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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第九讲,故意犯罪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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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第九讲,故意犯罪形态)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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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故意犯罪形态,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犯罪既遂,第三节 犯罪预备,第四节 犯罪未遂,第五节 犯罪中止,第一节 概述,一、概念,全称为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 在实施故意犯罪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而使犯罪行为停止下来不再发展的不同行为状态,即犯罪的既遂、预备、未遂和中止未遂,中止,预备,既遂,注意,未完成形态仍然符合犯罪构成; 并且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故意犯罪阶段:犯罪过程中承前启后、相互联系的不同环节 一般认为含预备与实行两阶段二、关系,第二节 犯罪既遂,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犯罪 行为已经具备刑法分则规 定的某种犯罪的全部要件一、标准,(一)犯罪目的实现说,指以犯罪目的的是否实现作为认定既遂的标准 只能适用于某一些犯罪目的犯,指以具有某种特定目的为构成要件,但犯罪既遂的成立并不要求实现其目的二)犯罪结果发生说,指以是否发生法定危害结果作为既遂标准 只能适用于故意杀人等犯罪行为犯,指犯罪既遂的成立并不 要求实际危害结果发生三)构成要件齐备说,犯罪是否既遂,应以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否具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为标准案例一,被告人李某某经过长时期的观察,发现某商店晚上经常无人值班,就于1998年5月的一天晚上,携带螺丝刀、铁棍等作案工具到某商店去行窃。

李某某撬开门进屋后,首先撬开抽屉,将抽屉里的5百余元现金装入自己的挎包里,然后又将衣橱中的两件毛呢大衣(价值2百余元)拿走李某某逃离现场没多远,发现自己的作案工具——扳手丢在了犯罪现场,害怕留下蛛丝马迹,就将偷来的物品暂放在靠街道边的一个拐角处,自己又重新返回某商店取扳手这时,恰好被到此巡逻的巡逻人员抓获,案例二,羊某看到本单位同事曾某某当上了后勤部主任,认为该职务本当属于自己担任,主要是由于曾某某的表现对自己提干产生了障碍,遂对曾耿耿于怀羊某看到曾某某与其同学某建筑公司总经理黄某某关系密切,遂编造了曾某某通过修建校舍的机会收受黄某某5万余元的事实并将这一编造的事实写成正式投诉书送到检察院致使曾某某无端受到纪委和检察部门审查达3个月之久后经过有关部门查实,羊某的检举完全是诬告二、形态,(一)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危害行为,不论是否发生犯罪结果,都构成既遂二)结果犯,不仅要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危害行为,而且必须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才构成既遂三)危险犯,刑法规定行为的实施只要造成足以发生某种严重危害后果的危险状态,即使尚未造成实际严重后果也构成既遂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是犯罪预备。

第三节 犯罪预备,特征,一、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区别于犯意表示即为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一)准备工具,即采用某种方式准备为实 施犯罪所使用的各种物品二)制造条件,1、制造客观条件;,2、制造主体条件;,3、制造主观条件犯意表示,指行为人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法,将其真实犯罪意图表现于外部的行为区别,二、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区别于犯罪未遂一)预备行为未实施终了;,(二)预备行为已实施终了三、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区别于犯罪中止指违背行为人意志的原因,使其客观上不可能或认识到自己已不可能继续实施预备行为或着手实行犯罪,第四节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一、特征,(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是区别于犯罪预备的关键着手总标准,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具体标准,1、已接近或接触犯罪对象,对于犯罪客体具有直接威胁性或侵害性;,2、能够直接造成危害结果的发生;,只要未遇到外界障碍阻力或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行为就能直接侵害犯罪对象而完成犯罪3、能明显反映行为人的犯罪意图二)犯罪未得逞区别于犯罪既遂指行为未齐备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未得逞理解,1、不等于未发生任何危害结果2、不同于未发生法定犯罪结果3、不同于未达到追求犯罪目的三)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区别于犯罪中止即违背行为人意愿的各种主客观因素造成,使其客观上不可能既遂或主观上认为不可能既遂而被迫停止犯罪…,区别,犯罪未遂:欲达目的而不能;,犯罪中止:能达目的而不欲原因,1、来自外界的客观障碍;,2、罪犯自身条件的限制;,3、罪犯认识错误或错觉二、类型,总结,实行终了的未遂在量刑上应重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迷信犯,指行为人因出于愚昧无知的迷信思想,采用违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在实际上根本不可能发生任何危害结果的方法去加害他人总结,能犯未遂的社会危害性重于不能犯的未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是犯罪中止包括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第五节 犯罪中止,分类,消极中止:在犯罪预备或实行过程中;,积极中止:在犯罪行为实行完毕以后结果发生之前一、特征,(一)中止的时间性,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分类,含预备中止和实行中止区别于犯罪预备、未遂二)中止的自动性,须自动地放弃犯罪或自动地防止结果发生自动性,指犯罪人自认为客观上能够继续实施犯罪或完成犯罪时,而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意图。

区别于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案例,被告人马某和女青年刘某某同在一个班组由于长期相处,刘某某很同情马某没爹没妈,经常帮助他,马对刘产生了好感,于是就偷偷地给刘写了封求爱信,但却被刘婉言谢绝了对此,马认为刘看不起他,有朝一日非弄个鱼死网破不行后来,刘和同厂的青工越某相爱,马某非常恼火一天夜里,马某趁夜深无人之机,窜入当时在看家的刘某某的宿舍当时天很热,窗子没关,马某进到屋里,来到刘的床前,从腰中掏出刀子,准备行奸,然而不慎将床头柜上的花瓶打翻,把刘惊醒刘问是谁?马某作了回答刘当即就骂,并说:“我哪里对不起你,你干这样没良心的事,你是人吗?……”于是马某双膝跪地,向刘求饶,刘就把他放了后来刘和同车间的女工讲过此事马某被人揭发注意,1、客观上根本不可能实行完毕,但主观上误认为能够进行到底,而自动放弃犯罪的,应为中止2、客观上可能既遂,但主观上误认为不可能既遂,而被迫中断犯罪的,则属于未遂三)中止的有效性,有效地防止结果发生分为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和实行终了的中止分类,1、行为未实行终了,只要不继续实施就不会发生犯罪结果,中止行为表现为停止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就可避免结果发生,注意,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现行犯罪意图,决心今后不再进行已放弃的犯罪活动,2、行为实行终了,不采取有效措施就会发生犯罪结果,中止行为表现为采取积极的措施,有效地防止结果发生,注意,防止行为必须是一种较为真挚的努力,能够对避免结果发生起到决定性作用。

案例,放毒人某乙企图杀害某甲,趁某甲去厕所之机,将毒药放入被害人某甲饮用的茶杯中某甲从厕所出来后,没有回到原来的位置某甲再次饮水时,又误将某乙的水杯当成了自己原来的水杯当然,这时某乙可以将某甲的水杯置换过去,但他没有去换,致使某甲没有被中毒死亡注意,中止不一定未发生任何结果,而是未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行为人使用一次即可发生犯罪结果的工具着手实行犯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发生犯罪结果,在他认为还能够实施重复侵害并达到预期危害结果的情况下,却自动放弃了能够继续进行的重复侵害,从而使犯罪结果没有发生的情况二、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中止论,(一)时间性:属同一个实行犯罪的过程某一侵害行为可由一系列动作或行动组成二)自动性:在自认为还有条件将犯罪进行到底时放弃了犯罪意图和行为三)有效性:属未实行终了的中止既遂犯:直接依照刑法分 则有关条款的规定来解决刑事责任,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 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原则上轻于既遂犯,重于预备犯中止犯,未造成损害,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处罚比预备犯和未遂犯都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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