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第四轮机构改革和全员聘用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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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第四轮机构改革和全员聘用工作实施意见为深化我校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人员结构,拓宽办学途径,提高教育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和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宁波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总结学校前三轮聘任工作的基本经验,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德才兼备原则;(二)按需设岗、公开公正原则;(三)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原则;(四)民主集中、依法办事原则;(五)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二、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一)党委办公

2、室、校长办公室、督导室、宣传部、工会(合署办公)主要职责:负责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的记录;校内、外党务、校 务的协调与督办;学校公文的审核;学校重要文件的起草;全校性的会务、公车管理、信访与接待工作;文书收发、档案管理;电大系统建设,学校教育教学的督导工作。校内外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的秘书工作;教工、党员的理论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统战工作与工会工作。2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二)组织部、人事处(合署办公)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全校教职工的编制;落实教职工劳动工资、社保、人事计划;师资规划及人才引进;教职工的录用、调配及聘用;全大市教师职称评审与申报;

3、各类职工的培训考核、晋升、奖惩和管理;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工作;干部人事档案;党员的发展、教育与管理;纪律检查;外事工作和老干部的管理与服务。(三)教务处主要职责:负责开放教育全大市招生及管理和高职学生招生工作;负责与中央电大和高职教育合作单位的联系;开放教育、高职教育教学计划、专业规则、教学过程与质量的评估、检查与考核;开放教育和高职学生的学籍管理、各类数据管理;相关考试的考务管理;学校教室的使用安排与调度;教材管理。 (四)科研处、学报编辑部(合署办公)主要职责:制定并落实全校科研发展规划;科研项目及成果的申报与管理;科研成果的推广和社会服务工作;学术岗位的申报和考核;远教学会和社科

4、联外挂所的日常管理;学报的编辑发行工作。(五)总务处、保卫处(合署办公)主要职责:负责学校后勤保障与服务;日常用品、物资采购与管理;学校基建工作;校产管理;校园绿化和环境卫生工作;学校食堂管理与宿舍维修管理;外借用房和三产管理。负责校园治安和稳定工作;消防、保卫和综合治理;户籍和暂住人口管理;武装部日常工作。(六)财务处3主要职责:负责财务年度的预算与决算;与上级财务部门、物价部门联系、协调;学校日常财务收支、会计核算、结算和月报;对各部门教学成本核算、分析与监督;做好财会档案工作。 (七)学工部、学生处、团委(合署办公)主要职责:负责学生的党建、思想教育与学习、生活、奖惩等管理;就业指导;勤

5、工助学和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学生保险;学生宿舍管理;青年学生的共青团工作;业余党校;学生军训;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学生会和社团工作;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八)信息和教学资源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校园网络的建设、开发、维护和使用管理;教学资源的建设与维护;学校网络安全工作;学校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机房、实验室设施、设备的采购、维修及日常管理;图书馆工作。(九)文法系主要职责:负责相关专业开放教育(含法律本科)和高职教学、教学管理工作及对全大市教学指导;学科发展规划与教学科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日常的学生思政工作和管理;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研活动和社会

6、服务;教师的教学考核、专业培训等。(十)外语系主要职责:负责相关专业开放教育(本科)和高职教学、教学管理工作及对全大市教学指导;高职外语的公共课教学;学科发展规划与教学科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日常的学生思政工作和管理;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研活动和社会服务;教师的教学考核、专业培训等。(十一)经管系4主要职责:负责相关专业开放教育(本科)和高职教学、教学管理工作及对全大市教学指导;学科发展规划与教学科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日常的学生思政工作和管理;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研活动和社会服务;教师的教学考核、专业培训等。(十二)信息系、基础

7、教学部(合署办公)主要职责:负责相关专业开放教育(本科)和高职教学、教学管理工作及对全大市教学指导;学科发展规划与教学科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日常的学生思政工作和管理;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研活动和社会服务;教师的教学考核、专业培训等工作。负责公共基础课,包括公共计算机、体育、思政和开放教育公共外语等的教学、教学管理工作及对全大市相关课程的教学指导。(十三)开放教育学院、网络学院(合署办公)主要职责:负责相关专业开放教育教学、教学管理工作及对全大市教学指导;市本级开放教育招生工作;直属班的日常教学管理;市本级开放教育管理与研究;对协作单位的办学管理和督查;校外教学

8、场地的租借、管理、协调等。负责与普通高校网院合作办学及日常教学管理;负责奥鹏学习中心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及奥鹏管理中心工作;电视中专招生、管理、指导等。(十四)成人教育学院主要职责:负责全大市成人统考生的招生、教学管理和教务工作;直属班的日常教学和教学管理,学生的思政工作和日常管理;对协作单位和各分校的办学指导与管理;教学过程的检查;校5外教学场地的租借、管理、协调等。(十五)继续教育学院、社区教育处(合署办公)主要职责:与普通高校及各行业合作开展研究生教育、非学历教育项目;负责相关日常的教学、培训的组织和管理等。面向社区开展各类知识普及教育和对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培训;参与对县(市)区社区学院进行业

9、务指导;推进社区培训专业和课程的资源开发与应用,开展社区教育理论研究等。三、受聘人员基本条件(一) 热爱 社会主 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工作勤奋踏实,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二 )具 备相 应岗位职责 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要求等条件;能够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履行岗位职责。(三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保 证能承担并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任务。四、聘任工作实施步骤(一)动员。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宣布机构改革和全员聘任实施意见,统一认识,明确要求,弄清具体步骤和方法,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10、(二)中层干部聘任。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参照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与第七条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和积极培养后俊的需要,2010 年起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现任中层干部,一般改任相应的非领导职务。中层干部职位与职数设置。中层干部的职数为 38 名,其中6非领导职务 5 名。中层干部的职位安排(不含非领导职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督导室、宣传部、工会(合署办公)2 名;组织部、人事处(合署办公)1 名;教务处 3 名;科研处、学报编辑部(合署办公)1 名;总务处、保卫处(合署办公)2 名;财务处 1 名;学工部、学生处、团委(合署办公)2 名;信

11、息和教学资源中心 3 名;文法系 2 名;外语系 2 名;经管系 3 名;信息系、基础教学部(合署办公)2 名;开放教育学院、网络学院(合署办公)3 名;成人教育学院 3 名;继续教育学院、社区教育处(合署办公)3 名。非领导职务的职位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安排,督导室一般任用熟悉教学或教学管理的非领导职务干部。(1)推荐。推荐必须依据本轮中层干部的职位、职数的设置,实行全额定向推荐。推荐分个人自荐、在教职工中进行民主推荐和党委组织推荐提名。民主推荐可以采取两下两上的方法,公布最后推荐结果。(2)初选。根据个人自荐、民主推荐和组织推荐提名的情况,党委进行分析酝酿,讨论确定初选名单,并张榜公布。(3)

12、确定考察对象。凡新提任的或形成竞争岗位的,必须进行民主测评和面试,民主测评和面试结果将作为党委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党委酝酿、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4)考察。党委根据已确定的考察对象,按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制定考察方法并组织考察。(5)决定。党委根据考察结果,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岗位人选。(6)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依法办理任职手续。(7)公布新一轮中层领导干部任职名单,中层干部与校长签订聘用合同和岗位聘任协议书。7新提任的中层干部试用期为一年。(三)教职工的聘用。1.教职工的聘期考核在中层干部聘任完成后进行。对所有在编教职工三年聘期内的工作进行考核。经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

13、程序,实行领导小组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评定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 个等次,作为教职工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教职工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学校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2.校领导班子领导全校教职工的聘用工作,审定各部门提出的岗位设置方案,集体讨论决定聘用人员。人事处具体实施人员聘用工作。3.双向选择。学校公布各部门所设的岗位及岗位要求,教职工可根据自已的特长和意愿填表申请选择岗位,各部门领导经集体讨论(部门领导人数不足三人的,由校分管领导或人事处同志参与集体讨论),根据岗位要求选择教职工,双方选择一致的,经校长室同意,被聘用职工与校长签订

14、聘用合同和岗位聘任协议书。第一次没有被聘用的教职工还可从所余岗位中作第二次选择。4经两次选择仍未被聘用的,对有固定期限聘用的教职工,学校一般不再与其续订聘用合同,其人事关系转至市人才交流中心;对无固定期限聘用的教职工,学校可以安排照顾岗位、试聘或待岗。(1)照顾岗位。确有慢性病,但还不符合全休条件,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是平时工作认真,但工作能力难以适应岗位要求的,可以安排照顾岗位。在照顾岗位工作的教职工,不占部门编制,工资不变,奖金(指绩效工资中的校内奖金,下同)由校长室决定。8(2)试聘或待岗。不符合照顾岗位条件,在本次聘用中落聘,如上轮聘期考核为合格以上的,由校长室安排实行试聘。试聘期壹

15、年,试聘期内基本工资不变,奖金发 30%;试聘期满经考核表现好的,经本人申请,部门考核同意,报校长室批准,可以聘用,奖金根据各人岗位情况,由校长室决定。对不符合照顾岗位条件,上轮聘期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在本次聘用中落聘者,和经试聘后表现不合要求的,一般在校内待岗,安排适当工作,发档案工资,不发奖金。不服从学校安排的,在校内待岗,改发生活费。5在本次聘期内的教职工,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在校内自主创业, 为学校开辟新的办学项目且创业方案经学校认可的人员,学校与其另行签订协议,工资和奖金按照协议约定。6.聘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根据“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的原则,凡上轮聘用中 签订无固定期限的,经双向选择,同意续聘的,只需要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凡符合连续工龄满 25 年或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原有固定期限在编教职工经本人要求,可签订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签订有固定期限的教职工,既要签订为期三年聘用合同,同时还要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有关条文执行。7.本次全员聘用的聘期为三年,即 2010 年初至 2012 年底。五、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时若与上级有关文件抵触一律按上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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