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中小型医药企业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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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营中小型医药企业保密工作管理办法(一)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1重要文件在拟稿和讨论过程中都要注意保密,不得随便外传;草稿纸用完后,即行销毁。2文件在打印过程中,用过的软盘及废弃的文件都要妥善保管或及时销毁,不得私自复印和外传。3复印、翻版重要的文件、图纸等,均应得到相关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印和翻版。4重要及机密文件不得用普通信函寄送,应以挂号、特快专递或派人专送,以保证文件能够安全传递。5文件资料实行集中分类保管。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所有文件均应定期清理,以防泄露和丢失。对于需要销毁的加密文件,应经领导批准后指派专人监督执行。(二)会议保密工作1会议内容未经批准,不得向会外人员传达或透露

2、。尤其是关于董事会会议决议、营销计划、企业发展规划、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决议,与会人员更要做好保密工作。2会议文件资料的印发要由专人管理,发送文件资料要有登记和签收手续,需收回的文件应及时收回。3会议结束后,会议工作人员要对会场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有无遗失文件、资料和笔记本等。(三)经济保密工作1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财务数据等属于公司最高机密。凡是与此相关的任何文件资料均应加盖保密印章,并由主管领导和专门人员妥善保管。2凡是对外提供的公司一切资料,均由董事会秘书处负责提供,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3公司的所有印章由专人管理,应建立相应的使用规定。用印前,必须填写用印申请单,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签字

3、后,方可用印。凡是需携带外出的,须有总经理签字批准。4凡标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必须确定印制份数,不得随便复制或转借,更不得随处摆放。5公司的薪资制度属于公司商业机密,除公司领导和相关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外,任何人均不得打探或议论他人工资,也不得对外宣扬。(四)对外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处是对外发布信息的专职机构,公司所有的应对外披露的信息,必须经由董事会签字确认后,由董事会秘书处对外披露,其他涉密人员在信息未披露之前,不得对任何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五)违纪的处罚由于泄密会给公司造成难已挽回的损失,因此要求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保密制度。如有违反,公司视情节轻重,对违纪员工给予扣罚岗位工资、辞退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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