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标准基层社区(一万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指标类别项目配置数量一般规模强制性规定建议性规定配置内容及说明产权单位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社区服务中心医疗卫生设施社区医疗服务站1座6601000独立占地社区服务中心原则上每个基层社区设置一处,服务半径为300~500 m,宜靠近绿地公园设置建筑基底面积宜为300 ㎡,建筑层数为6~7层社区医疗服务站设置于建筑底层,并设置有人流集散的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医疗服务站共同组成基层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医疗服务站以社区医疗功能为主区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社区用房600包括居委会办公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等社区服务功能,并保证社区警务室20~30㎡文化娱乐设施社区文化娱乐室老年人活动室100宜配置文化康乐、图书阅览、科普宣传、健身、音乐欣赏、茶座、老年人活动、青少年活动及儿童活动等活动设施青少年活动室100体育设施社区室外活动场地1处1000—独立占地可考虑与街心绿地、户外健身场地、社区中心广场或避难空地统筹设置功能包括室外群众文体活动,露天演出、羽毛球、乒乓球、儿童游戏、器械健身等区政府教育设施幼儿园或幼托6班9班或12班一座1800~22002000独立占地,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
每处容积率不得超过0.9按每千人30座计,幼托生均用地面积10~12㎡,生均建筑面积9~11㎡,每班容纳30座幼(托)儿园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分布,服务半径一般为100~300m幼(托)儿园应有全园共享的游戏场地,同时应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块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市、区教育部门或开发商9班2700~3200300012班3600~4300390018班5400~6500590024班7200~86007900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生鲜超市1个—1000~1500—每100㎡建筑面积配置1.5个停车位—市土总邮政所1个—100~150—邮政所应设在人流集中的场所,便于车辆出入及识别宜与其它非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组合设置—邮政局市政公用设施公共厕所1个100~12060~120—独立式公共厕所与相邻建筑的间隔不小于3 m鼓励和推广附属式公共厕所附属式公共厕所要求有方便的对外出入口,建筑面积不少于60㎡鼓励清洁楼、公共厕所、道班房合建二合一”环卫设施一般指公共厕所和道班房合建,占地面积150~250㎡,建筑面积120~200㎡附属式:开发商独立式:市、区环卫部门或开发商环卫工人作息站(道班房)1个20~3020~30每0.8~1.2万人设置一处。
宜与其他环卫设施合建,室外须有停放环卫小型车辆、工具的地方市、区环卫部门备注:1、强制性规定是指不可变更的必须执行的要求;建议性规定是指经规划批准可以变动的要求2、本表中所列项目内容是最基本的公益性设施,其他项目如商业设施可根据市场需求增加配置3、社区服务中心的设置适用于新城区,旧城区中的社区服务中心的项目内容可结合现状分开设置,也可不独立占地;文体设施可结合山坡地、公园绿地设置4、本表适用于0.8~1.2万人的基层社区,1.2~1.5万的按1万人标准的1.5倍进行配置(社区服务中心除外),小于0.8万人或大于1.5万人的需进行拆分或整合成1万人的标准社区厦门市标准街道(十万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指标类别项目配置数量每处设置规 模强制性规定建议性规定配置内容及说明产权单位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教育设施配置模式①:小学+初中+高中小学4所36班3所16200~24300(旧城区)24300~29200(新 区)13800独立占地按每千人70座计旧城区生均用地面积10-15㎡新区生均用地面积15-18㎡小学生均建筑面积7.0-8.5㎡配置模式①:是指独立设置小学、初中和高中。
配置模式②:是指将初中、小学联合设置为九年制学校,独立设置高中配置模式③:是指将初中、高中联合设置为完全中学,独立设置小学小学、初中以36班为标准规模;由于高中受服务半径影响较小,规模可适当扩大,班数不小于48班;九年制学校以54班为标准规模;完全中学含初中需考虑服务半径的影响,规模适当降低,以48班为标准规模其他配置方案与学校规模,可参照生均指标折算按千人指标计算,10万人标准街道共需设置小学156班;初中80班;高中60班若采用模式②共需配置九年制学校236班;若采用模式③共需设置完全中学140班不考虑职业高中在街道级别的配置市、区教育部门48班1所21600~32400(旧城区)32400~38900(新 区)18400初级中学3所24班2所15600~21600(旧城区)24000~28800(新 区)12000独立占地按每千人40座计,旧城区生均用地面积13-18㎡,新区生均用地面积20-24㎡,生均建筑面积8.5-10.0㎡36班1所23400~32400(旧城区)32400~39600(新 区)18000高级中学1所60班1所39000~54000(旧城区)60000~75000(新 区)34500独立占地。
岛外每千人25座,岛内每千人30座,旧城区生均用地面积13-18㎡,新区生均用地面积20-25㎡,生均建筑面积9.0-11.5㎡配置模式②:九年制+高中九年制学校5所45班3所27300~33600(旧城区)37800~42000(新 区)20000独立占地按每千人110座计,旧城区生均用地面积13-16㎡,新区生均用地面积18-20㎡,生均建筑面积8.0-9.5㎡54班2所32800~40300(旧城区)45400~50400(新 区)24000配置模式③:小学+完中完全中学3所48班3所36000~43200(旧城区)52800(新 区)27600独立占地岛外每千人65座,岛内每千人70座,旧城区生均用地面积15-18㎡,新区生均用地面积22㎡,生均建筑面积8.5-11.5㎡医疗卫生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座—2000~4000—原则上一个街道或3~5万人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若服务区域过大或服务人口大于5万人,则需设置两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单处建筑面积取上限—区政府文化娱乐设施综合文化活动中心1座—3000~6000专门设置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宜与商业设施、教育设施、体育设施、公共绿地等共同形成社区公共活动中心。
宜配置文化康乐设施、图书阅览、科普知识宣传与教育等设施区政府图书馆1座—2000—可附设在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内居民步行15~20分钟内可到达图书阅览、借还、信息查询文化广场1~2处2000~4000——结合文化活动中心、公共绿地设置一个标准街道若只设置单处文化广场的,用地面积取上限室外群众文化活动,露天演出、观赏应考虑老年人和儿童的使用要求体育设施社区综合体育中心1座100008000—可与运动场联合设置可设置游泳池、羽毛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篮球场、健身房、台球室、棋牌室等综合场馆设置室内外游泳池均可,有条件的可设置标准游泳池区政府运动场1处150001500—鼓励与辖区内的中小学联合设置篮球场、足球场、门球场、网球场,室外综合健身场所(武术、体育舞蹈、体操)、儿童游戏场、室外健身器械、轮滑场等,宜设置60~100 m直跑道和200~400 m环形跑道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老年人服务中心1处—600—宜与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合设,宜设大于300㎡的活动场地是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场地设施,配置活动室、教室、保健室、专业服务等用房区民政局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街道办事处1处—1500~2500一个街道设置一处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的办公用房,宜与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组合设置—区政府街道综合服务中心1处—1500~2000—宜与街道办事处组合设置设置助、康复保健、家政服务、计划生育宣传咨询、婚姻中介等社会救助和便民利民的服务项目区政府派出所1处2000~25002500~3000独立占地具体结合公安系统内部的基层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划进行选址—区政府工商管理所1个—300—宜与街道办事处联合设置,组成综合楼—工商局税务所1个—300—宜与街道办事处联合设置,组成综合楼—税务局社区商业及其它服务设施邮政支局1~2个—1500—邮政支局宜设置于建筑底层,便于车辆出入及识别,有独立的车辆装卸与周转场地—邮政局市政公用设施“四合一”环卫设施普通式清洁楼2~3个或压缩式清洁楼1个普通式清洁楼500~600压缩式清洁楼1000~2000400~500独立占地清洁楼与相邻建筑的间隔不小于8米四合一”环卫设施分为普通式和压缩式两种,普通式清洁楼服务半径500~800米,压缩式清洁楼服务半径1000~1200米提倡集约建设,鼓励设置压缩式清洁楼,本岛用地面积取1000㎡若服务区域过大,可设置两处,单处用地面积取下限四合一”环卫设施指清洁楼、公共厕所、道班房和环卫停车场合建。
市环卫部门附属式再生资源回收点1个—80~100—与清洁楼组合设置—备注:1. 强制性规定是指不可变更的必须执行的要求;建议性规定是指经规划批准可以变动的要求2. 本表中所列项目内容是最基本的公益性设施,其他项目如商业设施可根据市场需求增加配置,商业设施可按每千人400~500㎡的标准配置3. 中小学空间布局按专项规划落实,中小学运动场等体育设施宜与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共享4. 若基层社区辖区内设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不设置社区医疗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取上限值5. 结合城市空间布局的要求,可将文化娱乐设施和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社会福利保障设施结合形成综合体建筑旧城区中的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可结合山坡地、公园绿地设置6. 街道级别的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只提供居家养老的相关服务,其他养老设施由市、区两级政府统筹安排,配置指标按养老设施专项规划执行7. 街道辖区内设有市、区两级文体设施的,可考虑不设置街道级别的文体设施8. 由于其他市政公用设施均需突破街道层面进行考虑,其配置标准可参照专项规划或《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6年版)执行环卫设施空间布局按专项规划要求落实。
9. 8-12万人的街道按10万人标准街道配置,大于12万人的街道需进行拆分整合成标准街道原则上不鼓励设置8万人以下的街道,如由于历史、区位、功能等特殊情况设置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