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陪检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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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陪检制度范文 医院陪检制度当门急诊或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进行相关医技检查或特殊检查时,医疗组(门急诊或院前急救)医师应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安排人员陪检。 为防范和处理病人在途中或检查时发生意外,特制定我院陪检制度。 检查前对门急诊患者应根据病情、行为能力决定是否需要陪检,对危、重及行动不便病人必须陪检;对住院病人病情较重或行动不便者,均必须陪检。 陪检人员要了解病人病情、检查前的准备、特殊检查知情同意书签字情况等,根据病人的病情、身体状况采取适宜的陪送方法(平车、轮椅等),必要时随带急救物品。 途中,陪检人员应注意病人的适当体位,严密观察病情,注意道路、车辆、搬运器材的搬运方法和速度。 检查中陪检人员和医技科室人员应严密观察病人病情,一旦发生病情变化,应暂停检查,立即就地进行现场抢救,同时报告送检科主任和相关科室协助抢救。 检查后陪检人员及时将检查时有无发生特殊情况向首诊医师或上级医师汇报,向患者交代检查后的注意事项,及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特殊情况。 陪检途中或检查中,发生意外情况时,在场人员应按龙岩市一医字xx030号文规定,即刻通知急诊科医务人员,立即携带急救箱到场抢救。 医技科室中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者,均应掌握心肺复苏技术。 陪检人员门急诊陪检人员由院前急救出诊组或绿色通道人员担任,住院部陪检人员由经治医疗组医护人员担任。 本制度从发文之日始实施。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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