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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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大众日报“建设法治中国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维护人民权益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弘扬宪法精神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 1 -威。保证宪法实施 ,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 ,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 ,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 ,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这些从长期实践中得出

2、的宝贵启示,必须倍加珍惜。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决定指出 ,维护宪法的权威 ,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 ,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实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制化。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 ,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 ,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当前 ,我国宪法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主要表现在 :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

3、存在; 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 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目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已经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与此不相适应的是,法律实施 ,- 2 -特别是行政执法状况仍需进一步改善。当前 ,造成行政执法状况不理想的原因很多 ,但最为根本的还是体制原因。一是存在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现象 ,执法主体模糊。行政执法主体 ,应当是依法享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或者事业组织。实践中 ,没有合法依据而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现象比较突出。二

4、是行政执法权在横向上交叉较为严重,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清。这里既有立法不明确的原因,也有部门设置不合理的原因。职责交叉导致行政机关责任不明确,影响执法效率。三是行政执法权在纵向划分上不明确,上下级行政机关执法重叠现象较为严重。当前 ,各级政府职能还存在 “上下一般粗”、上下协调性差的现象。四是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 ,有的行政执法人员不严格履行职责,敷衍塞责 ,甚至徇私枉法、以权谋私 ,影响恶劣。决定指出 ,要整合执法主体 ,相对集中执法权 ,推进综合执法 , 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 ,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减少行政执法层级 ,加强

5、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 , 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 ,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 ,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具体而言 ,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行政执法主- 3 -体资格 ,特别是事业单位执法主体资格进行认定,对于不合法的执法主体,要坚决予以取消。二是推进综合执法 ,逐步实现同一级政府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初步解决了市

6、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执法职责交叉、 多头执法、执法扰民问题 ,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层执法、重复执法问题。三是减少行政执法层次 ,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 ,应当主要由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市、县以上行政机关应当主要行使宏观指导职责。 四是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 ,主要应当通过人民群众监督、新闻监督等方式进行。但是 ,作为一种内部纠错方式 ,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也不容忽视。 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机构可以依据执法档案进行监

7、督 ,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重点剖析教育有关执法人员。地方法检人财物统一管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是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当前 ,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 ,各种利益冲突日益增多 ,各种社会矛盾复杂多变 , 触点多、燃点低 ,处理不好极易引发严重社会问题。而在各类社会治理手段中 ,运用司法方式调处纠纷、化解矛盾 ,可以使社会变革阶段的利益冲突在国家法治总体框架内得到有效控制和防范。因此,切实保- 4 -,既需要做好“顶层设证司法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维护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 ,对于推进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司法职权

8、行使过程中的“依法” 、“独立” ,是宪法对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权力运行的基本要求 ,也是其获得公正性、权威性的根本保障。没有司法权的独立行使 ,就不可能有现代意义上的司法制度 ,更不可能有定分止争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治保障。在我国,司法权的依法独立行使是指审判权、检察权在行使过程不受外界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的非法干扰和影响。具体到法院系统 ,就是要强调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根据我国诉讼法规定 ,所谓“审判独立” ,不仅是指作为审判机关的各级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 ,必须独立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依法审判 ,不受其干扰和影响 ,而且还包括上下级法院之间在案件裁判上 ,也应该是相对

9、独立的。上下级法院之间不是行政隶属关系 ,而是一种业务指导和审案监督关系 ,必须通过对一审案件上诉审或者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方式 ,实现指导和监督。惟有如此 ,才能体现各级法院审判活动职权的依法独立行使 ,才能真正发挥上级法院第二审或者再审功能。在我国 ,司法权还具有终局性、权威性特点。司法的权威性与司法活动本身的透明度、公正性密不可分 ,只有独立才有公正 ,只有公开才有公正 ,只有公正才有权威。因此 ,如何进一步深化确保司法权独立行使的体制、机制以及经费、人事保障等方面的改革 ,真正排除各种法外干扰 ,就成为当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实现审判权、监督权的依法独立公正

10、行使- 5 -计” ,也需要进行具体制度操作安排 ,不断改进案件处理和纠纷解决的程序和实体问题 ,使司法活动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 ,要改革司法管理体制 ,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当前 ,深化司法改革应通过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在一些关键领域实现重点突破 :一是健全公正的司法程序规则 ,保证社会冲突和纠纷解决的渠

11、道畅通、成本低廉 ,使人人都能平等表达诉求 ,并获得司法客观中立的裁决;二是通过案例指导等各种司法制度建设,统一案件处理标准 ,保证社会冲突和纠纷解决的公平性、统一性、确定性;三是建立更为完善的司法人员职业规范,防止司法腐败 ,使社会公众认可并信赖司法职业群体,以司法公信力赢得社会对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支持;四是通过机制创新和优化检察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的职能作用 ,进一步强化抗干扰能力 ,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司法的强大、权威、有力。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不仅需要司法机关作出积极努力,同时也需要各级党政领导、全社会乃至每个公民,以积极、理性的行动,为维护

12、司法权威、保障司法权力依法独立行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严格规范减刑、假释- 6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 :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机关 ,无疑肩负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实践者重任。决定针对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 ,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 要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 , 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 ,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要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 ,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

13、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 ,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要实现上述要求必须推进司法运行机制不断改革。 一是要加快司法体制改革 ,充分保障司法权力独立。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中作了明确的规定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 ,独立行使审判权 ,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为了确保司法独立 ,应当进行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是个系统工程 ,除了修补性措施外 ,更需要相配套协调的各项制度措施 ,改变司法地方化、行政化的现状。司法不独立 ,就没有司法权威。二是要建立高效运行的司法权力体制 ,破解群众“畏法恐诉”难题。迟来的正义在一定程度上就等于非正义 ,正义不但要实现 ,而且要以最快的速度实现。近些年虽然在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和案件流程管理上取得一定进步,但是司法整体效率不够高,仍然- 7 -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需求 ,还要进一步简化诉讼程序 ,建立合理的司法保障制度 ,完善司法工作机制。三是要大力加强司法廉政制度建设 ,确保司法权力公正运行。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前 , 司法不公的最大问题就是司法腐败。 因此必须采取更坚决的措施预防司法腐败 ,加强司法廉政制度建设 ,确保司法公正。要加强和完善对司法权的监督制约机制。没有监督的权力就容易引发腐败 ,必须采取可行措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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