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一法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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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 述,学习本章后我应该: 一、理解法的本质特征、掌握教育法规、教育政策的含义,理解其区别及联系; 二、了解教育法规的渊源,了解我国现有主要的教育法规及教育政策; 三、掌握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教育法律责任的种类; 四、能分析简单的有关教育法律关系及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案例。,一、法的概念 (一)定义 广义: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狭义:指法律。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与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理解: 是一种行为规范(不是思想的规范); 特殊的行为规范,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二、法的渊源指法的形式渊源,拥有不同立法权限的国家机

2、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创制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法律规范的外在形式。即由何种国家机关、通过何种方式创立,表现为何种法律文件的形式。,1.宪法 2.法律 基本法和非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3.教育行政法规 国务院根据宪法制定的关于教育行政管理活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条例: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如教师资格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部分的规定,如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办法: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比较具体的规定,如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7

3、.特别行政区的法 8.国际教育条约 联合国及教科文组织在国际立法方面所知道的一系列条约、宣言等规章规则。,4.地方性法规 不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与实际需要,只在本地区有效。 5.行政规章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三、法的效力指法的约束力,来源于法的合法程序及国家强制力。 狭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广义: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一)对人的效力 对外国国籍与无国籍人有效力吗? (二)对事的效力 (三)空间效力 (四)时间效力,中国船员在湄公河遇害案今日在昆明开庭,湄公河惨案一审宣判 整个判决服刑将在中国执行,思考题: 1.谈谈你对法律的认识。 2.法

4、律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效力吗?,问题二、教育法的基本知识,一、教育法概念 (一)广义:国家制定认可调整法律关系、规范社会主体的教育活动及其权利义务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狭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指定的教育基本法。,二、教育法特征 1.特殊的社会规范; 2.规定了教育主体的权利义务; 3.以教育关系为特有的调整对象; 4.调整方向有自身特点。,三、教育法体系 (一)教育根本法 (二)教育基本法 (三)教育主体法 (四)学前教育法,四、教育法律关系 (一)定义:教育法律调整教育活动行为过程中的教育法律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构成要素 1.教育关系的主体:教

5、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也称权利或义务主体 三类主体:个体、集体、国家。,2.教育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主体指向的对象。 三类客体: 物质财富、非物质财富、行为。,3.内容:权利与义务 权利:依法享有的资格或利益,有时候可以放弃 义务:必须承担的责任,不能放弃 权利?=职权?=权力? 权利义务统一时不能放弃权利,如受教育权。,(五)义务教育法 (六)职业教育法 (七)高等教育法 (八)教育行政法 (九)教育程序法,五、教育法律责任 (一)定义:教育法律责任主体因为实施了违法教育法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 理解 必须有明文规定;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国家机关依法追究; 由违

6、法的主体承担。,(二)分类 1.刑事法律责任 行为人实施了刑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构成了犯罪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特点: 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追究责任的是审判机关; 刑事责任具有可变性。,追究刑事责任表现为给行为人刑罚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无期、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2.民事法律责任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教育法规的规定,破坏了平等主体间正常的财产、人身关系,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是一种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责任。 分类:违反合同的民事法律责任;侵权的民事法律责任。,特征 主要是财产责任;一定条件下可以协商解决; 既有个人责任,也有连带责任或者相关负责人替代; 主观无过错也

7、要赔偿; 以等价、补偿性质为主。,案例1.2004年9月16日下午,某幼儿园为培养孩子们学科学的兴趣,增长知识,组织了一次科学小实验活动。当该班小朋友聚精会神地观看董老师演示时,意外出现了董老师在给酒精炉添加酒精时,不小心将酒精溢出,酒精炉的火焰一下子蔓延出来,燃起一大片火焰,将坐在第一排的琪琪的左手烧伤。虽经过治疗后痊愈,但琪琪手上还是留下了一块小疤痕。琪琪的家长要求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8万元。法院最终判决这笔钱由幼儿园承担。该案体现了民事赔偿的什么特征?,承担方式:15种 停止侵害、消除危险 排除影响、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 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8、 训诫、责令悔过 收缴非法所得、罚款、拘留,案例2.某一家长投诉,说该园中某老师上班时间抽烟喝酒,虽然未直接说明是哪位老师,但通过气投诉中的描述,可以推断出是指该班班主任孙老师。市教育局接到该投诉后,要求幼儿园就此事认真调查。幼儿园通过向其他老师询问、与班上幼儿及其家长访谈、填写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调查后,认为孙老师并未有此违背师德师风的严重违纪行为,是因为该家长平时与孙老师有些矛盾,才会有此投诉。孙老师非常气愤,要求家长还自己一个清白。请分析,该家长的行为是否构侵权?如果构成,应该追究其什么法律责任?,3.行政法律责任 基于违反行政法律义务而产生,由相关国家机关予以追究。 处罚方式 行政处罚:

9、国家行政机关针对违反行政法律的组织或者个人。,行政处分:一种内部责任,针对个人也称纪律处分; 分为六种形式: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案例3.某县城社会秩序乱,一些社会人员经常到学校寻衅滋事,县教育局为此成立了一支“护校队”,对骚扰学校正常秩序的人员关押在学校的一间空房,两天,此后学校秩序大为好转,再没有人来闹事了。请问,教育局的做法合适吗?为什么?,案例4.班主任张某以加强班级管理为由,在班级制度中做出了如下规定:学生上课迟到一次罚款2元,旷课一次罚款5元,不按时交作业罚款10元,损坏公物罚款10200元,吸烟、酗酒、打架斗殴罚款20100元。班里的一些同学已相继向张某缴纳了罚

10、款。请依据有关法律分析上述这些罚款规定是否合法。为什么?,行政处罚只能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在法定职责内实施; 教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没有人身罚权; 学校不是行政处罚的主体,不具备相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 类似于学校、教师罚款、图书馆“偷一罚十”做法不合法。,六、教育法律责任的认定 (一)主体要件 1.有损害事实; 2.损害行为必须违法; 3.行为人有过错;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案例5.高中生阿伟好勇斗狠,恶名在外,在其就读的高中里,从老师到学生无不对他又恨又怕。新学期开学之际,因为一只篮球的归属问题,阿伟多次前往该校高三(3)班寻衅,殴打、辱骂多名同学。因不堪忍受欺辱,该

11、班多名男生联手反击,合伙殴打阿伟致其死亡。命案发生后,该案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涉案的五名男生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如此判罚致使检察院提出抗诉,理由为“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其死亡,法定最低刑为有期徒刑十年,一审判决没有依据。”当该案经庆阳市中院二次审理后,结果更出人意料,二审法院为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对五被告人从轻处罚,均改判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请分析,该案例体现的法律主体与法律关系。体现了刑事法律责任的什么特点?给我们留下了什么样思考?,案例.,2001年6月5日 凌晨零时15分许,江西广播电视艺术幼儿园发生火灾。造成了13名幼儿死亡。该幼儿园是江西省广播电视局下属单位,

12、是自筹资金、社会办体制的幼儿园。从硬件来看,广电幼儿园是非常出色的,城堡式建筑在南昌市绝无仅有,其内部设施也堪称一流。该幼儿园在2001年5月底的全国优秀幼儿园评比中曾获大奖,是一个全省闻名的“样板幼儿园”。最早发现火灾的是紧临幼儿园的一幢广电局居民楼内的居民们。,据介绍,被幼儿哭喊声惊醒的周围居民发现,该园南二楼窗外大火蹿出房顶,浓烟滚滚。有人连忙报警,不久,一辆消防车呼啸而至,将大火扑灭。消防员冲进卧室,将17名幼儿和一名老师抬出。当场发现其中13名幼儿已窒息死亡,另4名幼儿和老师被送往医院抢救。据事故调查组调查证实,6月4日晚21时10分左右,小(6)班的班主任杨慧珍在宿舍内的过道上点了

13、3盘蚊香。消防部门事后认定,这起火灾正是床上的可燃物掉落在床边过道上点燃的蚊香上引起燃烧而造成的。但着火时没有值班老师和保育员在场。,据该园的一位老师透露,孩子们宿舍的地板为木质结构,上面放着小孩的床铺。由于晚上睡觉的房间内有许多易燃的材料,幼儿园明文规定不许在房间内使用明火,平常为了驱蚊,都是使用电蚊香,而且是用管道送到房间内。但该班的一位家长认为,电蚊香效果不好,于是从家里拿来了蚊香,要求老师点上,不过,事发当晚,该儿童却因为身体不适被父母接回家而逃过此劫。出事那天,宿舍的地板都烧着了,这是事故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面对这场无情的大火,人们除了惋惜之外,更多的是不解和疑虑:幼儿园平时的管理水

14、平到底如何?出事时值班保育员哪儿去了?幼儿园有没有安装消防设施,为什么等到起明火且大火已蹿出房顶,浓烟滚滚后才被发现? 一位家长清楚地记得,开园时,园方信誓旦旦地向所有家长保证“我们的保育员24小时跟孩子在一起,晚上必须在孩子的寝室,绝对不准睡觉”,幼儿园硬件设施非常先进,保育员都没有经过培训,老师的工资太低,而且还要经常加班,出现问题也就不难理解了。,火灾中的名直接责任人当天下午被执法机关依法逮捕。这名责任人分别为:值班负责人倪恿琛、值班保育员吴枝英、班主任杨慧珍。2001年8月6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该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刘越南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至此,备受社会关注的“

15、65”江西广电中心艺术幼儿园特大火灾事故中,已有4名责任人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请分析,该案中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是谁?应该分别承担什么责任?给我们留下怎样的思考?,问题三、教育政策,一、定义:为了实现教育目标与任务而协调教育内外关系所规定的行动依据与准则。 规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应该怎样做等等具体行为规范。,二、教育政策体系 教育质量政策 教育体制政策 教育经费政策 教师政策,三、我国现有教育政策: 教育质量政策 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体制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16、(2010-2020年),教育经费政策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 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教师政策 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四、相互关系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 (一)联系 1.目的一致; 2.相互依存,相互渗透。,(二)区别 1.制定主体不同; 法律:全国人大 政策:国务院 2.执行方式不同; 法律:国家强制执行 政策:纪律或者行政力量 3.效力不同。 政策的执行力弱于法律,小测验: 1.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2.教育法律责任有哪三个种类? 3.民事法律责任的主要特征有哪

17、些? 4.请列举我国现有主要的教育法规政策(至少五个)。,思考题: 1.如何理解权利义务及其互相关系? 2.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有哪两种?学校有行政处罚权吗?,案例7.某初三班里,李老师正要上课,王辉在课间挨杨军一脚打,要求老师评理,老师说,现在是上课时间,不要扰乱课堂秩序,王辉不服,和老师发生争执,老师将王辉逐出教室,王辉举得冤枉,未经允许回到教室,老师又将王辉逐出教室,王辉不走,争执中,老师打了王辉几下,又将其逐出教室,王辉父亲得知后要求李老师赔礼道歉,学校做出了个别批评的决定,王辉父亲对此十分不满,找到李老师并将其打成轻微伤,公安局将王辉父亲拘留,王辉父亲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而法院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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