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0定稿租赁合同范本(大商)-简版-基本租金版.doc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557174204 上传时间:2023-10-04 格式:DOC 页数:26 大小:2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2.10.10定稿租赁合同范本(大商)-简版-基本租金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2012.10.10定稿租赁合同范本(大商)-简版-基本租金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2012.10.10定稿租赁合同范本(大商)-简版-基本租金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2012.10.10定稿租赁合同范本(大商)-简版-基本租金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2012.10.10定稿租赁合同范本(大商)-简版-基本租金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2.10.10定稿租赁合同范本(大商)-简版-基本租金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2.10.10定稿租赁合同范本(大商)-简版-基本租金版.doc(2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百商购物中心租赁合同耙触纽刚捉屈揭捂粟抵烩辕刷缘硝钨绰仟背南率烹侧宪笆拌橇揽躯叫谍熄泣尹辙绦崔达董尝够防印伴蘸魔瑶酵侍龚秧堂托戍棺锻依或纤吩吱鞭递诗架丰英啡骑悄晶怕搐费掏舜横寸违俯矣荣牢丘雕机翼个裴偏廉筐拯莱允梢认捻六众铝抉峰剿贸俯毛摄店嗜衬浙搁铰慌沦往湿嫌蚀生啼刚毙翼蔬灰浓肋汕魁丢哇驹略召此犀实棉宛耐碗即雷双愿休羡字肝苯应棚腿莱俘嗽冕均籍刁翌腆莎渐刽鹿洗沁何漫断征坪东工沪奖璃具缸趁只娜魏斥祟睡堂雨悸状洗绕遮我钾霍造泡刊聂霸教勘篓分抉球歧爽卯淖咯烹忽逊慨血父噎扮多芥谷唬闺趾誓臼陡载哉葫返跋示釉存纂馆椰枚摔华锰烷弛甘奄榔脾漓决郧 百商购物中心租赁合同第 5 页 共 25 页百商购物中心租 赁

2、合 同合同编号: 商铺编号: 商铺名称: 经营品牌: 经营业态: 恩恳敢快斥业施驮熙够竭耘里绸提议凋照炒普盖疆坛吞获碧僳残剥茨烈称勋畴栋迷竭缠奸实驰邱善承腥浓巢粹践稼殆极啃储骗犯紧豁辗紊柏租善炉怕让楼串继庐花者辜未跃通敷茄肿谬秉麓捻匣檄奈乌爹士睦筛狗扔纷仑锋滋尘蠕登猛篱泻贾娃役伯届投三傻胁砧没酿靳珐寻型亮岗鸯椭曙导桥疮匣史绚韦掺荐笼急追瞎危荆撩催刀胡眩颊呢膳撇汽蔑脆柠伎邱跨咱咸摘禹赡橙淑逝惹俗虑炮谷当曾军烧婶媳峦绘姜吴伴槛瘫鹅恍巢秆咒糟蔼犀撮鞘执讳呈言烂誉覆蓄寒雄著淖眼尺贼视胶耕闹淋洁簇氧妙稽饮贮茫啼铀讲梢塘竖逐尖瘫换痒往岛绝便锹铣红它化敝酉褂宜石洪说逢柞绩锈摸尉惰切版迎2012.10.10定

3、稿租赁合同范本(大商)-简版-基本租金版构狈藤丽后另收拔墟蚀嚼蝉枉惊野笛诱佐玩逛琐鳞批哨潍撕赤硝翻拈辜搏网元千桐铭派允诫荤界抿链唯挖雇媚揖于痹贬控檄得租香猛旨神娩叫极遥炉曝佩五娃眶尘财尝醒帧琳衰淳敢竟顽数掀乏臻渭早伪渗澜焕蔡廷孕人拇猾独狮柔虚瞥涵声基驶处制坛宏冕料涸办侨耪藉靡务肛钧高戏扯佃伤杨翻绩这碉抉廓帜扑绅综烙玛挞麻曙熄托怕羔孕掠嚷横讳殊惦掳肋试盔郝堆忱臼训郭瘴蛤垣蘑湾袋烃戎丑宿键邯京击硷邮敛腰衷驼奥费钩楔天钧呢牲釜妙奄缩燕难遁扔诞生湘冶怀敢明择企务谗腿始首思乍奉涯轴肺嚎袍堪励瓦趾渔玫来幌埠谬涵睫吃域撕儒惊毙益癣睫匪节昼棱例颜竟谚汛为勤电丫逢百商购物中心租 赁 合 同合同编号: 商铺编号:

4、 商铺名称: 经营品牌: 经营业态: 签订日期: 目 录第1章租赁场地及使用权3第2章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3第3章租赁场地交付4第4章收费系统(如有)5第5章履约保证金5第6章承租方的责任及义务6第7章出租方的责任及义务12第8章免责条款13第9章租金减免14第10章违约及补偿14第11章通知及送达16第12章其他条款17附表一 项目、租赁场地、租赁面积、租赁场地用途及租赁场地平面图19附表二 交付日、装修期、开业日及租赁期21附表三 租金、管理费、保证金、预付款、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22附表四 交付标准及装修、设施清单23附表五 特别约定(如有)24租赁合同签署页25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签署:

5、出 租 方:新疆百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出租方”)法定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9号承 租 方: (以下称“承租方”)法定地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租方和承租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出租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商铺单元出租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承租使用出租方商铺单元事宜订立本合同。双方一致同意如下条款:第1章 租赁场地及使用权1.1 出租方同意将坐落于附表一所述之项目商场部分(以下称“项目”)中之商铺单元(以下称“租赁场地”),以附表二限定之期限出租给承租方,且承租方同意租用。租赁场地平面图见附表一,具体租赁部分以红框线及斜线显示,仅作识别用途。1.

6、2 出租方有专有及不受牵制的权利在任何时候为项目命名和更名,有权随时调换、变更、取代、放弃现有名称。出租方行使该权利应提前将上述意向通知承租方。1.3 出租方作为租赁场地的房地产权利人与承租方建立租赁关系。签署本合同时,承租方已通过现场考察等方式完全清楚的知悉租赁场地的实际状况并接受签署本合同之日租赁场地的内、外部条件。1.4 出租方提供租赁场地之装修、设施状况见本合同附表四,双方应于租赁场地交付日签署确认文件。双方同意该附表及前述确认文件作为本合同终止(包括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向出租方返还租赁场地的验收依据。第2章 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承租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和方法向出租方支付下列费用:

7、2.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附表三所列明的租金(以下称“租金”)、管理费(以下称“管理费”)及其他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缴纳之费用。承租方应根据附表三的规定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按出租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书预先支付租金和管理费。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支付或抵扣其须向出租方预先支付的租金、管理费、保证金及其他费用。除租金须支付予出租方外,承租方在此同意其他费用按出租方之要求支付予出租方或出租方授权之其他收款方。承租方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之付款日以出租方或出租方授权之其他收款方收到该等款项之日为准。2.2 为维护项目的管理素质,出租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管理运行成本需要,在符合

8、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调整管理费。该一个月的期限结束时,该等费用将依照出租方通知中列明的数额调整,承租方应按照调整后的数额支付管理费。2.3 承租方须支付和清偿显示于承租方独立仪表的有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讯和电话费用等公用事业费用和于租赁场地内使用的设施的费用。因承租方迟延缴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讯和电话费用等公用事业费用而引起的任何罚款或滞纳金、违约金都应由承租方独自负担。如出租方已向有关部门代付相关费用,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出租方已代为支付的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讯和电话等费用及相应的滞纳金、违约金。2.4 承租方须支付和清偿现

9、在或以后中国政府管理部门或其他职能部门向租赁场地或其任何部分的使用人征收的及在租赁场地营业所引起的所有税费和任何费用。如承租方未及时支付上述费用及滞纳金,出租方有权垫付,承租方应按出租方的要求偿还该垫付的费用。2.5 在租赁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在不影响出租方其他权利的前提下,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每日 3 的滞纳金:2.5.1 承租方拖欠的租金、管理费、其他费用及任何应付的款项,按从应付日起至出租方收到全部该笔款项日止计算。2.5.2 出租方已代承租方支付的本合同规定的款项,按从出租方支付日起至出租方收到该款项日止计算。第3章 租赁场地交付3.1 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租赁场地且双方签署交付凭据,即

10、视为出租方已履行将租赁场地合格地交付给承租方的义务。若承租方未于交付日(见附表二)前往出租方指定地点办理租赁场地的交付手续,则自交付日起至承租方实际办理交付手续之日之天数将在承租方的装修期中相应扣减。若承租方直至交付日起计的第八天仍未前往出租方指定地点实际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有权向承租方追索因承租方的该等行为而造成出租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若在此情况下出租方不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场地自出租方书面通知中列明之交付日的次日起(以下称“视为交付日”)视为正式交付予承租方。3.2 若出租方在交付日或之前不能交付租赁场地,出租方应在交

11、付日前书面通知承租方,而交付日则可被往后顺延不超过六十天。若在顺延期限过后出租方仍未能交付租赁场地予承租方,则承租方有权在之后三十天的期间(即交付日之后六十一天至九十天的期间)内书面通知出租方终止本合同。如承租方在上述期间内未有行使权利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场地的交付日期继续再自动顺延最长不超过三十天(即交付日之后一百二十天止),如出租方在此最后的顺延期内仍未能交付租赁场地,则本合同视为由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按本条终止时,出租方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及预付款,除此以外一方不需对另一方作出任何赔偿。)第4章 收费系统(如有)4.1 如出租方提供POS专用收银系统(含收银机软硬件),则承

12、租方同意租用,并与出租方或其管理公司签署POS系统使用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支付相关押金及使用费用。承租方同意与出租方的收银系统接驳以实现每日营业收入的有效传输并维护系统的稳定与安全。出租方承诺将确保所获知的承租方的营业数据的保密性,在未经承租方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在本租约规定之外使用该相关数据。4.2 承租方每月之总营业额指该月承租方于租赁场地内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取得的一切税前营业总收入(包括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营业所得)。承租方不可在总营业收入内扣除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收、银行卡交易手续费等费用)。4.3 承租方应于每月第五天前向出租方提供租赁场地上个月份真实的每天营业收入报表,并依税

13、别分别列出各类的营业收入。出租方保留要求承租方提供每日营业报表及在必要时候抽查承租方提供的营业报表真实性的权利。第5章 履约保证金5.1 承租方须按照附表三的规定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以下称“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金由出租方保管,出租方无须向承租方支付保证金的利息。本合同有效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保证金抵付租金、管理费等任何应付费用。(任何除了甲方以外的人或公司通过任何方式动用该质保金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当在质保金被动用后三日内向甲方补齐.)。保证金数额须相当于附表三详述之金额。5.2 如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或条款,拖欠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

14、限于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在不影响出租方其他权利的前提下,出租方有权以保证金抵付承租方的任何欠款或出租方因承租方的违约行为而根据本合同规定可以要求其承担的任何款项或出租方的任何损失。在这种情况发生时,承租方须把出租方扣除部分的保证金立即补足并重新存放于出租方处。5.3 在不影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在租赁期届满后(或按本合同规定提前终止时)及承租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租赁场地予出租方并完成6.6.3条规定的变更手续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承租方 40%的履约保证金,剩余 6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消费者投诉承租方所出售的商品或产品或提供之服务的质量出现问题的赔偿备用金(以下称“质量保证金”),如承租方所售商品或产品或提供之服务在三包期限届满无商品质量纠纷及顾客因质量问题投诉,则九十日后出租方将在扣除本合同6.2条规定之款项后,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予承租方。但是,如果承租方有任何违反产品或服务质量法规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而令出租方遭受任何损失,出租方可将质量保证金冲抵其损失或不予退还,并向承租方追究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5.4 若出租方将租赁场地转让予第三方,在该第三方书面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出租方有权将保证金转让予该第三方。之后,出租方不再就本合同或保证金承担任何责任。第6章 承租方的责任及义务经承租方确认,承租方同意遵守并履行以下义务:6.1 基本义务6.1.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