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小额诉讼程序管辖权异议用)

上传人:zsc****856 文档编号:190108659 上传时间:2021-08-08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3.6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小额诉讼程序管辖权异议用)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小额诉讼程序管辖权异议用)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小额诉讼程序管辖权异议用)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小额诉讼程序管辖权异议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小额诉讼程序管辖权异议用)(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初号原告:,。被告:,。(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概述异议内容和理由)。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异议成立的,写明:)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写明:)驳回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案件受理费元,由被告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审判员年月日(院印)书记员【说明】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八条制定,供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后,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移送管辖或者驳回异议用。2案号类型代字为“民初”。3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交纳案件受理费;异议成立的,当事人均不交纳案件受理费。4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