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条文详细解读8

上传人:zxd****56 文档编号:196009980 上传时间:2021-09-15 格式:PPTX 页数:43 大小:4.48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条文详细解读8_第1页
第1页 / 共43页
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条文详细解读8_第2页
第2页 / 共43页
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条文详细解读8_第3页
第3页 / 共43页
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条文详细解读8_第4页
第4页 / 共43页
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条文详细解读8_第5页
第5页 / 共4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条文详细解读8》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条文详细解读8(4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 条文详细解读8,目 录,增设袭警罪,1.立法规定 刑法第277条第5款 袭警罪: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立法背景 (1)实务中,警察被侵犯的现象较为突出。 有学者作出统计,2014 年起妨害公务罪中涉警案件逐年上升,到 2018 年达到峰值,为10667起案件; 2019年虽有所回落,但是数值仍然较高,有6377起案件。 参见何栋艳,警察被害特点及解决路径研究,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0年,第5期。

2、 另外,据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对2015年1月至 2016年6月媒体报道的袭警事件进行统计,近一年半时间里共发生714 起袭警案件,平均18小时发生一起。,(2)将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分立,并规定了加重的刑罚(两个档次法定刑),而对袭击其他人员的没有独立规定。,(3)域外国家关于袭警行为的规定 第一,将威胁、袭击和伤害警察的行为规定为妨害公务的犯罪。多数大陆法系国家采用这种立法模式。 如法国刑法典规定,对司法官、宪兵军职人员、警察、海关官员以及其他任何行使公共权力或负责公共事业的人,在其履行职责时,对其财产或人身以实施犯罪相威胁的,最高处5年监禁并处7500欧元罚金。,第二,将威胁、袭击和伤害警察

3、的行为规定为单独的袭警罪。英美法系有的国家将较轻的袭警行为单独规定为犯罪。 如英国1996年警察法明确规定袭击、抗拒或故意妨害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察或正在协助警察执行职务者,构成袭警罪。,3.司法实务 (1)罪与非罪的界限 经典案例: 3月1日13时许,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公安分局滨兴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与他人发生纠纷,民警赶赴现场处置调解。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罗某冲至现场,辱骂民警,阻碍执法。民警将其带离现场时,罗某挣脱控制,推搡并锁喉民警。罗某因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2)本罪与他罪(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第一,实践中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虽未实施暴力袭击,但以暴力相威胁, 或者采

4、用其他方法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则不构成袭警罪,符合妨害公务罪的,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第二,行为人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造成人民警察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可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冒名顶替罪,1.立法规定 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冒名顶替罪: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2.立法背景 (1)冒名顶替的现实性与危害性 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

5、曝光多起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严重挑战了教育公平, 和改变了被害人的人生轨迹。 每日人物杂志梳理公开资料及报道发现,近15年来,仅被媒体爆出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的国内顶替入学事件就有二十余起,冒名顶替事件多发地除山东本地外,外省以河南居多,达10余起。而外地冒名顶替事件中,以2016年江苏灌南爆出的20余年前顶替学籍参加高考事件的人数为最多,多达千余人。,经典案例:陈春秀被冒名顶替案 山东聊城冠县陈春秀事件中,冒名顶替者陈艳萍的父亲陈巨鹏找到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冯秀振,在他的安排下,招生办工作人员王新英打印了陈春秀的准考证交于陈巨鹏。后陈巨鹏又找到时任冠县邮政局副局长的李成涛,谎称来拿女儿的录取通知

6、书,在县邮政局持本人身份证截领了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2)以往审判实务的做法 以往审判实务并没有对此类行为统一定性,有的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有的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经典案例:齐玉苓案 齐玉苓原本顺利考取山东省济宁商业学校,但因其好友陈晓琪的父亲陈克政买通学校行政人员,被其好友陈晓琪冒名顶替成为该校学生。1998年齐玉苓不堪身分地位的损失以及家人遭到陈克政的暴力威胁,愤而向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1999年齐玉苓不服一审判决后,再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最高法院的批复后,最终引用宪法第46条,判决被告陈晓琪停止对齐玉苓的姓名权侵犯,以及被告人和单位

7、需赔偿齐玉苓总共人民币十万元。,经典案例:湖南邵东罗彩霞案 罗彩霞作为邵东一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高考分数为514分,并填报了高等院校。但其并没有得到录取通知书,后得知被其同班同学王佳俊冒名顶替上大学。 邵东县人民法院判定王峥嵘(王佳俊的父亲)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 证件、印章,涉嫌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3.司法实务 (1)客观行为必须是“盗用、冒用他人身份”和“顶替他人取得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这两者缺一不可。 其一,盗用、冒用包括用非法手段获取,也可以包括其他方式获取,如捡到后以他人名义活动,或受他人委托保管而未经同意而使用等。,其二,高等学历教

8、育入学资格是指经过考试合格等程序依法获取的高等学历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的入学资格。 其三,公务员录用资格包括省考、国考录取的。 其四,就业安置待遇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特殊主体予以安排就业、照顾就业等优待。 如,对退役军士以安排工作方式的安置等。,(2)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该类犯罪,如何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冒名顶替犯罪或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冒名顶替犯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高空抛物罪,1.立法规定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高空抛物罪: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

9、的规定定罪处罚。,2.立法背景 (1)立法沿革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第5条第2款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4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115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刑法修正案(十一):“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 1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现实原因 第一,客观需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千家万

10、户住进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高空抛物致人损伤的事件频现报端。 以重庆市为例,仅在2018年一年,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高空抛物案件182起,这还不包括未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案例:杨某酒后从某小区5栋9楼904室自家阳台往楼下有大量人员聚集的广场抛掷一个不锈钢盆,随后又从阳台往楼下抛掷一个铸铁火炉,该火炉砸中在广场上开会的受害人熊某,致使熊某受伤。法院判定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云南省永胜县人民法院(2020)云0722刑初90号刑事判决书,(2)规避刑、民二元处罚机制。 (3)有利于定罪量刑的公平公正,司法实践对高空抛物定性较为混乱。,3.司法实务 (1)罪与非罪的界限。 实务案

11、例:2017年5月20日至2018年11月18日间,田金泽在其居住地天津市河西区南昌路三义大厦2号楼4门1733室内,先后多次从厨房窗口向楼下扔掷灭火器、地砖等物,将停放在三义大厦2号楼3门和4门之间便道上的车辆砸损,经价格认定,被砸损的车辆车损价值合计人民币13094.17元。 公诉机关起诉罪名为寻衅滋事罪,法院最终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19)津0103刑初419号刑事判决书。,(2)此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危险系数小的定高空抛物罪,危险系数大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经典案例:2020年2月某日,溧阳家住三楼的徐某某与王某某因言语不和

12、发 生争执,徐某某一时激愤,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王某某见状上前夺刀未 果,徐某某将菜刀抛掷至楼下公共租赁房附近。楼下居民发觉后向楼上质问,徐某某听到质问声后,又去厨房拿第二把菜刀,王某某再次上前夺刀未果,徐某某又将第二把菜刀抛掷至楼下公共租赁房附近,楼下居民见状报警。 溧阳法院认为其构成高空抛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2000元。,催收非法债务罪,1.立法规定 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催收非法债务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

13、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2.立法背景 (1)实务中催收非法债务的行为现状,危害性。 第一,暴力、软暴力等方式催收非法债务时有发生。 第二,催收非法债务的行为易演变、发展成组织性、职业性的团伙行为。 第三,诱发关联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案例:山东省齐河县的郝某绑架杀人案,郝某向高利放贷者举债1.2 万元后无力偿还,债主多次到郝某家中催收。郝某无奈之下绑架邻居小孩以勒赎金,后因害怕事情暴露,勒死被害人并抛尸。,(2)以往类似案件审判实务的做法是否合理,都是怎么定罪的。 第一,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案例:被害人承接工程后因资金困难,向被告许中华借款10万,经被告多次催收,被害人仅支付部分利息,后

14、被告在催收时与被害人发生肢体冲突,导致被害人冠心病急性发作导致心源性猝死。 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特征,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案号:(2014)凯刑初字第97号,第二,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案例:被告人佘某等将被害人先后拘禁在可可公寓8楼、保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并对卢某甲催收欠款,未果后将卢某甲带上公司四楼关进一房间进行拘禁,并从外面用挂锁将房门锁住。几天内,卢某在佘某等人的监视下拨打电话筹款,晚上则被反锁进四楼房间,后被害人自杀跳楼身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佘某等为索要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过程中被害人自杀死亡,侵 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

15、期徒刑2年六个月 案号:(2015)佛顺法刑初字第4826号,刑事审判参考第124集指导案例1374号戴颖、蒯军寻衅滋事案实 施轻微暴力并强行同吃、同住、同行跟随讨债的如何定性 被告人戴颖为向被害人宋祥喜索要债务,于2015年2月18日至5月1日纠集被 告人蒯军及丁江贵、凌俞、吴小龙、缪宇声、杨益鹏(均另案处理)等人,每 天安排一人或数人与宋祥喜同吃、同住于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大桥宾馆、张 甸村食品桥西侧宋祥喜的家庭工厂等地,并通过盯、跟、随同出行等手段, 迫使宋祥喜还债。,在此期间,宋祥喜的近亲属多次报警,公安机关向戴颖、蒯军等人提出不得 限制、剥夺宋祥喜的人身自由等处理意见后,戴颖、蒯军等人

16、仍然继续实施 上述行为。因未能达成还款协议,4月30日戴颖指使蒯军等人将宋祥喜睡觉 的沙发搬至厂房外,5月1日砸坏厂房内的取暖器、水壶等物。5月2日,宋祥 喜自杀身亡于上述厂房内。其中,蒯军参与限制宋祥喜自由30天左右。 一审:非法拘禁罪; 二审:寻衅滋事罪。,第三,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案例:被告人陈某、汪某受人委托向朱某催讨债务,为向被害人施加压力迫使其还钱,在朱某经营的锡安文具商行内三次泼洒粪便、油漆。 法院认为,被告人汪某、陈某多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系共同犯罪。分别判处1年不等有期徒刑。 案号:(2015)浙杭刑终字第1282号,第四,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罪 案例:被告人张某拉拢、吸纳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不良青年,形成黑社会组织,该组织主要通过高利放贷攫取巨额经济利润,并采取不法手段进行催收。 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应当按照其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全部罪行进行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 案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刑法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