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水利工程混凝土生产系统设计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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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水电水利工程混凝土生产系统设计导则1范围本标准给出了水电水利工程混凝土生产系统的设计导则,适用于大中型水电水利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及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混凝土生产系统设计。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GB 309580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DL/T 51001999 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SDJ20782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3388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试行)3总则3.0.1 编制本导则,是为设计者在进行混凝凝土生产系统设计时有所遵循,并供编制

2、施工规划、招标、投标文件等参照。3.0.2 混凝凝土生产系统设计应适合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特点,并应与砂石加工系统、骨料预冷系统、骨料预热系统、混凝土施工等工艺流程及技术设施相互协调。3.0.3 对混凝土生产系统设计应作方案比较,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并满足工程需要的方案。应优先研究采用先进的工艺及技术和性能可靠的新设备。23.0.4 混凝土生产系统设计除应执行本导则外,还应遵循 SDJ338及现行有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4 设计条件4.1 设计依据4.1.1 已经审批的前一阶段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意见。4.1.2 上级单位下达的设计任务或业主的委托设计文件及对混凝土生产系统设计的具体

3、要求。4.2 自然条件4.2.1 地形、地质条件:1)工程所在范围的 1:5000 的地形图;2) 混凝土生产系统所在区域的 1:2000 地形图及布置范围内的1:5001:1000 地形图;3)有关的地质图及必要的勘探钻孔资料。4.2.2 气象资料:工程所在地区的多年逐月平均气温及水温、逐月最高和最低气温及水温;多年逐月平均降水量及季节主风向与风速。4.2.3 水文资料:工程所在地区河流和有关支流的洪水特性、地下水位及必要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4.3 资本资料4.3.1 枢纽总布置图、各水工建筑物结构形式、典型剖面及高度,以及混凝土浇筑施工中的最大仓面尺寸和面积。4.3.2 施工组织设计工作过

4、程中的初步成果,包括施工总布置、施工控制进度、混凝土工程量及浇筑强度等。34.3.3 施工导流方式及施工分期, ,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各部位混凝土品种、标号、级配、浇筑量等有关数据。4.3.4 有关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平面控制点的坐标值。4.3.5 混凝土原材料的供应条件: 1)混凝土骨料运输和供料方式;2)水泥、掺合料、外加剂等来源,包括供应厂家地点、品种、包装及交通运输方式。4.3.6 混凝土温控方面:1)各时段的混凝土温控要求:2)相应的温度控制措施。4.3.7 收集国内外有关的先进技术、设备方面的资料,学习和应用先进的设计方法。5 系统组成、规模及设施5.1 设计原则51.1 混

5、凝土生产系统应根据工程规模、原材料及成品运输不同情况配置以下组成部分:1)拌合楼(站) ;2)骨料储运设施;3)水泥储运设施;4) 掺合料储运设施;5)外加剂储运设施;6)骨料预冷预热设施;47)其他辅助设施。骨料预冷和预热设计参见混凝土预冷、预热设计导则有关规定。5.1.2 混凝土生产系统的位置应尽量靠近浇筑点,并应满足爆破安全距离要求。从拌合楼到浇筑点的距离越短越好。混凝土运输的时间应满足 SDJ207 的要求。采用缆机浇筑混凝土时,混凝土出料高程不宜低于初期发电水位。5.1.3 混凝土生产系统的设置应按工程施工全过程作统盘考虑,与永久建筑物不得发生干扰。利用后期永久建筑物的位置时,必须经

6、过充分论证、妥善安排,不得妨碍初期发电的进度。系统布置方式,应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条件、导流方式、水工建筑物的布置型式和混凝土浇筑方法、现场交通条件及骨料供料方式等因素。5.1.4 集中设置的混凝土生产系统,应能适应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混凝土各种施工方法和运输方式,满足各时段各部位对浇筑强度和混凝土品种、标号、数量的要求。5.1.5 在集中设置较困难且无明显优点的下述情况下,宜研究分散设置:1)在坝体高、河床宽,混凝土浇筑设备不能兼顾坝体高低部位,左右岸交通又不能沟通;2)水工建筑物布置分散,运输不便,混凝土集中供应困难;3)各主体建筑物施工强度及混凝土级配要求相差悬殊;54)混凝土工程量大,浇

7、筑强度很高,进出料线路布置困难,不宜集中布置多座大型拌合楼;5)坝址上下游骨料来源分散,距离较远,骨料及混凝土运输需要有过坝措施且不经济和对混凝土质量有影响时,对坝体施工有干扰;6)其他因施工进度安排上的需要,如分期设置等。5.1.6 根据施工导流分期或建筑物不同高程的施工,需要分期设置混凝土生产系统时,应研究后期混凝土生产系统能够利用前期系统全部或部分设备的可能性,以及设备调配、拆迁安装,试运转等所需要的时间安排。分期设置的混凝土生产系统,主要设备总量配备应根据各期浇筑强度,选定各期的主要设备数量,再根据可能的拆迁转移时间,作出总的调度平衡。5.1.7 隧洞、渠道、大型多孔水闸、中小型水利工

8、程等长线工作面的混凝土施工,经比较,集中设置运输供应不方便时,可考虑分散设置装拆方便灵活、投产快的小型拌和站。5.2 生产能力的确定5.2.1 混凝土生产系统的规模应由混凝土施工进度安排的浇筑强度确定,以小时生产能力或月生产能力表示,其划分标准见表 5.2.1:表 5.2.1 混凝土系统规模划分标准规模定型小时生产能力(m3)月生产能力(万 m3) 大型2006 中型502001.56 小型501.565.2.2 混凝土生产系统生产能力应满足浇筑高峰时段的要求,按高峰月强度计算需要的小时生产能力,月有效生产时间以 500h 计,不均匀系数按 1.5 考虑,并按充分发挥浇筑设备能力校核。5.2.

9、3 根据碾压混凝土的特点,在系统生产规模设计中,应考虑所选择的搅拌机型、搅拌时间等对生产能力的影响。1)搅拌机型式:用于生产碾压混凝土的拌和设备,宜选用强制式搅拌机;如因条件限制,选用自落式搅拌机时,必须考虑生产率降低的因素;2)拌合时间:用强制式搅拌机拌制碾压混凝土,其纯拌和时间可按 60s75s 考虑;用自落式搅拌机时,其纯拌和时间可按 150s考虑;3)投料方式:用自落式搅拌机生产碾压混凝土时,其投料顺序应通过试验确定。5.2.4 需要生产低温混凝土的系统,设计时尚应考虑:1)系统设计时应按混凝土温控要求配置预冷设施,并应满足低温混凝土浇筑需要;2)考虑加冰对拌和设备生产能力的影响。自落

10、式搅拌机拌制混凝土加片冰时,不降低搅拌机的生产能力。加粒冰拌和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强制式搅拌机在加片冰或粒冰时,均会降低搅拌机生产能力。5.2.5 寒冷地区在低温季节需生产混凝土时,系统设计应按温控要求采取预热保温措施。75.3 原材料储存与运输5.3.1 混凝土生产系统设置的骨料堆场(仓) ,应存纳一定的骨料储量并有连续向拌和楼供料的能力。a)混凝土生产系统骨料堆场(仓)以地弄出料的按重力自卸活容积计算和布置,存储容量按以下原则确定:1)一般为高峰月浇筑强度平均日 3d5d 用量;2)如布置特别困难时,最低不少于 1d 的储量;3)与砂石加工系统距离较近并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可设只供拌和

11、楼 8h16h 用料量的调节料仓;4)骨料有温控要求或有其他原因需要加大储存天数的,应根据布置和需要而定。b)当混凝土生产系统与砂石加工系统相距较近时,应尽可能考虑共用一个成品堆场。其粗骨料和细骨料的储量应分别满足高峰月浇筑强度的平均日 3d5d 和 5d7d 的需用量。5.3.2 骨料堆场对自然条件的防护要求:1)骨料堆场应设排水系统。对雨天较多的地区,砂堆应考虑设防雨棚;2)在炎热高温地区的骨料堆场应考虑防避或减弱日光辐射和降温措施,有条件时尽量利用隐蔽地形;3)在寒冷地区为供冬季混凝土浇筑的骨料成品堆场,应有必要的加热保温措施。5.3.3 根据从砂石加工系统成品堆场到混凝土系统骨料堆场(

12、仓)8的运输方式,配置受料仓及相应设施。5.3.4 成品骨料在储存和运输中应防止骨料破碎。1)粒径大于 40mm 的骨料料堆落差大于 3m 时应设缓降设施;2)骨料在运输中应设法减少转运次数,以减少转运造成的跌落破碎。当条件所限,难以防止破碎时,应考虑二次筛分。5.3.5 散装水泥采用筒仓,袋装水泥库房要求干燥通风,并有良好的排水设施。5.3.6 工地水泥储备量应保证混凝土连续浇筑所需用量。以混凝土浇筑高峰月平均日水泥用量作储备基数,储备天数应根据厂家供应条件及交通状况决定。对不同的运输方式,工地所需储备量可按下值选用,公路:4d7d;铁路:7d10d;水路:5d15d。对有停航期的河流,水路

13、运输储备量应大于停航天数。5.3.7 水泥从厂家运到工地,若受交通条件限制,不能一次到位,则应选择适当地点设中转库,其中转库的库容可根据供应方式、运输条件论证确定。当中转库离工地较远时,工地库储备量可增加2d3d。5.3.8 水泥卸载能力应满足高峰月浇筑强度的平均日水泥用量,同时应符合交通部门规定的车、船卸载占用时间的要求。袋装水泥卸载应尽可能提高机械化程度。5.3.9 粉煤灰的储存运输,可参照水泥储存与运输有关条款。53.10 外加剂需建库储存。其储量应根据供应条件及外加剂性质来确定,可考虑储存 13 个月用量。96 工艺布置6.1.1 系统位置应结合地形特点和施工运输条件,尽量靠近混凝土的

14、浇筑地点,并与开挖爆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所在位置高程不受洪水影响。6.1.2 系统位置宜设在大坝下游。如需要选择在大坝上游,系统高程应在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上,如在正常蓄水位以下,必须经充分论证。6.1.3 系统交通运输线,应尽量与工区交通主干线、上坝交通线综合利用。6.1.4 系统场地范围应考虑建厂施工时大型起吊设备的进场操作和大型结构、机械设备的拼装、堆放。6.1.5 系统的设置应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有利的地形条件,使主要原材料尽可能自上而下运输。系统布置在山坡沟口时,应尽量避开滑坡、山洪或泥石流等地段。 系统的主要建筑物应座落在稳定、坚实、承载能力能满足要求的地基上,对于软基要有可靠的地表排

15、水措施。6.1.6 系统布置应以拌和楼为中心,统筹其他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如骨料预冷、预热、制冰、储冰、加冰等工艺措施和布置。原材料进料方向和混凝土出料方向应错开。6.1.7 如因地形地质条件限制,天然场地狭小,可首先满足拌和楼及进出运输路线的布置,其他设施可因地适宜紧凑布置。6.1.8 系统的建筑物或料堆应与输电铁塔、输电设备、输电线保持足10够的水平和垂直安全距离。6.1.9 系统的主要建筑物设置高程应根据规范规定的防洪标准确定。受料仓、卸料站、地弄等地下部分的建筑物,一般应设在地下水位之上,并要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6.1.10 拌和楼混凝土出料线高程应根据混凝土浇筑方案、运输方式、运

16、输距离通过技术经济综合比较确定,并首先适用于浇筑量比重大的施工方法。6.2 拌和楼场内出料线布置6.2.1 混凝土运输可根据混凝土浇筑方案及地形条件采用有轨运输、无轨运输及其他混合运输方式。6.2.2 采用有轨运输应根据混凝土运输强度、吊罐容量、外形尺寸、拌和楼出料层结构和线路布置条件等采用准轨或窄轨。1)拌和楼出线布置应平直、通畅。如场地条件允许,应采用循环式,如采用尽头式,应根据需要的发料能力设计其端线布置。2)系统设有两座以上拌和楼,每座楼应有各自的发料线。3)拌和楼下的发料线可布置为单线或双线,根据混凝凝土浇筑要求和拌和楼出料设备确定。一个出料斗的拌和楼用单线出料,不能同时生产和发送两种不同标号的混凝土,有两个或四个出料斗的拌和楼,可布置双线出料,可以同时生产和发送两种不同标号的混凝土。4)进出料线的布置应与场内交通和混凝土浇筑统一协调,设计进出车线、停车线、修理线、车库线、交错线、冲洗线等。轻、重车11道宜分开布置。5)施工场内外交通均采用铁路运输且轨距相同时,混凝土运输线可根据需要与施工场内铁路接轨,但拌和楼下除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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