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部门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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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部门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清单投诉请求分类常见事项法定途径办理指南法律依据备注申诉求决类(一)社会保险方面在办理下列事项过程中经办机构不予受理的、对办理结果不服的;或投诉经办机构不作为的:1、认为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2、认为经办机构未按规定审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3、认为经办机构未按规定记录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或者拒绝其查询缴费记录的4、对经办机构核定其社会保险待遇标准有异议的5、认为经办机构不依法支付其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对经办机构停止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异议的6、认为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调整社会保险待遇的7、认为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

2、险关系转移或者接续手续的8、认为经办机构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9、社会保险缴费历史档案查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携经办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等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10、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或诉讼携相关资料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涉及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循诉讼途径解决投诉请求分类常见事项法定途

3、径办理指南法律依据备注申诉求决类(二)养老保险方面在办理下列事项过程中经办机构不予受理的、对办理结果不服的;或投诉经办机构不作为的:1、一次性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审核2、参保人家属申领丧葬费等抚恤待遇3、申办退休养老手续(含退休前出境、出国定居人员)4、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审核5、办理非因工负伤、患病或者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携经办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等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投诉请求分类常见事项法定途径办理指南及责任单位法律依据备注申诉

4、求决类(三)医疗保险方面在办理下列事项过程中经办机构不予受理的、对办理结果不服的;或投诉经办机构不作为的:1、军龄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审核2、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携经办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等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关于解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617号) 3、公费医疗待遇享受等业务申诉向所在单位反映,如对其处理意见不服,再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卫计字89138号)投诉请求分类常见事项法定途径办理指南及责任单位法律依据备注申诉求决类(四)

5、生育工伤保险方面在办理下列事项过程中经办机构不予受理的、对办理结果不服的;或投诉经办机构不作为的:1、未就业配偶生育待遇申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携带经办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等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下列事项经办机构不予受理的,对办理结果不服的,或投诉经办机构不作为的:1、工伤认定2、老工伤的认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携带经办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等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投诉请求分类常见事项法定途径办理指南及责任单位法律依据备注申诉求决类(

6、五)劳动能力鉴定方面对下列事项经办机构不予受理的,对办理结果不服的,或投诉经办机构不作为的:1、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申诉携相关材料向上一级劳动鉴定部门申诉。工伤保险条例2、工伤职工医疗期(包括停工留薪期、医疗期终结后仍需治疗的)鉴定申请复查携相关材料向原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复查。3、旧伤复发鉴定申请再次鉴定携相关材料向原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再次鉴定。4、反映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投诉举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反映投诉请求分类常见事项法定途径办理指南及责任单位法律依据备注申诉求决类(六)失业保险方面对下列事项经办机构不予受理的,对办理结果不服的,或投诉经办机构不作为的:1、企业申请稳岗

7、补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携带经办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等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投诉请求分类常见事项法定途径办理指南及责任单位法律依据备注申诉求决类(七)劳动监察方面1、反映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2、反映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其他必备条款,不交付劳动合同文本,不予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的;3、反映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4、反映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5、用人单位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

8、,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6、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使用童工规定的;7、用人单位没有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8、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就业登记备案的规定,以及违反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规定的;9、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10、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11、实习、见习单位违反有关学生实习、见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1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督检查事项。劳动保障监察携带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社会保险法、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

9、条例投诉请求分类常见事项法定途径办理指南及责任单位法律依据备注申诉求决类(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方面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2、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3、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4、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5、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6、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7、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

10、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携带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8、反映仲裁活动中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问题投诉举报向劳动人事争议争议仲裁委员会反映投诉请求分类常见事项法定途径办理指南及责任单位法律依据备注申诉求决类(九)公务员管理方面1、对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违纪违规的处理情形:一是报考者因被认定为违纪违规而被取消录用的二是公务员考录工作中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对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先向招考单位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处理结果不服再向招考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申诉

11、。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2、公务员对涉及本人有关处分的人事处理不服的(注:法律法规对法官、检察官的申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领导成员的申诉,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3、公务员对涉及本人有关辞退或者取消录用的人事处理不服的4、公务员对涉及本人有关降职的人事处理不服的5、公务员对涉及本人有关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的人事处理不服的6、公务员对涉及本人有关免职的人事处理不服的7、公务员对涉及本人有关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的人事处理不服的8、公务员对未按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的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申诉先书面向原单位或是上级主管部门申诉,如不服处

12、理意见凭书面的回复意见向原处理机关的上级部门再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投诉请求分类常见事项法定途径办理指南及责任单位法律依据备注申诉求决类(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方面1、事业单位人员对涉及本人有关处分的人事处理不服的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有关清退违规进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有关撤销奖励的人事处理不服的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的人事处理不服的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未按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其工资福利待遇不服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其他人事处理申诉先在规定的时限内

13、通过当面提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向原单位提出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限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申请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限内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再申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投诉请求分类常见事项法定途径办理指南及责任单位法律依据备注申诉求决类(十一)司法类1、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3、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不服的4、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4、作出的工伤认定等行政确认不服的5、认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6、认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违法收费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7、认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的信息公开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携相关材料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携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投诉请求分类常见事项法定途径办理指南及责任单位法律依据备注意见建议类1、对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决定、命令等工作的建议、意见;2、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意见3、对工作人员、下一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的建议、意见或者对其职务行为的投诉4、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但不属于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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