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风力发电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终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云南风力发电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终稿.docx(18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云南省风力发电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我省近年来风电发电装机容量增长迅速,大量间歇式能源接入电网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较大风险、风力发电技术监督体系建立与实施势在必行。为了加强云南省风力发电技术监督工作,建立、健全风力发电技术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国家、行业相关风力发电技术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进一步促进云南省风力发电设备运行安全、可靠性的提高,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发改委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1051-2007)、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 19963-2011)、南方电网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范(Q/CSG 110008-2011 )以及云南省风力发电
2、建设、生产管理和风力发电设备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风电技术监督,就是在电力规划、设计、建设及发电、供电、用电全过程中,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程,采取有效的测试和管理手段,对电力设备的健康水平及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测试与控制,以确保其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电力系统作为一个发电、输电、配电、用电紧密相连的有机整体,任何一个环节都必须保证安全和稳定,相关的电力经营企业都必须履行技术监督的职责和要求,并且作为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基本条件。第三条 风电技术监督工作方针和原则(一)技术监督工作应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二)技术监督
3、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电力规划、建设和生产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和管理。(三)电力系统中所有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电力技术监督工作,履行相应的技术监督职责。(四)电力系统中所有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的电力设备都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五)实施对金属、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计量、电能质量、化学、监控自动化、通信、风电机等技术监督,对电力设备或系统的健康水平及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调整及评价。第四条 云南工业和信息化委是云南风电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如
4、下:(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电力技术监督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云南风电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二)组织云南各风力发电企业做好生产过程中的电力技术监督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研究相应的对策。(三)督促云南各风力发电企业履行相应的技术监督职责。(四)定期组织召开技术监督会议,总结交流技术监督经验,实现信息共享。(五)负责收集、发布云南风电技术监督信息。(六)组织电力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第五条 云南各风电企业是技术监督的直接负责单位,对本企业所属设备的技术监督承担直接、全面的责任,必须建立、健全本系统技术监督网和各级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做好日常技术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
5、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风电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执行本管理办法。(二)对所属单位的设备按规定进行检测,对设备的维护和修理进行质量监督,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三)检查、协调、落实各项技术监督工作,并建立考核制度。(四)组织开展本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设备应符合并网技术质量标准与条件。(五)配合电网对涉及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的设备,包括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发电控制系统与无功调节能力、通信、电能计量、升压站电气设备等系统或专业开展技术监督工作。(五)按时向云南工业和信息化委、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和云南
6、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填报技术监督报表。(六)组织并参与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专业水平。5.2.6组织对电力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第六条 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委托,承担云南省内各风电并网企业金属、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计量、电能质量、化学、监控自动化、通信、风电机等技术监督管理,主要工作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风电电力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制定本地区有关技术监督的规程、制度、技术措施等,经批准颁布后贯彻执行。(二)督促主要电力生产设备技术参数的定期测试,对重要设备存在的技术问题及时提出分析报告和整改措施。(三)开展重要电力
7、设备大修技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掌握主要发电设备和计量装置的技术状况。(四)研究和推广先进的测试手段、方法和新技术,开展技术服务和信息交流。(五)行使监督职能,防止质量不合格产品、设备、材料进入电力系统。(六)参加风电场设备事故调查,对有关技术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及处理意见。(七)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生产过程中的电力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监督新并网风电场满足南方电网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范的相关技术要求。(八)定期提出相关专业的电力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和下一阶段的电力技术监督工作重点和要求。(九)督促、指导风电企业做好日常电力技术监督工作。第七条 云南电力调
8、度控制中心是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能质量、监控自动化、通信四项技术监督归口管理部门。定期对以上四项监督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项提出整改意见,对后续技术监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5.4 各供电局(电业局)、并网发电厂、重大电力用户是技术监督的直接负责单位,对本企业所属设备的技术监督承担直接、全面的责任,必须建立、健全本系统总工程师领导下的技术监督网和各级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做好日常技术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5.4.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电力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制订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技术措施。5.4.2 对所管辖的设备按规定进行检测,对设备的维护和修理进行质量监督,并建
9、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5.4.3 检查、协调、落实各项技术监督工作,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5.4.4 建立健全检测手段和实验室,并达到相应的技术标准。5.4.5 按时向云南电力生产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技术归口部门填报技术监督报表。5.4.6组织并参与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八条 风电技术监督范围对风电基建和生产全过程中的设备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主要包括金属、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计量、电能质量、化学、监控自动化、通信、风电机等方面。第九条 各发电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技术监督组织
10、机构,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为保证电力技术监督工作的连续性,技术监督队伍应相对稳定。第十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电力技术监督标准体系和工作制度体系,建立的体系要适应电力生产的电网变化与发展要求,满足现代化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第十一条 随着电网力生产的发展,新设备、新技术的不断采用,为确保电电力系统网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各单位电力技术监督工作的专业、范围及内容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与要求进行动态的管理和有效的延伸。第十二条 电力技术监督项目及指标情况应按规定格式和时间(每季度第一月五日前上报各类季度技术监督报表,每年一月五日前上报各类技术监督工作年度总结等)如实上
11、报电力联席会议办公室,重要问题应进行实时上报或专题报告。第十三条 建立电力技术监督预警制度及告警制度。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在技术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风电企业的重大电力技术问题,应及时发技术监督预警通知至该风电企业和调度机构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并跟踪其整改情况直至问题解决闭环。6.7.2各单位对发现重大的电力技术监督问题,必须立即发出“异常情况告警通知单”。受监督单位或部门接到“异常情况告警通知单”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向监督部门予以回执。第十四条 建立技术监督工作考核和奖励制度。云南工业和信息化委对电力技术监督的指标及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的经济利益以及称号评定等活动
12、挂钩。对在电力技术监督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部门或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6.9建立和健全电力技术监督的标准、规程、制度、设备和监督记录资料档案。第十五条 云南工业和信息化委10各单定期组织召开风电技术监督工作分析会议,总结检查上阶段风电技术监督工作,研究解决风电技术监督存在问题,分析发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安排下阶段风电技术监督任务,确定风电技术监督工作重点。第十六条 各单位1要努力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对风电技术监督的检测、分析、评价、整改过程进行控制,使设备始终处于有效的技术监督之下。第十七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电力技术监督队伍的领导,完善管理机制,为风电技术监督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条件,。要对加强
13、风电技术监督人员进行的教育、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风电技术监督人员业务水平,使监督人员实现持证上岗。第十八条 各专业技术监督的具体内容按照云南风电技术监督专业实施细则附录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云南电力技术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内风力发电企业。第二章 金属监督实施细则1、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9072-2010风力发电机组塔架GB/T 19073-2008风力发电机组齿轮箱GB/T 19960.1-2005风力发电机组第1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GB/T 20319-2006风力发电机组验收规范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7
14、00-2006碳素结构钢GB/T1591-2008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1345-2013焊缝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3323-2005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钢板厚度小于8mm时采用射线探伤)GB/T4053.1-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GB/T3098.1-2000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2-2000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 粗牙螺柱GB/T1228-2006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1231-2006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7736-2008钢的低倍缺陷超声波检验
15、法GB/T 3077-1999合金结构钢GB1451-2005纤维增强塑料简支梁式冲击韧性试验方法GB1447-2005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GB1448-2005纤维增强塑料压缩性能试验方法GB1449-2005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GB 150.4-2011压力容器 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GB/T 229-2007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 709-2006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1229-2006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T 1230-2006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 1348-2009球墨铸铁件GB/T 2970-2004厚钢板超声波检验方法GB/T 3274-200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T 5117-2012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 5118-2012热强钢焊条GB/T 5293-1999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 5313-2010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 5779.1-2000紧固件表面缺陷螺栓、螺钉和螺柱 一般要求GB/T 5779.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