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辐射类)环保设施验收系统使用指南5篇 建设项目(辐射类)环保设施验收系统使用指南 [适用范围] 本系统适用于辐射类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包含放射性项目及电磁辐射类、电磁感应类项目的验收审批,不适用于一般类建设项目验收 [使用步骤] 用户注册 申报单位登录环保局官方网站,点击“办事大厅”,选择“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进入到注册界面进行新帐户注册系统将发出注册密码邮件至申报单位注册时填报的邮箱内,确认开通帐户 对于经过“北京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的项目,可以沿用原帐户及密码,不需要再次注册 登录 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系统 选择建设项目验收类别登录后选择“辐射类项目验收”项目申请 1)选择操作类型,新填报项目申请,请选择“新申请” 2)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提示提交文件 第一步:上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辐射项目)(word文档) 第二步:根据项目审批时所提交的环评文件类型,上传竣工申请文件: 提交文件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者,请上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电磁辐射和电磁感应影响为主的项目)(word文档)。
提交文件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者,请上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电磁辐射和电磁感应影响为主的项目)(word文档)提交文件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者,请上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登记卡》(电磁辐射和电磁感应类)(word文档) 第三步:上传相关文件:如验收监测报告等(word或excel文件) 3)网上提交 建设单位确认申请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键,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北京市环保局提交成功后,会提示项目成功,并显示一个项目查询编码,可供以后查询项目验收结果 4)确认通知 环保局工作人员收到从网上提交的文件后,核对上传文档是否满足行政许可要求材料申报核对无误后,全程办理窗口将发送项目接受电子邮件确认申报单位收到通知后,携带纸质文件到北京市环保局全程办理窗口办理申报手续若材料申报有问题,全程办理窗口将发送电子邮件通知,申报者可根据通知要求重新申报 修改申报资料方法: 收取到项目退回邮件后,登录“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系统,在项目申请中,选择“已退回”类型,选择需要修改的项目,重新进行上传项目信息并提交 5)公示 申报被受理后,北京市环保局将在官方网站上将验收项目相关资料进行公示,并收集来自各方面的意见。
点击进入验收前公示 6)验收结果 申报被受理后,环保局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将会通过下述方式通知申报者: 网站通知 申报者登录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系统,查询项目验收状态 通知 申报者在接到通知后,到北京市环保局全程办理窗口领取行政许可意见 查询管理 申请提交后,申报者在“查询管理”中,输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点击“搜索”键进行查询,搜索出的项目会显示许可状态和项目信息 资料修改 登录进入“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系统后,可以在“资料修改“中修改注册信息,默认不修改密码如果需要修改密码,先单击密码修改栏的“□选择”,使其变为选中状态,在新出现的密码修改框输入原密码和新密码,保存后密码即被修改密码区分大小写第 4 页 共 4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