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申请课件2-技术转让合同与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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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转让合同,一、技术转让合同的定义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转让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合同法三十四条规定)。植物新品种权或植物新品种申请权转让、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转让与许可所订立的合同。它即包含了技术所有权的转让,也包含了技术使用权的转让。,(1)、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成果。这是技术转让合同与技术开发合同的重要区别; (2)、合同标的有特定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一条工艺生产线、一个新材料和一个完整的技术系统,而不是其中的一部分;,(3)、合同标的是已经权利化的技术

2、成果。这种权利化有两点含义:a、在转让前,合同标的有明确的权属关系,要么是职务技术成果,要么是非职务技术成果;b、合同标的是所有权转让还是使用权转让必须设定清楚,不能混淆不清。 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当事人就技术进出口项目订立的合同,可参照技术转让合同予以认定登记。,技术转让合同的基本类型,(1)、专利权转让合同 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移交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了约定的价款,就成为新的专利权人,原专利权人就失去了专利权人的资格。专利权转让必须在专利技术法律有效期内进行。,国有单位

3、转让专利权的,要经上一级的主管机关批准。因为国有单位的技术转让,国家享有所有权,单位享有持有权即开发经营权。 国内各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转让专利权,当事人必须办理合同登记手续,经中国专利局登记认可和公告后生效。,(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订立的合同。”(根据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了约定价款,即成为新的专利申请权人,转让方即失去了专利申请权人的资格。,(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

4、专利,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技术转让合同。它与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不同,是当事人之间转让专利使用权订立的合同。它有如下要求:,a、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需在该项专利有效期内有效。 b、当事人就共有专利技术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征得所有共有权人的同意。 c、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采用国际上通行的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和可分售实施许可的四种使用方式。,(4)、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非专利技术成果使用权、转让权以及约定的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其内涵有以下几点: 作为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应当是完整实用、可靠

5、的技术成果,能在合同约定的领域内应用的技术。,未经鉴定的技术成果只要实用可靠也可转让。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不具备法律上的垄断排他性,当事人双方需签保密协议,承担保密义务。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可采取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相类似的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和普通实施许可的转让方式。,(三)、 技术咨询合同 1、技术咨询合同定义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合同标的要有特定的技术项目及咨询课题; 咨询方式必须是运用自然科学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活动; 咨询的目标是为科技

6、决策服务,提供有一定参考运用价值的咨询报告和意见。,2、技术咨询合同认定范围(9点),(1)、科学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 (2)、技术政策和技术路线选择的研究; (3)、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要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等的可行性分析; (4)、技术成果、重大工程和特定技术系统的技术评估;,(5)、特定技术领域、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技术预测; (6)、就区域、产业科技开发与创新及特定技术项目进行的技术调查、分析与论证; (7)、技术产品、服务、工艺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与选择; (8)、专用设施、设备、仪器、装置及技术系统的技术性能分析; (9)、科技评估和技术查新项目

7、。,为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技术分析论证的,可以认定为技术咨询合同。但属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一部分、不能独立成立的情况除外。,3、技术咨询的方式,(1)、可行性论证:对工程技术项目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如:浙江嘉善黄酒股份有限公司方瓶车间节能技术更新、山峡工程可行性分析论证。 (2)、技术预测:是对特定领域、产业、行业的发展方向,发展水平,发展动向以及发展前景等所做的评估。,(3)、专题技术调查:就专门技术难题和症结以及对策所进行的调查研究活动。 (4)、分析评价报告:是指对特定技术方案和技术系统以及研究开发、成果转让和推广应用中的有关技术问题所作的综合分析评价。,4、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8、: (1)、就经济分析、市场调查、法律咨询、社会发展项目的论证、评价和调查所订立的合同; (2)、就购买设备、仪器、原材料、配套产品等提供商业信息所订立的合同。 (3)、就科技企业资产重组、股票发行的分析论证所订立的合同。,(四)、技术服务合同,1、技术服务合同的定义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技术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其含义是:,合同标的是以解决特定技术问题为内容的项目。 专业性,需运用专业技术知识才能解决这个特定技术问题; 广泛性,合同的标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各个技术领域和各种类型的技术

9、问题; 效益型,解决特定的技术问题是为了提高生产能力和社会经济效益。,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条件: (1)、合同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2)、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服务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源、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3)、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4)、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范围(12点) (1)、产品设计服务。包括关键零部件、国产化配套件、专用工模量具及工装设计和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以及其他改进产品结构的设计

10、; (2)、工艺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艺编制、新产品试制中的工艺技术指导,以及其他工艺流程的改进设计; (3测试分析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技术成果测试分析,新产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种性能的测试分析,以及其他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4)、计算机技术应用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嵌入式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服务,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CAD)和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等; (5)、新型或复杂生产线的调试及技术指导; (6)、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7)、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包括为技术成果推广,以及为提高农业产量、品质、发展新品种

11、、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关技术服务。 (8)、为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订; (9)、对动植物细胞植入特定基因、进行基因重组;,(10)、对重大事故进行定性定量技术分析; (11)、为重大和复杂技术成果实施所作鉴定或者评价。 (12)、对有关技术咨询项目参与实施技术指导服务。,下列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的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测试等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合同。但以非常规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特殊技术问题而单独订立的合同除外。,就描晒复印图纸、翻译资料、摄影摄像等所订立的合同。 计量检定单位就

12、强制性计量检定所订立的合同。 理化测试分析单位就仪器设备的购售、租赁及用户服务所订立的合同。,监理合同、售后服务、设备采购、单纯布线施工、培训商品销售人员和非特定操作系统人员、借人合同等不能认定登记。,不属于技术合同认定范围的软件合同: 软件的复制; 软件的数据录入,属单纯劳务工作,无技术内容要求; 软件监理合同; 属于国家规定,对软件进行强制性检测、测试等业务的; 为商品化的软件进行售后服务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须知,一、 合同要求 具备双方签订的正式书面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建议:采用科技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原则上应当在合同签订30日内进行申报登记。,二、由卖方(技术输

13、出方)进行申报登记 根据科技部规定,由卖方(技术输出方)在其依法注册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任选一个登记机构进行申报,每项合同只能登记一次,不能在一处或多个登记机构重复申报登记。,三、技术合同登记的前提条件 1、网上登记:登陆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http:/),按照卖方须知说明进行申报。根据我中心注册好的用户名和密码从“合同卖方”登录,在系统中的“合同申请”模块进行合同登记申请,登记机构选择“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填好合同信息后提交即可。第一次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单位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的正本及复印件,并填写用于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注册用的“卖方单位注册信

14、息表”,信息表上需加盖公章。,2、技术合同文本中,必须明确甲乙双方的主体资质、明确技术标的内容、技术的报酬或价款,如实表述双方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使用虚假合同骗取国家优惠政策者将受到依法查处。,四、申报登记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具有法律效力且在履约期内的合同文本一式四份(其中正本至少两份,登记机构留存一份原件,税务师事务所留存一份复印件)。合同文本字迹清楚、签字盖章完整有效,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亲笔签名或盖私章。涉外合同需有与原件一致、有效的中文文本,并需出示省外经贸厅的核准批件。,五、有以下情况的合同不予登记 1、合同主体不明确。 2、合同标的不明确,合同登记人员无法了解其内容。 3、合同价

15、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六、认定登记费用 1、合同登记费:全免。 2、合同印花税: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网上申报)。 3、免税代理费:技术交易额的千分之五。,七、认定登记后可享受的政策 依据国税函(2009)212号文和浙地税(2009)190号文件中的规定只限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的合同可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八、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时间 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不对外办公。合同登记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登记决定,技术合同文本请在当月20日前送交我登记点,月末领取免税审核报告。合同登记点对外联系电话:0571-89986578。联系人:陈旭明、胡韵,不妥之处欢迎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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