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党的基础知识》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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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科技大学党的基础知识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 行)第一条 党的基础知识是学校党校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设的一门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素质教育选修课程。旨在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增强党在大学生群体中的影响力,把更多优秀人才吸引和凝聚到党组织周围,为我校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第二条 课程设置本课程按学期开设,教学时数为16学时,其中理论教学10学时,设5个专题;实践教学6学时。第三条 课程管理一、本课程为本科生素质选修课,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学生通过教务处选课系统自主选课。二、教学按照“六统一”的要求进行。即:统一

2、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教学计划、统一命题考核、统一阅卷评分、统一发证。三、学校党校成立“党课教研组”。 “党课教研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和落实课程教学和研究工作。具体包括: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等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课程建设计划;负责组织教材;安排任课教师,编制课表;组织课程考核和评卷;组织开展教学研究、课程评估;监督检查教学各环节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其他问题。四、本课程按照党校教研组制定的党的基础知识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理论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建党基本理论和党的基础知识、当前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以及国际国内形势。实践教学以理论教学为基础,采用分组讨论、专题演

3、讲、辩论、参与实践、社会调查等方式。第四条 师资聘任与管理 党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优化整合校内现有师资力量,聘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以及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思想好、理论水平高、人员相对稳定的党校师资队伍,推进党校师资专业化建设。一、党校理论课教师由学校党校直接聘任。实践教学教师由各学院分党校聘任,报学校党校备案。实践教学教师一般由辅导员或其他具备任课教师资格且从事学生党建工作的教师担任。二、校内聘任党校教师聘期一般为3年,到期未续聘即自动取消聘任资格。三、党校教师一经聘任,聘期内要服从学校党校及教务处的教学安

4、排和教学管理,认真落实教学环节,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四、党校教师要积极参加党校教研活动,参与党校课程建设。五、党校教师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停、代、补课,必须按照学校教务处教学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学校党校教研组。擅自调、停、代、补课,视为教学事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六、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按照学校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校内教师兼任党校教师,其党校教学工作第五条 教学组织量可与其他素质选修课教学工作量合并计算,纳入年度或聘期考核。 党的基础知识课程教学由教务处、学校党校、各分党校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 一、排课:由教务处按照学校本科生素质选修课进行统一排课。二、选课:由各学院党校按照学校党校

5、和教务处的统一安排,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网上选课。三、教学班划分:学校党校依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生选课名单,划分教学班、安排任课教师,编排课程表。教学班原则上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划分。学院党委落实专人负责党校具体工作,指派辅导员或学生中的正式党员担任教学班班主任,负责学生学习期间的日常管理。教学班按适当人数划分学习小组并指定负责人。四、任课教师按照学校党校教研组制定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理论教学由学校党校教研室统一安排任课教师,课堂实践教学由各学院安排,任课教师及教学计划报学校党校认可。第六条 课程考核课程考核采取闭卷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成绩构成为闭卷考试占70,平时考核占30。成绩合格,记1

6、个学分,纳入学生学业总成绩。第七条 学生管理一、开课期间,各教学班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二、学生参加本课程学习原则上不予请假。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请假需经学院分管党校工作负责人批准,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正式上课前送学校党校办公室备案,并及时告知任课教师。三、未办理正式请假手续而缺课者以旷课论处。第八条 选课学生经考试合格,同时符合学校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党校结业有关规定,由学校党校颁发“党课结业证书”。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党校不予颁发“党课结业证书”一、党校结业考试过程中违纪;二、学习期间,不遵守纪律,迟到或早退超过1次;三、学习期间旷课;四、学习期间因违纪受到学校或所在学院纪律处分; 五、因其他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200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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