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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27万 河南义马三名村干部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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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挪用公款27万 河南义马三名村干部受审 意欲“借鸡生蛋”发横财,岂料“鸡飞蛋打”一场空近日,河南省义马市检察院依法对3名涉嫌挪用公款的村干部提起公诉 该市马岭村毗邻市区,地理位置优越,有相当一部分土地被征用2021年,马岭村张东组组长王金亮、会计张润朝、出纳董海曾为了在渑池县仰韶乡政府企业办公室主任吴华东(另案处理)承包经营的仰韶造纸厂谋取个人利益,合谋将张东组土地征用补偿款共计20万元,存入渑池县仰韶农村信用社,为吴华东提供质押贷款共计18.5万元用于造纸厂经营在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期间,被告人王金亮、张润朝、董海曾陆续挪用张东组土地补偿款7万元,投入吴华东经营的仰韶造纸厂 今年6月初,义马市检察院反贪局接到村举报,立案查处了王金亮、张润朝、董海曾三人挪用该组土地补偿款27万元的案件,经过反贪干警的缜密侦查,迅速将3名犯罪嫌疑人逮捕归案案发前吴华东仅归还4.8万元,案发后存款20万元以及1.5万元现金追回已发还马岭村村民,余款7000元至今无法追回 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书》中指出被告人王金亮、张润朝、董海曾,均系中国共产党党员,且身为受政府委托管理土地征用补偿款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所管理的土地征用补偿款挪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以图私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三百八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决定择日宣判 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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