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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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问题研究-营改增论文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问题研究【摘要】 随着“营改增”试点省市的扩大,“营改增”进入了全面试行阶段。试点行业和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建筑施工企业也必将纳入试点范围。本文首先介绍了营改增的实施背景、营改增的实施方案,其次,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分析了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提出了营改增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案,最后论述了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应对“营改增”这一机遇与挑战。【关键词】 建筑施工企业 营改增 问题 对策一、研究背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指缴纳营业税的行业和单位逐步改征增值税。从2012年1月1日起,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点,“营改增

2、”正式启动。自2012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国务院将“营改增”试点省市扩大到10个。到2013年8月1日,“营改增”已在全国试行。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2014年3月13日,财政部发布“营改增”试点运行的情况,2013年通过“营改增”减税规模超过了1400亿元。这次实施的“营改增”改革是2009年增值税全面转型之后,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势在必行

3、,随着改革的逐步推进,建筑施工企业最快将于2014年年底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二、“营改增”综述增值税起源于法国,其有效解决了重复征税的问题,被其它国家迅速采用,全世界大约有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增值税,我国1979年开始征收增值税,增值税经历几次修订和改革,可以说还是存在许多问题。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为增值税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相信通过此次改革,我国增值税税收法律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税务体制是营业税与增值税两税并存,这是由我国的发展阶段和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税制的弊端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两税并存的税收体制越来越显示出其不合理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重复征税,不利于

4、社会化分工,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二是两税并存对于我国服务业的发展较为不利,我国第三产业服务业发展缓慢,很大程度上是税负过重。三是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是一个货物出口大国,同时也是劳务输出大国,现行体制不利于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削弱了我国劳务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主要是因为我国劳务出口退税制度不健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我国开始了全面的税制改革。“营改增”主要是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增设11%和6%两档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文化创意产业、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和物流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营改增”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

5、意义。在消除重复征税、完善税制、优化税收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营改增”改革有助于消除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税的重复征税问题,通过减轻税收负担和优化税制结构,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三、“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利弊分析1、有效避免重复纳税根据目前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分包给分包商的工程项目要代扣代缴营业税,在实际情况下,一般都是承包商自行缴纳营业税,很难将分包额确定,很容易造成重复纳税。实施“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较为规范,可以避免错综复杂的关系,分包商可以自行纳税,不存在代扣代缴的现象。“营改增”对于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经营利润,促进企业

6、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效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2、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升级我国增值税改革已经由生产型向消费性过渡,对新购进的资产允许抵扣,建筑施工行业如果改征增值税后,即可享受此优惠,将进一步增加建筑施工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行业资产更新速度将加快,必将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快更新固定资产,降低生产能耗,促进行业绿色发展。3、增加了会计核算难度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增值税改革的税收管理制度,会加大企业会计核算的难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不仅仅是一个税种的变化,也会涉及到企业生产管理、会计核算的各个方面,因此企业的会计制度、核算方法等也需要随之进行变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企业需要按照相关税收政策

7、的管理要求,在会计科目中增设增值税会计科目,同时其财务报表编制、会计财务核算等多方面都需要进行改革。这无疑会增加企业的会计核算难度,增加企业会计核算的成本。4、前期企业税负将增加在理论上,”营改增”能够降低企业的税负。但是建筑施工企业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主要是行业属于粗放型的发展模式,部分固定资产老旧,存在以往年度剩余的大量原材料、机器设备、施工机械等,这些无法及时抵扣进项税额,都计入了固定资产成本,这部分将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前期的税负增加。建筑施工企业部分进项税额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导致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营改增”后适用11%的税率,税率较高,故建筑施工企业前期税负将明显增加,超过原来3%

8、的营业税税率。但是随着后期生产设备、机械设备的增加和税收优惠等措施,税负将明显降低。5、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发票取得较为困难在实施进项税额抵扣后,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增值税发票后才可以抵扣。但在现实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采取3%的税率简易征收,并不能提供专用发票,这就导致了建筑施工企业在购买泥浆、砂石等原材料时无法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方面,按照现行政策,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务费不可以抵扣,种种不利因素严重阻碍了建筑施工企业获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途径。四、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纳税筹划第一,在进行原材料采购时,建筑施工企业要尽量选取购买一般纳税人的原材料,索取专用发票,以作进项税额抵扣。在价格合适

9、时,为节省成本,也可以购买小规模纳税人的原材料,这就需要及时进行纳税筹划。 第二,做好纳税主体资格的认定。当企业销售额、购入金额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时,要权衡考虑,在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之间进行合适的选择,做出税负较低的方案。第三,整体考虑,合理降低企业的总税负。不能只顾一家子公司或部门、事业部的利益,而是要从企业整体出发,进行统筹核算,注重车船税、城建税、地方水利基金、教育费附加等重复缴税的影响,做出适应企业的纳税筹划。第四,利用好税率之间的差异。建筑施工企业一般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而一般劳务和货物的税率为17%,可以很好地利用此税率差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在延迟纳税方面,要尽快取得

10、税务发票,规避不必要的税务行为,争取延迟纳税。第五,科学利用税收优惠。税收优惠要提交申请,要掌握最新的税法知识,在各环节上争取税收优惠措施,降低企业税负,科学进行税务筹划。五、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战略调整1、优化建筑施工企业账务管理流程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的科学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账务处理流程是否有效。要做到账务处理流程的科学化、合理化就必须结合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来进行设定,立足于企业发展实际,以及增值税改革的税务管理要求,科学划分企业业务,对企业经营绩效管理办法、收入规章制度、资产管理办法以及会计核算制度等进行修订,整合改进企业账务处理流程,依据不同的业务部门设置不同的税收预算,

11、明确企业资金流向,进一步清晰化企业的账务处理过程,确保企业财务管理活动适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务管理要求,促进企业健康发展。2、规避税务风险,加强风险管理在新的纳税政策下,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税务风险会增加,需要加强内部控制。要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并严格执行。企业管理层需要结合自身管理特点,制定明确的内部控制操作流程和规范,确定各个管理岗位的具体责任,使得内部控制的各项责任都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要积极构建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全面、广泛、深入收集和识别税务风险或者与风险管理相关的风险信息,及时发现各种不确定因素。要积极构建符合企业实际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积极构建内部控制管理框架,并在风险控制的各

12、个关键点都要有明确的内部控制措施,这也是企业实施风险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3、熟悉相关政策,争取税收支持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跟税务机关保持联系,积极协调沟通,争取对从小规模纳税人那购买的原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税税额也统一并入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之中,降低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并按照前期试点的税收优惠政策争取相应的财政资金支持,以此来帮助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政策的顺利实施,从整体上确保“营改增”前后企业税负总体上保持平衡。4、提高会计人员的纳税筹划水平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增值税改革的税收管理制度,会加大企业会计核算的难度。税收制度的变革需要企业对整个会计核算系统进行修订,核算的要求比较高,涉及的科目也比较多

13、。对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要求也相应增加。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应当强化对税收政策以及会计核算方面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企业财务会计活动能够适应增值税改革的税务管理要求。5、生产模式要向生产机械化转变由于劳务费用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和抵扣范围,企业支付的劳务费还不能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这就要求建筑施工类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有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向机械自动化转变,通过购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固定资产,提升工作流程和工作效率。加大技术引进力度,实现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和科技创新。在建筑施工企业中,无形资产、存货以及固定资产占有比较大的比重,对于整个企业来讲,要想实现生产管理运营的正常进行,必须结

14、合企业自身实际和行业整体状况,制定合理的资产管控制度。6、构建成本管理新模式成本即企业生产和销售产品所支付的费用,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是劳动价值和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以及原材料的价值。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成本管理和预算管理,以适应“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成本和税负冲击。要完善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体系建设,构建成本管理的新模式。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合法的劳务分包合同,合同要详细具体,方便进行成本核算和增值税核算。【参考文献】1 陈琼: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面临问题及应对策略J.山西建筑,2013(6).2 刘蓉:论“营改增”实施后建筑施工企业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外资,2013(4).3 王建成:“营改增”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13(13).4 陈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建筑业工程项目的影响研究D.吉林大学,2013.5 邹玉华:“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应对J.中国外资,2013(23).6 王继强、唐敬国: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的利弊分析J.山西财税,2013(12).7 马静: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挑战及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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