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丰市七年级语文上册第7讲记叙文阅读标题的理解和作用分析提高讲义2新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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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7讲 记叙文阅读标题的理解和作用分析题一:煤油灯煤油灯似乎离我们的生活已经很久远了,许多孩子只有在博物馆、纪念馆才能见到它的身影。偶尔停电,大家也是用蜡烛替代照明。在我记忆深处,那如荧的煤油灯,依然跳跃在乡村那漆黑的夜晚,远逝的岁月也都深藏在那橘黄色的背景之中。我的家乡就挂在一个山坡上,房子无规则地散落着。岁月如歌,人间沧桑。记忆中的小山村,白天有刺眼的阳光,傍晚有燃烧的夕阳,晚上有亮晶的月光,黑夜有跳动的磷火、飞舞的流萤,并不缺光。那时山村没有电,祖传的照明工具就是煤油灯,印象最深的是那煤油灯的光芒。油灯那跳动着的微弱的光芒,给遥远而亲切的山村和山民涂抹上昏黄神秘的颜色,也给我的童年升起了

2、一道生命的霞光。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煤油灯是乡村必需的生活用品。家境好一些的用罩子灯,多数家庭用自造的煤油灯。用一个装过西药的小玻璃瓶或墨水瓶子,倒上煤油,再找个铁瓶盖或铁片,在中间打个小圆孔,然后孔中嵌进一个用铁皮卷成的小筒,再用纸或布或棉花搓成细捻穿过筒中,上端露出少许,下端留上较长的一段泡在煤油里,然后把盖拧紧,油灯就做成了。待煤油顺着细捻慢慢吸上来,用火柴或火石点着,灯芯就跳出扁长的火苗,还散发出淡淡的煤油味煤油灯可以放在许多地方,譬如书桌上、窗台上,也可挂在墙上、门框上。煤油灯的光线其实很微弱,甚至有些昏暗,由于煤油紧缺且价钱贵,点灯用油非常注意节省。天黑透了,月亮也不亮了,各家才陆

3、续点起煤油灯。为了节约,灯芯拔得很小,灯发出如豆的光芒,连灯下的人也模模糊糊。灯光星星点点,飘闪飘闪。忙碌奔波了一天的庄稼人,望见家里从门窗里透出来的煤油灯光,疲倦与辛苦荡然无存。晚饭以后,院子里光线已经暗了,娘才点起煤油灯,我便开始在灯下做作业。有时我也利用灯光的影子,将五个手指做出喜鹊张嘴、大雁展翅的形状照在土墙上,哈哈乐上一阵子。母亲总是坐在我身旁,忙活针线活,缝衣裳、纳鞋底,一言不发地陪伴我。母亲那时眼睛好使,尽管在昏黄的灯光下且离得较远,但母亲总能把鞋底的针线排列的比我书写的文字还要整齐。春夏秋冬,二十四节气,娘一直在忙着缝呀、织呀、纳呀,把辛劳和疲倦织进娘的额头、眼角。漫长的冬夜,

4、窗外北风呼啸,伴随油灯捻子的噼啪声,娘在用自己的黑发银丝缝制希望,把幸福、喜悦一缕缕纳成对子女的期待。为了能让我看得清楚,娘常常悄悄把灯芯调大,让那灯光把书桌和屋子照得透亮。有时候,我正做着作业却进入了梦乡,醒来时却发现柔和昏黄的灯光映着母亲慈祥的面容,识不了几个字的母亲正在灯下翻阅我的作业本。童年难以忘怀的记忆,都与煤油灯有着直接的联系。在煤油灯下,我懵懵懂懂学到了知识,体会到了长辈的辛苦,更多的是品尝到了亲情的温暖。煤油灯,一次次感动着我,一次次驱散我的劳累与寂寞。 本文标题的作用一是 ;一是 。题二:奇怪的交易伦敦的夜晚总是灯红酒绿、车水马龙,这天夜里,两个中年绅士刚从豪华饭店里一番花天

5、酒地后出来,突然看见马路边躺着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那流浪汉挣扎着向这两个体面的绅士爬去,声音微弱地 (A.祈求;B.乞求)道:“救救我我是饿的” 这两个中年绅士一听,乐了,其中一个叫斯蒂芬的对胖绅士笑笑,附在胖绅士耳边神秘地说:“嘿,伙计,我有个挺妙的主意。你看,我有的是钱,平时什么都早就玩腻了,不如这次我们拿人来当玩物!” 的确,斯蒂芬有着过亿的资产,他挥霍成性,爱玩,而且什么都敢玩。没等胖绅士发表意见,斯蒂芬就迫不及待地把地上这个饿昏的流浪汉带上了马车,来到一家小旅店。 流浪汉在小旅馆吃饱喝足后,便开始向斯蒂芬讲述他的悲惨经历:流浪汉叫大卫,是个孤儿,他流落到伦敦,找不到工作,一直没钱吃

6、饭,终于饿得昏倒在地,幸亏好心的斯蒂芬救了他。然而大卫还不知道,斯蒂芬的救助,其实是他琢磨出来的戏弄大卫的一场恶作剧,现在,斯蒂芬正为自己有这样的奇思妙想而暗暗得意呢! 斯蒂芬拍拍大卫的肩,说:“我们做个交易怎么样?从明天开始,我每个月给你十英镑,而你只要每天呆在房子里,准时在晚上五点到十二点间,在同一扇窗户边放上一盏点燃的灯,而且要蒙上绿色的灯罩” 大卫听得瞪大了眼,惊讶地看着斯蒂芬,斯蒂芬喝了口酒,接着说道:“就是说,你每天晚上必须在指定的这七个小时里,点着灯呆在房子里,不许和任何人交谈,怎么样?”大卫激动地点着头说:“我愿意,我愿意,你如果不是开玩笑的话,我连自己的名字都愿意忘掉。不过,

7、请你告诉我,我如此惬意的生活会延续很久吗?”斯蒂芬耸耸肩:“这不好说,也许一年,也许一辈子。”大卫高兴地叫道:“但愿真能是一辈子!不过,我想冒昧问一句,你要这种绿色的灯有什么用?” “这是秘密!” 斯蒂芬答道,“绝对的秘密。”大卫点点头,说:“好的,只要你寄钱来就行了,我会按你说的做,你可以随时来检查!”就这样,一项奇怪的交易谈成了,流浪汉和百万富翁分了手,彼此都心满意足,斯蒂芬乘着马车离去了。 大卫看着载着斯蒂芬的马车远去,嘴里咕哝着:“真见鬼!看来不是这个人发了疯,就是我交了超级的好运!如此慷慨的赐予,只为我一天点掉半升灯油!” 第二天晚上,大卫果然在房间的窗口边,亮起一盏柔和的绿灯。那晚

8、,斯蒂芬得意地叫来胖绅士,对他说:“亲爱的伙计,你若闲极无聊,就到这儿来开开心。看看这窗户后面的大傻瓜,一个廉价的、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买来的、可以长期使用的傻瓜我想,他呆在这屋里什么也不能做,一定会无聊得变成酒鬼,再不就是会发疯可他为了我每月给他的十英镑,他还是必须得等着,他就是这号角色!” 胖绅士摇摇头对斯蒂芬说:“这种把戏会有什么乐子?”斯蒂芬得意地说:“玩具用活人制成的玩具,一道最美的佳肴!” 斯蒂芬说罢哈哈大笑,挽着胖绅士扬长而去。 这可怜的大卫从此就呆在这房子里,按月领取十英镑,准时点亮一盏绿色的灯,除此之外,似乎什么都不能做。 时间一晃就是八年。一天夜里,一个浑身脏兮兮的老人被送到了

9、穷人医院,他是在黑黢黢的贫民窟里,走楼梯时不小心把腿摔断了。这个痛苦异常的老人情况看来很糟糕,因为骨头复杂的折口把血管都弄断了。 医生为老人做完手术后,把羸弱的老人送回病床,老人很快就昏睡过去。当老人醒来后,他发现面前坐着的还是那位为他做手术的医生。 医生见老人醒来,说:“想不到又和你见面了!你还认识我吗,斯蒂芬先生?我是大卫,就是受你之托,每天在点燃的绿灯旁当班的那位。” 斯蒂芬打量半晌后,咕哝道:“简直活见鬼!这是怎么了?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大卫说道:“是的,请你告诉我,你的变化怎么这么大?”斯蒂芬痛苦地说:“我彻底破产了我沦为乞丐已经三年了,可你呢?你是怎么回事?” “我点了几年的灯,

10、”大卫微笑道,“刚开始我出于无聊,发现房子里的书架上摆满了书,便翻来看,后来有一次,我翻到一本破旧的解剖学,那一整夜,我读了这本书,如醉如痴,天一亮就去图书馆打听当个大夫都要研究什么学问,得到的却是充满讥讽的回答:你得研究数学、生物学、药理学、拉丁文等等。不过,我没理睬别人的讥讽” 大卫顿了顿,接着说道:“有天晚上我回到家,突然看见窗外有两个身影,他们在往我窗户这边那盏绿色的灯看。我听到其中一个轻蔑地说:大卫 一个地道的傻瓜!他还期盼着别人许诺的奇迹出现不过我现在觉得这是个荒唐的游戏,根本不值得破费。 那个人说这话时,没有发现我就在窗户跟前,而那个人,就是你。” 斯蒂芬尴尬地问道:“那后来呢?

11、”大卫笑了笑说:“我用你之前给我寄来的钱买了很多书,为的是不顾一切地学习,学习。当时,我听到你羞辱我的话,本想出来揍你一顿,不过,正是由于你恶作剧的慷慨,我才成了一位有教养的人”斯蒂芬羞愧地低下了头。大卫看了看眼前这个可怜的老人,说:“后来有一位大学生和我同住一个套间,他很同情我,帮助我,一年多后,我考取了医学院。如你眼前所见,我已经成了有一技之长的人”大卫说完,沉默了。 斯蒂芬被大卫的经历震惊了,他说:“其实我早就不去你的窗前观望了,请你原谅我以前对你的伤害。”大卫拍了拍老人的肩膀,掏出怀表,说:“十点钟,你该就寝了,也许过三个星期你就可以出院。到时候给我打个电话,我会在我们的诊所给你安排一

12、份工作:登记病人的姓名。你下次再走黑黢黢的楼梯,请点上哦,虽然没有钱点灯,但哪怕是点上一支蜡烛也好。” 文章的标题有什么作用? 题三:苦 瓜 原来我家有个小院,院里可以种些花草和蔬菜。这些活儿,都是母亲特别喜欢做的。把那些花草蔬菜侍弄得姹紫嫣红,像是给自己的儿女收拾得眉清目秀、招人眼目,母亲的心里很舒坦。 那时,母亲每年都特别喜欢种苦瓜。其实,这么说并不准确,是我特别喜欢苦瓜。刚开始,是我从别人家里要回苦瓜籽,给母亲种,并对她说:“这玩艺儿特别好玩,皮是绿的,里面的瓤和籽是红的!”我之所以喜欢苦瓜,最初的原因就是它里面的瓤和籽格外吸引我。苦瓜结在架上,母亲一直不摘,就让它们那么老着,一直挂到秋

13、风起时。越老,它们里面的瓤和籽越红,红得像玛瑙、像热血、像燃烧了一天的落日。当我掰开苦瓜,兴奋地注视着这两片像船一样盛满了鲜红欲滴的瓤和籽时,母亲总要眯缝起昏花的老眼看着,露出和我一样喜出望外的神情,仿佛那是她老人家的杰作,是她才能给予我的欧亨利式的意外结尾,让我看到苦瓜最终这一落日般的血红和辉煌。 以后,我发现苦瓜做菜其实很好吃。无论做汤,还是炒肉,都有一种清苦味。那苦味,格外别致,既不会传染上肉或别的菜,又有一种苦中蕴含的清香和苦味淡去的清新。 像喜欢院里母亲种的苦瓜一样,我喜欢上了苦瓜这一道菜。每年夏天,母亲都会经常从小院里摘下沾着露水珠的鲜嫩的苦瓜,给我炒一盘苦瓜青椒肉丝。它成了我家夏

14、日饭桌上一道经久不衰的家常菜。 自从这之后,再见不到苦瓜瓤和籽鲜红欲滴的时候了,是因为再等不到那时候了。这样的菜,一直吃到我离开了小院,搬进了楼房。住进楼房,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再吃不到母亲亲手种、亲手摘的苦瓜了,只能吃母亲亲手炒的苦瓜了。一直吃到母亲六年前去世。 如今,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母亲再也不能为我亲手到厨房去将青嫩的苦瓜切成丝,再掂起炒锅亲手将它炒熟,端上自家的餐桌了。因为常吃苦瓜,便常想起母亲。其实,母亲并不爱吃苦瓜。除了头几次,在我一再的怂恿下,勉强动了几筷子,皱起眉头,便不再问津。母亲实在忍受不了那股子异样的苦味。她说过,苦瓜还是留着看红瓤红籽好。可是,她依然每年夏天当苦瓜

15、爬满架时,为我清炒一盘我特别喜欢吃的苦瓜肉丝。 最近,看了一则介绍苦瓜的短文,上面有这样一段文字:“苦瓜味苦,但它从不把苦味传给其他食物。用苦瓜炒肉、焖肉、炖肉,其肉丝毫不沾苦味,故而人们美其名曰君子菜。” 不知怎么搞的,看完这段话,让我想起母亲。文章以“苦瓜”为题有什么作用?题四:旧餐桌上的美好时光美凯瑟琳比恩 一天下午,我正在厨房做饭,16岁的儿子安东尼以最快的速度冲了进来,我警惕地抬起头。安东尼正处于青春叛逆期,最近我们每次见面气氛都很紧张,争吵随时一触即发。这次他又会有什么问题?音乐?朋友?我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 “妈妈,比利寇根有一条银色的裤子,我也要一条。” “为什么?”我搞不懂他的这种追星行为。 “妈妈,比利寇根是碎南瓜乐队的主唱。碎南瓜是我最喜欢的乐队。”他瞪大眼睛看着我,似乎在跟一个外星人讲话。这些天来,我俩正为了这个“碎南瓜”乐队闹得不开心。 安东尼跟我说好话,央求我,我全都置若罔闻。看到我不为所动,他一屁股坐下来,把脸扭到了一边。 “你到哪儿去买?”我没好气地说,“可能全城都没有卖的。” “那我就自己做,但你要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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