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标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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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噪声标准总结一、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试标准1、工业企业噪声标准限值表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时段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 间夜 间0504015545260503655547055声环境功能区说明:0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 类声环境功

2、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 4a 类和 4b 类两种类型。4a 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 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2、测量方法2.1 测量仪器2.1.1 测量仪器为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应不低于GB3785 和GB/T17181对2 型仪器的要求。测量35 dB 以下的噪声应使用1 型声级计,且测量范围应满足所测量噪声的需要。校准所用仪器应符合GB/T 15173 对1 级或2 级声校准器的要求。当需要进行噪声的频谱分析时,仪器

3、性能应符合GB/T3241 中对滤波器的要求。2.1.2 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应定期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每次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否则测量结果无效。2.1.3 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2.1.4 测量仪器时间计权特性设为“F”档,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2.2 测量条件2.2.1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5m/s 以下时进行。不得不在特殊气象条件下测量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测量准确性,同时注明当时所采取的措施及气象情况。2.2.2 测量工况:测量应在被测声源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同时注明当时的工况。2.3 测点

4、位置2.3.1测点布设根据工业企业声源、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邻的区域类别,在工业企业厂界布设多个测点,其中包括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以及受被测声源影响大的位置。2.3.2 测点位置一般规定一般情况下,测点选在工业企业厂界外1m、高度1.2m 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1m 的位置。2.3.3 测点位置其他规定2.3.3.1 当厂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选在厂界外1m、高于围墙0.5m 以上的位置。2.3.3.2 当厂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状况时(如声源位于高空、厂界设有声屏障等),应按5.3.2 设置测点,同时在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1m 处另设测点。

5、2.3.3.3 室内噪声测量时,室内测量点位设在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 以上、距地面1.2 m 高度处,在受噪声影响方向的窗户开启状态下测量。2.3.3.4 固定设备结构传声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时,测点应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 以上、距地面1.2 m、距外窗1 m 以上,窗户关闭状态下测量。被测房间内的其他可能干扰测量的声源(如电视机、空调机、排气扇以及镇流器较响的日光灯、运转时出声的时钟等)应关闭。2.4 测量时段2.4.1 分别在昼间、夜间两个时段测量。夜间有频发、偶发噪声影响时同时测量最大声级。2.4.2 被测声源是稳态噪声,采用1min 的等效声级。2.4

6、.3 被测声源是非稳态噪声,测量被测声源有代表性时段的等效声级,必要时测量被测声源整个正常工作时段的等效声级。2.5 背景噪声测量a 测量环境:不受被测声源影响且其他声环境与测量被测声源时保持一致。b 测量时段:与被测声源测量的时间长度相同。2.6 测量记录噪声测量时需做测量记录。记录内容应主要包括:被测量单位名称、地址、厂界所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测量时气象条件、测量仪器、校准仪器、测点位置、测量时间、测量时段、仪器校准值(测前、测后)、主要声源、测量工况、示意图(厂界、声源、噪声敏感建筑物、测点等位置)、噪声测量值、背景值、测量人员、校对人、审核人等相关信息。2.7 测量结果修正2.7.1

7、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大于10dB(A)时,噪声测量值不做修正。2.7.2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在3dB(A)10dB(A)之间时,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的差值取整后,按表4 进行修正。2.7.3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3dB(A)时,应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后,视情况按2.7.1或2.7.2 执行;仍无法满足前二款要求的,应按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表2 测量结果修正表 单位:dB(A)差 值345610修正值-3-2-13. 测量结果评价3.1 各个测点的测量结果应单独评价。同一测点每天的测量结果按昼间、夜间进行评价。3.2 最大声级Lmax 直接评价。参考标准

8、: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_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二、冷却塔噪声测试标准1、冷却塔的噪声限值冷却塔的噪声不应超过表3、表4、表5规定值表4、小型冷却塔噪声规定值名义冷却水流量Q /(m3/h)噪声指标/dB(A)P型D型C型G型866.060.055.070.01567.060.055.070.03068.060.055.070.05068.060.055.070.07568.062.057.070.010069.063.058.075.015070.063.058.075.020071.065.060.075.030072.066.061.075

9、.040072.066.062.075.050073.068.062.078.070073.069.064.078.080074.070.067.078.090075.071.068.078.0100075.071.068.078.0注:1、P普通型;D低噪声型;C超低噪声型;G工业型。2、介于两流量间时,噪声指标按线形插值法确定。3、对噪声指标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商定。表4、大型冷却塔噪声规定值型式名义冷却流量Q /(m3/h)标准点噪声值 /dB(A)逆流式1000Q200078.02000Q300079.03000Q80.0横流式1000Q200074.02000Q300075.03

10、000Q76.0注:标准点位置:测点与塔外缘距离D=1.13(AB),距水池顶1.5m处,其中A、B是塔尺寸。表5、低噪声型冷却塔的噪声限值名义冷却水流量Q /(m3/h)噪声指标/dB(A)标准点出风筒斜45外上方测点860.063.01560.063.03060.064.05060.064.07562.065.010063.067.015063.069.020065.071.030066.073.040066.075.050068.077.0注:1、标准点位置:测点与塔外缘距离D=1.13(AB),距水池顶1.5m处,其中A、B是塔尺寸。2、介于两流量间时,噪声指标按线形插值法确定。2、冷

11、却塔的噪声测试方法2.1、测试仪器应用标定合格的I级或II级声级计。2.2、测点布置标准点:冷却塔进风口外,测点与塔外缘距离L=1.13*(AB)(A、B分别为塔的长度与宽度,距水池顶高1.5m高处)。测点2:冷却塔出风筒斜上45,水平距离1m处。2.3、试验条件与要求应与热力性能和风机功率试验同步进行。自然风速4m/s以下,应排除建筑物反射、电磁场及水泵等噪声的干扰。仪器不得背向声源间不应有人或物遮挡。试验前后,必须对声级计校准,校准精度为1dB(A)。实测噪声比环境噪声至少高出2dB(A)。当实测噪声与环境噪声差10dB(A)以下时,应对其实测值进行修正,其修正值如表6表6、噪声修正值表噪声差值/dB(A)3.04.05.06.09.010.0减去的修正值/dB(A)3.02.01.00参考资料:HJT 385-2007低噪声型冷却塔标准GBT7190.2-2008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第二部分大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GBT7190.1-2008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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