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教科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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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科学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421号)文件精神,以及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科学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校全日制硕士研

2、究生,包括:(一)非定向生;(二)自筹经费生;(三)享受“双少生”政策且生源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四)不享受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的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必须提供原单位的相关证明。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金额与奖励人数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根据学校分配的奖学金指标,我院按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总人数3%的比例来推选国家奖学金人选(共13名)。三、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第一条 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一)取得广西师范大学正式学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

3、信、道德品质优良;(五)课程学习成绩平均不低于85分(外语免修者外语成绩默认为75分);(六)入学外语达到免修条件,或者读研期间外语水平达到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要求,即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或六级考试达到360分(含)以上; (七)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成就和成果:或发表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或设计、发表重要作品;或出版专业专著;或个人在各类专业竞赛中获得三等奖或第三名以上奖励;或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问题活动取得优秀奖以上奖励;或在社会上引起积极评价的见义勇为或慈善行为。如有其它突出表现或成绩特别优异的,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评选、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评定委员会裁定是否可以参评。 (

4、八)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九)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当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突出表现、优异成绩者由学校评定委员会裁定是否可以参评)(一)当年请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者;(二)当年有补考、重修等现象者;(三)当年休学者(包括当年内休学又复学者);(四)申请延期毕业者; (五)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者;(六)当年受到违纪处分以及尚在留校察看期内者;(七)提前毕业者离校后不再享受奖学金;(八)其它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者。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完成的任务(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需完成“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成长计划”。“成长计划”完成情况放入学生学籍档案。“成长计划”涵盖三个方面的内容:1.举行学术成果汇报会或取得新的学术成果(举办一次面向学院全体新生的成长经验交流会,该交流会可作为学院新生入学教育的一个内容;或举办市级以上作品展;或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或发明一项专利;或设计、发表一个重要作品;或出版一本专业专著);2.举办学术沙龙(专业领域内的学术沙龙,要求有导师或指导老师参加);3.组织社会实践(含公益活动),并提交实践报告。(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学位论文必须参加盲审,论文答辩成绩必须达到良好以上。(三)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需担任学生工作助理,发挥个人特长

6、指导本科生、研究生学习与实践活动,任期结束后由学院下发聘书。(四)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在毕业前需将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和“成长计划”总结材料汇编成册,上交学校研究生管理办。第四条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资金管理(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拨入获奖者银行卡内。奖学金的使用由获奖学生根据其本人制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经费使用计划”科学、合理的使用于个人的学习、科研、生活中。 (二)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可再申报其他奖学金。四、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比程序(一) 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应上交如下材

7、料到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1.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16K纸打印或复印); 2自入学来所有课程成绩表(要求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 英语及计算机过级证书复印件(学院辅导员审核后签名、盖学院公章); 4. 自入学来所有已发表的论文刊物复印件(辅导员审核原件并加盖学院公章,科研成果可累计); 5. 其他相关材料。 (二)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工作小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三)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工作小组根据教育科学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比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数核算,以总分从高到低顺次排列。(四)学院学术委员会集体会议讨论确定入选者名单。

8、(五)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名单。(六)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比时间安排1.2014年10月17日10月20日:申请者递交材料,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审核材料;2.2014年10月21日10月23日: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3.2014年10月23日10月27日:学院公示2014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入选名单。五、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组织与管理(一)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领导小组组 长:孙杰远、陈 闻 副组长:唐荣德、周晓霞(二)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工作小组组长:谢登斌成员:张玲、黄春秋、陈意、导师代表、院研究生会成员、各专业班班长(三)为保

9、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公正公平,有问题举报的同学一定要实名举报,匿名一概不予受理。联系电话:周晓霞副书记13737700022/3870448;办公室 0773-3870521。教科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4-10-17 教育科学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比细则一、优秀奖学金的设置优秀奖学金设特等、甲等、乙等三个等级,奖学金金额分别为10000元/年人、5000元/年人和3000元/年人,各等级评选指标分别约占在校硕士研究生的2、33和65。我院按照本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总人数的4%,向研究生院推荐特等奖学金的参评人数。二、奖学金奖励对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第一年实施普通奖学金制度,第

10、二、第三年实施优秀奖学金制度。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1)非定向生;(2)自筹经费生;(3)享受“双少生”政策且生源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4)不享受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的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必须提供原单位的相关证明)。三、申请奖学金的条件(一)基本条件1.取得广西师范大学正式研究生学籍;2.符合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比办法第三条全部规定;3.当年请病假、事假累计时间不超过1个月;4.当年没有补考、重修现象;5.当年没有休学,也没有出现当年内休学又复学的现象;6.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者;7.无申请延期毕业;8.当年内没有受到任何违纪处分

11、;9.课程学习成绩平均80分(含)以上,单科成绩在70分(含)以上;10.三年级研究生的英语水平达到毕业与申请硕士学位规定的要求。(二)特等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当学年内课程学习成绩单科不低于85分(含); 2.入学外语达到免修条件,或者读研期间通过大学英语CET六级考试,或者参加改革后的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3.文科专业硕士研究生通过计算机等级一级考试,理科专业硕士研究生通过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 4.当学年内必须在南京大学的CSSCI核心期刊(以学校社科处公布的为准)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作者单位为广西师范大学的学术论文一篇(含)以上;理科专业研究生发表的

12、论文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可视为第一作者。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是根据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奖励办法已登记确认的。(三)甲等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入学外语达到免修条件,或者读研期间外语水平达到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要求,即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或六级考试达到360分(含)以上。2.当学年内必须有科研成果(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参与正式出版了学术著作的编写,主持或参与课题、项目的研究)。四、课程成绩(注:国家奖学金评比中成绩包括入学后所有课程,取平均成绩)1.专业课程学习成绩按年度内所选全部课程的平均分计。2.本科为非外语专业的研究生,二年级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

13、5分(含)以上或六级考试达到360分(含)以上的计5分;二、三年级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达到425分(含)以上的再追加2分。3.二年级本科为外语专业的研究生,通过专业四级和八级统一计5分。4.二年级研究生入学时免修外语的学生,统一计5分。5.同一成绩只计算一次分数,二年级外语已加分的同学,三年级不再重复加分。五、科研能力和成果(注:国家奖学金评比中科研成果包括入学后所有成果,累积计分)(一)论文1.论文要求 论文必须是在合法刊号刊物上公开发表(增刊、专刊不计分),用稿通知和校对稿不计分; 论文必须是原件; 论文必须有广西师范大学的知识产权;一稿多投的论文不得参与计分。2.论文计分若论文合著,第一作者

14、占60%得分,第二作者占40%得分,第三作者后(含第三作者)不计分。课题组成员集体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占40%得分,第二作者占30%;其余作者均分30%,不计排名。具体加分细则发表或转载的刊物加分备注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教育研究、心理学报在符合评奖基本条件下,直接进入评奖名单。教育学报、电化教育研究、教育发展研究、北京大学教育评论、教育与经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国教育学刊、课程教材教法、复旦教育论坛、比较教育研究、全球教育展望、高等教育研究、中国电化教育、教师教育研究、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清华大学教育研究、中国特殊教育、心理科学、心理发展与教育、心理科学进展、光明日报(

15、理论版)、人民日报(理论版)、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求是学刊、学术月刊、开放时代、国外社会科学、社会科学、读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研究、文史哲、天津社会科学、南京社会科学、社会科学战线、浙江社会科学、江海学刊、人文杂志、理论视野、地理学报50所列刊物以广西师范大学论文奖励期刊名录(2013年修订版)为准。除上述所列的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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