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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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群体决策制度篇一: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和监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提高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单位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遵守本制度。第三条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坚持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和效率性。第四条 综合科负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组织、协调工作。第五条 下列重大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一)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计划和措施;(二) 全单位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三) 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四) 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任免和奖惩;(五

2、) 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六) 一次性投入、额度较大的设备采购;(七) 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研究处理;(八) 涉及到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实施方案;(九) 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第六条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采取单位支部党委会或者主任办公会形式研究决定。第七条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咨询论证。有关单位对重大事项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决策目标和方案,方可提请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二)会前通报。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上会后,由综合科负责通报其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三)提前通知。综合科应当提前2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含议

3、题及有关材料)书面送达领导班子成员;(四)充分讨论。会议由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因故未能到会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五)事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表决程序,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者投票的形式;(六)作出决策。对由单位支部党委决定的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对由主任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经充分讨论后,由一把手做出决定;(七)形成纪要。综合科负责形成“重大事项决策会议纪要”,并独立编号。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应当在会议纪要中单独列明。第八条 单位支部党委会议和主任办公会的会议记录由综合科

4、负责整理,需要印发的,报单位党委书记或者单位一把手审定签发。第九条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做出后,有关处室或者单位应当按照决策的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并将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社会效果等信息及时反馈给综合科,由综合科整理后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篇二:XXX局集体决策制度XXX集体决策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和监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提高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遵守本制度。第三条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坚持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和效率性。第四条 局办公室负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组织、协调工作。

5、局机关各股室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第五条 下列重大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的计划和措施;(二)全局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三)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四)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任免和奖惩;(五)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六)一次性投入、额度较大的设备采购;(七)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研究处理;(八)涉及到卫生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实施方案;(九)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十)其它对我县卫生事业发展有深远影响或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决策的重大事项。第六条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采

6、取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形式研究决定。第七条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咨询论证。有关股室或医疗卫生单位对重大事项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决策目标和方案,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提请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二)会前通报。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上会后,由局办公室负责通报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三)提前通知。局办公室应当提前2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书面送达领导班子成员;(四)充分讨论。会议由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因故未能到会的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五)事项表决。会议由主持

7、人视讨论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表决程序,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者投票的形式;(六)作出决策。对由局党委决定的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对由局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经充分讨论后,由局长做出决定;(七)形成纪要。局办公室负责形成“重大事项决策会议纪要”。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应当在会议纪要中单独列明。第八条 局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的会议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整理,需要印发的,报局党委书记或者局长审定签发。第九条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做出后,有关处室或者单位应当按照决策的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并将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社会效果等信息及时反馈给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整理后报局领导班子成员。第十条 各医疗

8、卫生单位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篇三: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一、决策原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开发区的议事规则和程序,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保证决策事项实施有效监督。(二)科学决策原则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当调查研究,必要时可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三)民主决策原则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听证和公示,班子成员对议题要明确表态,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做会议记录。(四)依法决策原则重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有关条例条规进行决策。

9、二、决策范围1、根据上级国家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和工作部署。2、讨论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3、研究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点工作、重大任务、重要目标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的推进措施和重要事项。4、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计划,研究确定拆迁、安置方案,以及研究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5、讨论决定有关重要的先进评选、表彰、奖励事项。6、讨论决定报请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7、讨论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8、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重要事项。9、其他需要提交研究的重要事项。三、决策程序凡属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

10、经过如下程序:议题的提出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基本形成共识乡党政班子会议决定。(一)议题确定重大事项决策议题由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二)议题讨论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遇有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的,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可酌情当机处置,事后必须及时向领导班子汇报。(三)会议表决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等方式表决。重大事项必须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除紧急事项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和分析。决策事项需上级审批或备案的,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手续。(四)会议记录要将决

11、策事项、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决策结论、决策实施等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形成文字材料存档备查。必要时,可将决策情况在有关会议上通报。(五)会议纪律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会议在讨论与本人及亲属有关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四、执行程序(一)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后,由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二)遇有分工交叉的,可明确一名具体负责人牵头组织实施。(三)有关责任部门认真组织落实重大事项。(四)集体形成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和少数人有不同意见的允许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但在集体没有作出新的决策之前,应当无条件执行。(五)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的集体决定的,必须经班子集体复议,做出新的决定,并按新的决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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