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讲_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要求、公司设立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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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部分有限责任公司考点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要求【学习提示】 本考点建议全面学习,每个细节均有出题可能性,如股东出资、章程载明的事项 等。一、设立条件1. 股东:(1)人数:1-50人(2)性质:自然人或法人组织。2.出资:注 册 资 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一的出资 额。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对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意】一般无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的要求,由公司章程规定可分期【注意】一般无法定出资期限要求。分期出资的,首期出资、总出 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YESNO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 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

2、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包括股 权、债权)。【注意】一般无货币出资比例的法定限制,允许完全无货币出 资 股东不得以 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 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记忆口诀】老子担心商经【链接】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无需验资链接】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资本实缴制的公司、公募基金要求3.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载明的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 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 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制定要求股东共同制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

3、上签名、盖章章程 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实际约束力 控制人)具有约束力。注意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4. 名称:有名称,有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 住所: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例题多选题】 2019年)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应当载明的有()。A. 公司经营范围B.公司法定代表人C.公司注册资本D.公司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答案】ABCD【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必备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 围(选项A);公司注册资本(选项C);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选

4、项D);股东的出资方 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选项 B);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例题多选题】(2018年)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财产出资的有 ()。A. 劳务B. 知识产权C.土地使用权D.特许经营权【答案】BC【解析】选项BC: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 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 外。选项AD: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 出资。【例题多选题】 2017年)下

5、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 公司经营范围属于公司章程的必备事项B. 公司章程必须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并签名、盖章C.制定公司章程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经程序).公司章程对股东没有约束力【答案】ABC【解析】选项A: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应依法登记。选项B:股东共同制定公司 章程,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选项C: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选项D:公 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例题多选题】2014年)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A.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B

6、. 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即为注册资本C.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D.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答案】ACD【解析】选项ACD :公司法已经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也没有货币出资额的比例限制。【例题多选题】(2013年)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属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A. 副经理B. 监事会主席C.董事D.董事会秘书【答案】AD【解析】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二、出资的具体要求1.以非货币财产出资(1)评估要求: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 出资时未评估怎么办?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7、,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 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院应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 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记忆口诀】 未评估,先评估;价不足,未全面。 出资后减值怎么办?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 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记忆口诀】 事后减值,出资无误。(2)交割要求: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该转移手续一般在“ 6个月”内办理完毕。一一交付且权属变更已

8、交付公司,未办权属变更A. 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的 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 资义务。B. 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人民法院应予支持。I!1_2019J.12019 J1.12020,1.1交付享有不能直接认定未成近认定放开了出资文务房屋交付主能认定未履行权属变更【记忆口诀】 未变更,给机会,变更后,交付算。已办权属变更,但未交付公司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 应予支持。 可主张实际

9、交付后享有(3)类型要求:有瑕疵,先补正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 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 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 履行出资义务。2. 以货币财产出资:(1)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而在银行开设的账户。(2)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 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_的方式处置其股权。一一不得直接抽出【例题单选题】(201

10、9年)李某以违法犯罪所得的20万元出资并取得公司股权。对李某犯罪 行为处罚时,就其股权处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 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补偿受害人损失B. 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0万元C.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李某的股权D.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其他股东对20万元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答案】C【解析】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 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而不能直接将出资财产从公司抽 出)。【例题判断题】(2013年)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

11、0 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 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答案】”【解析】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出资人已经 就前述财产出资,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 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例题单选题】A、B、C三人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其中,A以货币出 资8万元;B以机器设备出资,作价12万元,但未依法评估;C以房屋出资,评估作价10万元, 尚未办理变更

12、登记手续,但是已交付。关于三人的出资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股东的货币出资比例不符合规定B. 若经评估机构评估,B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的实际价值仅为8万元,则法院应当认定B未 履行出资义务C. C以房屋出资,未办理登记手续,但在人民法院规定期限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可以认 定其履行了出资义务D. 即使办理了权属变更,C也不得主张享有未办理登记手续前的股东权利【答案】C【解析】选项A:无法定货币出资比例限制。选项B: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 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 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

13、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 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选项D: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 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考点2:公司设立中的责任【学习提示】未尽出资义务经常出题,主观题和客观题均需要准备。同时,建议关注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问题,其余适当了解。未痘行出资义务未全面履日出资义务抽逃全部出资抽逃部分出资一、未尽出资义务1. 首次出资:(1)对股东内部的人怎么追?A. 公司追究: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该责任除出资部分外, 未出资的利息(即未出资本息)。B. 守约股东追究: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

14、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一。7。十利息(7) =7?It100 冥际3。ABC甲公司外部的人怎么追?A.补充责任:公司债权人可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 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苏苏总结】债权人追究:股东在“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和“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 责任。70十利息(7) =77:IT100,实际30A Bi问1:若甲欠乙100万.乙如何追债?;I若甲还欠丙4。万,丙可否追债?:B. 一次责任:当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后,其他债权人再出 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支持。问2:若甲欠乙6。万,乙如何追债

15、?C, 若甲还欠丙O方,丙可否追债?;甲公司一乙公司财产10万(2)对发起人: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 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注意】发起人并不只存在于股份有限公司中,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也称为发起人。【苏苏提示】所有的发起人均承担连带责任。公司 成立后加入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不承担连带责任。(3)对恶意受让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_,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 人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之后加A的股东巳董巳高管G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甲15。万1乙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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