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国家安全,6.1 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概述 6.2 中职生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6.1 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概述,6.1.1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危害国家安全的五种行为是: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参加境外各种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或代理人的任务的行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或者将防地设施、武器装备交付他国或敌方的行为;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行为其他破坏活动包括组织、策划或者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的;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制造民族纠纷,煽动民族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的;境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会见境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重大嫌疑的人员的下一页,返回,6.1 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概述,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按其秘密程度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按其工作对象分为科学技术保密、经济保密、涉外保密、宣传报道保密、公文保密、会议保密、政法保密、军事军工保密、通信保密、电子计算机保密等 在涉及国家秘密的岗位上实习、就业的中职生,应该学习保密常识,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提高防范意识,在对外交往中坚持内外有别在接触交往过程中,凡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要么回避,要么按上级的对外口径回答,不要随便涉及内部的人事组织、社会治安状况、科技成果、技术诀窍和经济建设中各种未公开的数据资料自觉遵守保密的有关规定,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上一页,下一页,返回,6.1 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概述,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不在普通、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人公共场所不在通信中谈及国家机密,不在普通邮件中夹带任何保密资料 6.1.2 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和义务 1.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义务,由法律规定的公民和组织的义务,是国家运用法的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是不能放弃而又必须履行的违者,就可能要负法律责任《国家安全法》对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作如下七个方面的义务规定,内容包括: (1)教育和防范、制止的义务。
(2)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的义务上一页,下一页,返回,6.1 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概述,(3)及时报告的义务 (4)如实提供情况和协助的义务 (5)保守秘密的义务 (6)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义务 (7)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器等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 2.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 一切法律权利都会受国家的保护,一旦受到侵害,享有者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和请求保护,情节恶劣者,可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家安全法》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一页,下一页,返回,6.1 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概述,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和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权利是法律赋予的,只有依法行使,才能受到保护,如果故意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要依法惩处上一页,返回,6.2 中职生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6.2.1 中职生怎样维护国家安全 有国家就有国家安全工作无论处于什么社会形态,或者实行怎样的社会制度都会视国家利益为最高、最根本的利益,将维护国家安全列为首要任务。
所以,每位中职生都应当成为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自觉维护者 1.要始终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 邓小平同志指出:“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一位已故的政治家也说过:“没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友谊,只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利益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国家、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首要保障所以,把国家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是国家利益的需要,又是个人安全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国的一致要求下一页,返回,6.2 中职生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2.要努力熟悉有关国家安全的活动、法规 有人统计,涉及有关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一百多种,中职生都应该对其有所了解,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其中,特别应当熟悉以下一些法律、法规:《宪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出国留学人员守则》等等,对遇到的法律界线不清的问题,要肯学、勤问、慎行 3.要善于识到各种伪装 从理论上讲,有关国家安全的常识、规定都比较完善了,依规行事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但是,实际生活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比如,有的间谍情报人员采用五花八门的手段,套取国家秘密、科技政治情报和内部情况。
如果丧失警惕,,上一页,下一页,返回,6.2 中职生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就可能上当受骗,甚至违法犯罪因此,中职生在对外交往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内外有别、不卑不亢;既要珍惜个人友谊,又要牢记国家利益;既可争取各种帮助、资助,又不失国格、人格识别伪装既难又易,关键就在淡泊名利,对发现的别有用心者,要依法及时举报,进行斗争,决不准其悠意妄行 4.要克服妄自菲薄等不正确思想 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的安全与利益自不待言,也有别人没有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技、资源和秘密,还有独具特色的传统工艺等等也就是说,再富有的国家不可能应有尽有,再贫穷的国家也不可能一点没有别国羡慕的东西中国是发展中的国家,但又是不可小视的国家所以,作为中国人要挺直腰板,决不妄自菲薄、悲观失望要看到我们也,上一页,下一页,返回,6.2 中职生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有许多世界第一的“中国特色”,有一系列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对这一切,中职生自身如果没有正确的认识,就可能在许多问题上产生错误的看法,乃至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来个别误人歧途的青年学生的教训,已成前车之鉴,千万别再重蹈覆辙 5.要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 国家安全机关是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是与公安机关同等性质的司法机关,分工负责间谍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
当国家安全机关需要大家配合工作的时候,在工作人员表明身份和来意之后,每个同学都应当按照《国家安全法》赋予的七条义务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尽力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做到不推、不拒,更不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公务,还要切实保守好已经知晓的国家安全工作的秘密上一页,下一页,返回,6.2 中职生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6.2.2 中职生应遵循的保密知识 1.向境外邮寄有什么规定? 禁止邮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禁止非法携运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如果出境,应由外交信使或国家保密局核准的单位和人员携运;目的地不设通信使的,或信使难以携运的,确因需要,需自行携运机密、秘密级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应当向保密工作部门申办《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许可证》 2.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有什么区别? 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具有不同的法律特征,国家秘密的法律特征在《保密法》中讲了三点:一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二是依照法定程序确定;三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上一页,返回,下一页,6.2 中职生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人员知悉的事项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讲了四点:一是不为公众所知悉;二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三是具有实用性;四是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由此可以看出两种秘密具有不同的法律特征: 其一,权利主体不同国家秘密的权利主体是国家,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是不特定的个人和组织 其二,确定的程序不同国家秘密的确定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商业秘密的确定没有规定程序,只要权利人按其法律特征明确即可 其三,秘密的等级和标志不同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并有统一明确的标志商业秘密不分等级,在标志上也没有统一的规定下一页,返回,上一页,6.2 中职生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其四,泄密后处罚的法律依据不同泄露国家秘密,按《保密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泄露商业秘密,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追究法律责任 3.对外经济合作提供资料的原则和程序是什么? 对外经济合作提供资料要从国家整体利益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实际出发,权衡利弊,遵循合理、合法、适度的原则,做到既维护国家秘密安全,又有利于保障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顺利进行 4.什么叫泄密? 泄露国家秘密”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下列行为之一:(1)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2)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上一页,下一页,返回,6.2 中职生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5.中职生在境外交友时应注意什么? 与境外人员交往时,一方面要积极热情,不要被动回避,因为大多数境外人员是好的,另一方面思想上要有防范意识,这包括工作上和生活上。
对外国留学生而言,最大的难题恐怕是如何正确对待约会以及与异性交往中职生同学在与不了解的人交往时,一定要言行端庄,举止大方,在生活中学会防护和预防上一页,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