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记录仪价格]助推价格执法,发挥职业价格举报正面作用摘要近年,社会上出现了一类与普通举报人不同的职业举报人―职业价格举报人,他们以价格举报为职业,通过向物价部门提供线索并要求获得一定数量的奖励,或者通过举报达到自身某种特定目的和获得某种利益,这些人行为活动的目的已经不是为维护自身生产、生活、科研开展价格维权,其最终目标是追求举报本身带来的奖励或其他利益职业价格举报的出现一方面推动了价格法制建设进程;另一方面由于他们对价格执法部门偏执式的较真,增大了价格主管部门的行政成本,笔者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对职业价格举报行为产生的原因、特点及应对措施做一粗浅的分析关键词职业价格举报原因管理一、职业价格举报行为产生的原因(1)价格维权观念增强的结果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民群众解决温饱问题后越来越关注自身权利权益的保护,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为职业举报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群众基础2)社会监督机制日益健全的体现我国《宪法》、经济法体系和行政法体系都对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给予了充分的保护性规定,使得“职业举报人”的行为具有法律依据按照有关规定,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被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举报人给予奖励”3)价格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价格问题的复杂性和广泛性日益突出,由于价格执法部门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无法使执法做到面面俱到,去发现每一例违法违规行为,这就为职业价格举报人存在提供了生存的空间4)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和谐社会需要的是组织对组织的博弈方式,经营者和消费者应该透过各自的利益代言人组织(比如商会、消费者组织)在立法层面、市场监督层面进行博弈二、职业价格举报人的特点(1)私利性这部分人往往带着私利的目的,举着维权的大旗,把举报当作自己生存的职业来做,以帮群众打官司、投诉为名而从中获利2)炒作性为了达到目的,职业举报人会通过媒体炒作放大事件,对没有按时收到处理结果或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往往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或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引起社会关注,以被媒体炒作为荣3)专业性职业价格举报人业已成为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对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及程序比较熟悉,更加重证据这类举报人提供的证据相对充分且通常能跨越一个时间段,一方面说明被举报人是持续性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说明举报人对此做过跟踪调查。
他们大多对举报领域的价格法律法规非常了解,有的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这类举报人经常在举报中明确指出被举报人违反了某个法律法规的规定,甚至直接要求价格主管部门适用某个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项、目进行处理;举报问题具有复杂性、敏感性,往往是当前价格工作中的一些合理不合法或合法不合理现象熟练的价格专业知识及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知识的熟练掌握,并且熟悉传统的和现代的举报途径,具有较强的专业性4)群体性价格违法行为职业举报人具有一定的群体性,这些举报人之间相互交流,活动范围广,往往采用群狼战术,就某一价格行为在多地同时举报,对被举报人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压力三、职业价格举报行为的正面作用及负面影响第一,弥补政府监管不足对现有执法监督体系起到有益补充作用,为价格监管工作提供了许多重要线索,既能帮监管部门及时查处违法行为,规范收费行为,又能帮助监管部门查找政策制度的漏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第二,节省普通消费者举报的时间成本第三,有利于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有利于促进价格主管部门加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举报收益引发示范效应,给了权益受害人积极维权的勇气和信心第四,负面影响:一是加大了价格主管部门的行政成本,特别是对因法律法规的缺失、滞后引发的执法难题,专职举报人动辄将价格主管部门告上法庭,无形中加大了物价执法的难度和工作强度。
执法部门或囿于败诉影响部门绩效考核,或担心举报人利用新闻媒体介入大肆报道影响部门形象等等,忙于应诉而耗用大量行政资源二是由于职业举报多出于私利性,使价格法律成为其牟利的工具职业举报人不是为了公益而举报,他们在要求物价主管部门处罚商家的同时,又要挟商家与其私了,物价部门的执法权被他们当成与商家“讨价还价”的筹码三是干扰商家正常的经营活动职业举报人一段时间对某一经营者的密集举报,耗费了经营者的大量精力,部分商家在开展促销活动时畏手畏脚,甚至干脆取消一些促销活动,损害了百姓的正当利益,扰乱了市场的正常活动四、发挥职业价格举报的正面作用对职业价格举报这一新生事物,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正面作用,使其成为推动价格执法工作的催化剂和助推器,另一方面要有效规避其产生的负面影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价格执法部门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一是提高分析判断水平一定要具备较强的分析能力,迅速推测举报人的身份、职业、居住地域,敏锐判断案情、涉及面、潜在影响、轻重缓急程度,这是妥善处理举报案件、有效化解价格矛盾的首要环节和前提二是提高协调沟通水平在与举报人和被举报人接触的过程中,要讲究语言艺术,注重表达方式,善用沟通技巧,使举报人的情绪尽快平息,使被举报人心悦诚服、积极配合。
此外,还要提高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能力,使举报案件查处得到方方面面的响应和支持三是提高应对处置水平价格执法人员随时可能遭遇各种复杂情况,对可能产生尖锐矛盾、激烈对抗和突发性群体上访的事件,要及时排除和化解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变通的应对办法,使问题妥善解决2)采纳举报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职业举报人”固然有私利色彩,但也为价格主管部门提供了不少有利线索对于“职业举报人”在投诉中指出的确属合法的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对可能涉及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要求相关行业企业自纠并整改,规范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对举报查实确实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价格疑难问题,要积极主动给予解释,进行沟通、引导;对举报人合理诉求要给予支持;对举报人为规范价格行为所做的工作要给予支持和鼓励而对举报人的非法诉求决不迁就,更不能让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3)注重分析研究,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完善与《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相配套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使价格举报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针对“职业举报人”的常见价格举报类型,总结归类,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案件提供参考。
三是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模板及答复要点,以应对“职业举报人”及各类价格主体的大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目前我国价格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充分发挥“职业举报”正面作用,也是做好价格举报工作的有益补充只要规范程序、秉公执法,就能真正为百姓解难、为政府分忧、为发展服务作者单位为河南省郑州市价格监测中心)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S].[2]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改委令第6号)[S].[3]施德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价格监管水平[J].江南论坛,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