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静脉内瘘的护理资料

上传人:w****i 文档编号:118724878 上传时间:2019-12-23 格式:PPT 页数:15 大小:10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动静脉内瘘的护理资料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动静脉内瘘的护理资料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动静脉内瘘的护理资料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动静脉内瘘的护理资料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动静脉内瘘的护理资料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动静脉内瘘的护理资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动静脉内瘘的护理资料(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动静脉内瘘的护理 肾内科新护士培训 n血液透析是慢性肾衰竭病人延长生命的一种 主要治疗手段,而动静脉内瘘( arteriovenous fistula,AVF)则是维持透析病人 最理想、最为常见的透析血管通路,被认为 是血液透析病人的生命线。 造瘘的目的 n血液透析是治疗急、慢性肾衰竭及某些药 物或毒物中毒的有效方法,而血管通路的 建立又是血液透析的基本条件 n动静脉內瘘成形术简单的说是将上肢的血 管动脉端和静脉端吻合在一起,将静脉动 脉化,是静脉血流量增大,以起到在血液 透析时血流量充足,从而进行持续性血液 透析。 建立瘘管前血管的护理 术前告知 n向病人介绍手术的目的、必要性、原理、过程、

2、 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和并发并发症以及各种预防 措施,让病人对手术有正确的认识而采取积极配 合的态度。 n介绍内瘘的优点,如很少发生感染、血栓形成等 并发症,使用寿命长,病人可自由活动等。 n术前告知患者术前要保护好造瘘侧肢体的血管, 避免在该肢体进行抽血、输液、内瘘侧皮肤保持 清洁,勿损伤皮肤,防止术后防止感染,切勿用 准备造瘘的肢体提重物、测血压、戴手表或过紧 的首饰等。 术前护士的工作 n根据医嘱,接到通知去做手术后,携带患 者的病例,将病人用轮椅推到骨三科,安 全送达与骨科护士交接后方可回来。 n手术结束后由骨三科电话通知,必要时将 患者接回病房。 建立瘘管后血管的护理 n病情观察 术后

3、24小时内密切观察伤口有无渗血、红肿及血 管搏、肢体远端血液循环情况,观察有无血管震 颤、杂音,如无或减弱甚至消失则怀疑血栓形成 ;如伤口明显渗血,可能会导致局部压迫,引起 内瘘闭塞;如出现手指发凉、苍白、疼痛、活动 受限等为特征的血液供应障碍现象时,应警惕窃 血综合症的发生、出现以上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 术后一般护理 术后让病人避免患肢受压,抬高患造瘘的 肢体,初期抬高术肢前臂24 h72 h,使其 超过心脏的位置,以促进静脉回流防止末 梢水肿,保证血流通畅。 保持术侧肢体的卫生、干燥、术后2d3d 换药1次,14d拆线,包扎辅料不要过紧, 松紧度以能们及到震颤为宜,操作中严格 执行无菌操作。

4、 密切观察伤口情况 n术后5 d7 d,应密切观察伤口渗血、红肿 及血管搏动情况。若发现渗血、疼痛难忍 或血管呈条索状、无震颤、无杂音,应怀 疑血栓形成。一旦发现内瘘血管栓塞,可 立即用尿激酶溶栓,药物注入栓塞部位, 每日3次,连续3d 术后注意事项 n保持局部无菌。病人应保持术侧肢体干净 ,避免潮湿,一旦纱布潮湿,必须及时更 换,防止感染。 n术后早期应尽量穿袖口宽松的内衣,抬高 术肢,减轻肿胀,注意保护动静脉瘘,避 免其他外来压力,以免造成内瘘闭塞。 促进内瘘成熟的护理 n为了让内瘘尽快成熟,通常让病人在术后1 周2周,伤口无渗血、无感染、愈合好的 情况下,做一些健瘘操,如用术侧手捏橡 皮

5、球或橡皮圈数次,每次3min5min;每天 23次;每天热敷等 ,均有助于内瘘成熟 。但如果超过3个月,静脉无明显扩张,血 流量仍不充分,则表明内瘘失败,需重新 造瘘。 血液透析间期病人的自我护理 预防感染 n教会病人保护自身内瘘,做到血液透析前 保持穿刺部位的清洁,减少瘘管感染的机 会,血液透析后穿刺部位避免当日接触水 。 自我检测 n病人自己每日检测2次或3次瘘管有无震颤 或血管杂音,以免瘘管闭塞,发现问题立 即来医院就诊。如有假性动脉瘤,应用弹 力绷带加以保护,避免继续扩张或意外撞 破。 防止瘘管受压 n避免瘘侧肢体受压、提重物、戴手表,睡 眠时不压向瘘侧肢体,禁在瘘侧静脉注射 、测血压、输液,防止发生静脉炎。 内瘘 仅限于透析用。不得用于取血或注射药物 ,且不能在内瘘侧肢体侧量血压。 鼓励病人进行功能锻炼 n瘘侧肢体适当活动,但要注意防止外伤。 经常活动未造瘘肢体,以促进血液循环。 穿刺点愈合后可洗澡和从事日常活动,注 意防止感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