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管理,会计信息质量,会计核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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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法律制度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通常简称会计法规。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1.制定者,制定的什么?以会计法为主体的会计法规体系,主要包括4个层次: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会计法规。2.调整对象3.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1.

2、制定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全国最高立法机关2.调整对象3.构成: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制定时间:1985年1月21日通过, 1985年5月1日施行。现行的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订,2000年7月1日起施行。4.地位: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5.立法宗旨: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6.主要内容:主要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2)会计管理权限、会计责任主体、(3)会计核算和(4)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5)会计人员

3、和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6)会计法律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二)会计行政法规非“会计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1.制定者:国务院全国最高行政机关2.调整对象某些方面3.制定依据:会计法4.构成: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者:国务院财政部门调整对象构成: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会计部门规章:由财政部制定,财政部部长

4、签署命令形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会计规范性文件: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印发的制度办法企业会计制度2001、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2、小企业会计制度2005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2007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96、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四)地方性会计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同宪法和会计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前三层次:效力逐级降低会计工作管理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一)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会计法规定:“

5、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二)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三)其他政府管理部门依据其职责对会计工作进行的监管会计法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一)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

6、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三、会计人员的管理(一)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证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任职条件:

7、或者的关系)3.总会计师:会计师后,不少于三年(二)会计人员的管理主要包括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专业资格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在京单位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1.会计法规定: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

8、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单位负责人非总经理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等。(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信息质量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一)可靠性要求会计应当

9、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二)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三)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四)可比性要求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纵向)不同企业相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横向)(

10、五)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六)重要性要求对于重要的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而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七)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企业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就充分体现了谨慎性要求。存货100万购入,现价值80万。 报表上

11、列示80万资产,20万持有损失。(八)及时性要求不得提前或者延后。及时收集、处理、编制出财务报告、传递会计信息二、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一)依法建账1.法的理解;既包括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也包括其他法律、行政规章,如税收征收管理法、公司法等。2.三点规定:应建、合法、私设;(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除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要求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不具备建账条件的,应当实行代理记账。(2)设置会计账簿的种类和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3)各单位产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应当统一进行核算,不得违反规定私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

12、核算。(二)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1.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指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或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活动。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三)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都要求,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1.伪造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目的在

13、于以假充真。2.变造会计资料,是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及篡改事实。3.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全假)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的数据(账簿等真,报告假),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真实的财务报告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的使用者的行为,即以假乱真,损害投资者、债权人、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四)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所采用的具体方法。会计法和国家统

14、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五)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会计法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的单位的会计记录文字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文字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六)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1.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与手工会计核算,在会计法律上的规定是相同的。使用的原始会计资料是一致的,由此产生的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是相同的;不同之处,是在实行会计电算化后,除了部分原始会计资料以外,其他会计资料是由电子计算机按照规定的程序自动生成的。

15、2.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使用的会计软件和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计核算内容三、会计核算的内容经济业务事项一般包括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两类:经济交易(与外部),是指一个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之间发生的各种经济利益交换,如产品销售。经济事项(与内部),是指在一个经济组织内部发生的具有经济影响的各类事件,如计提折旧。(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1.款项是指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一般包括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以及各种备用金等。2.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券,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等。(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财物(即实物资产),一般包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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