了 一些分歧,一直争执不下A和这个客户做的业 务是空运方式进行运输,A认为“CIF”只适用于“海 运及陆运方式”而不是用于“空运方式”,所以坚持 用“CIP”条款(并且银行方面也坚持按照国际惯例 空运必须使用“CIP”)可客户坚持要用“CIF”,他 们认为“CIP”比“CIF”多一个费用A想问到底“CIP” 和“CIF”在费用上有什么区别?A的做法是不是正 确? 分析点评 • CIP比CIF多了一个内陆地区到装运港装船 之前的运输费用A的做法正确。

因为CIP 的风险点在货交承运处,而CIF的风险点在 装运港船舷,因此出口业务中采用前者便 于卖方及早交货 案例9 • 我方以FCA贸易术语从意大利进口布料一 批,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运期为4月12日,由 于我方业务员疏忽,导致意大利出口商在4 月15日才将货物交给我方指定的承运人 当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 ,据查是因为货交承运人前两天大雨淋湿 所致据此,我方向意大利出口商提出索 赔,但遭到拒绝 问:我方的索赔是否有理,为什么? 分析点评 • 无理因为FCA项下,我进口方负责运输 ,但我方未在合同约定的装运期内派去运 输工具,导致卖方无法及时交货,所以在 运输工具晚到的时间内发生的损失应该由 我进口方承担 案例10 • 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条件 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 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买方按 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货物顺 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 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卖方收到买方 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 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 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 分析点评 • 对于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应该由我方支付 ;但是进口报关费,不应由我方支付。

因 为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条件成交,所以支付的运费应该包 括卸至伦敦港码头的卸货费但是CIF贸易 术语项下的进口清关是买方的义务,因此 ,我方不需支付进口报关费 案例11 • 我某外贸公司按照CIF伦敦向英商出售一批 货物卖方在规定的装运期内装船并取得 相应单据货物在运输过程途中时逢埃以 战争爆发,苏伊士运河关闭,只能绕道非 洲南端事后买方就航行途中发生的绕航 费用、货物湿损以及未能按预计时间到达 向我方提出索贻问我方是否应当赔偿? 为什么? 分析点评 • 我方无须赔偿,因为CIF的风险点在装运港 船舷,卖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地点完成 货物装运即完成交货,对于交货后的风险 应由买方承担 案例12 • 我方按CIP南京条件进口10公吨化肥,其经 海上运输,抵达上海港后转为公路运输运 至南京我方受领货物后,卖方有求我方 支付货款和公路运费,请问卖方行为是否 合理? 分析点评 • 不合理因为CIP南京,卖方负责办理运输 ,并支付运费到南京,因此卖方只需支付 货款即可 案例13 • 我某出口公司对某日商出口大米,做出发 盘,其中规定:每公吨CIF大阪150美元, 装运港是大连,现日商要求我方改报FOB 大连价,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调整? 如果最后按FOB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 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何差 别? 分析点评 • 应从CIF中扣除运费和保险费,从而求得 FOB价。

按照CIF和FOB成交的风险一样, 因为两者的风险点都在装运港船舷,区别 主要在于CIF相对FOB,卖方义务增加了办 理运输和保险的责任,并支付运费和保险 费 案例14 • 我方按CIF条件进口一批床单,货物抵达我 方后发现床单在运输途中部分受潮,而卖 方已如期向我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 格单据并要求我方支付货款问我方能否 以所交货物受潮为由而拒付货款或向卖方 提出索赔? 分析点评 • 不能,因为CIF的风险点在装运港船上,而 货损是发生在上船之后,卖方已完成交货 ,风险已转移至买方,所以不能以此为由 拒付,但是可以凭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当然,如果是承运人责任,应向承运人要 求赔偿 案例15 • 我内陆某出口公司于2000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 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为1800美 元,FOB天津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 ,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 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 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 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三天,仓库午夜着火 ,是夜风大火烈,抢救不及,1200箱甘草膏全部 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 补发30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

结果该出口公司 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 装运期各延长15天请分析此案应吸取的教训 分析点评 • 案例中出口公司所在地正处在铁路交通的干线上 ,外运公司在该市有集装箱中转站,即可接受拼 箱托运也可接受整箱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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