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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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兰溪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主要内容发展绿色建筑,是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深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举措。积极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有利于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总量,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能源资源使用效率,缓解能源资源供需紧张的矛盾;有利于降低社会总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有利于降低建筑日常运营使用成本,提高建筑环境质量和空间舒适度,改善人居环境,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助力兰溪城市建设;有利于提高建筑业科技含量和产业附加值,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有利于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一

2、、规划范围与年限(一)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包括全市6街道、7镇、3乡,即:兰江街道、云山街道、上华街道、永昌街道、赤溪街道、女埠街道、游埠镇、诸葛镇、黄店镇、香溪镇、马涧镇、横溪镇、梅江镇、灵洞乡、柏社乡和水亭畲族乡,规划总面积1312.3 平方公里。近期中心城区范围:衢江路南门大桥环城东路-凯旋路-金角大桥-金角路-西环路-兰花路-横山路-横山大桥-迎宾大道-衢江路。远期中心城区范围:环城北路(黄湓大桥)环城东路婺江路330国道外迁线南樵路丹溪大道西环路-环城北路。中心城区范围详见附图2(二)规划年限本次规划分为两个阶段:近期:2018-2020年。 远期:2021-2025年。二、规划目的以

3、本次规划编制为契机,立足兰溪现有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基础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充分响应城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与人民群众对高水平生活环境追求的基础上,合理考虑和设置总体发展目标、定位、战略以及技术路线,明确规划分区及指标控制要求,将规划要求和空间落实紧密结合,从而确保绿色建筑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效指导和推进兰溪市绿色建筑发展,以此全面落实生态稳定建设理念,促进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筑环境质量和空间舒适度,加快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助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为兰溪“一区一地一城”建

4、设奠定良好基础。三、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目标(一)绿色建筑的总体发展目标1、新建绿色建筑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一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强制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近期目标:至2020年,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15%以上,其中按三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2%以上。开展二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6项;实施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1个(上园路-丹溪大道-南樵路-兰花路-上园路形成的

5、围合区域);实施三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1项。远期目标:至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25%以上,其中按三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以上。开展二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9项;在近期基础上,新增1处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1个(迎宾大道-衢江路-婺江路-行知南路-迎宾大道形成的围合区域);实施三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2项。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对新建居住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以及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强制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利用可再生能源。近期目标:至2020年,

6、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达到10%,累计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远期目标:至2025年,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达到15%。累计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15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具体指标一览表序号指标分类指标单位2020年目标值2025年目标值1新建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1525其中三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242累计实施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示范工程个69累计实施三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个123累计实施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个12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重%10156累计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万平方米1001507累计可再生能

7、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个12(二)建筑工业化的总体发展目标1、近期目标2018年1月1日起,兰溪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鼓励在建住宅积极实施全装修。全市新立项的政府投资的地上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至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初步形成有效推进我市建筑工业化的发展体系和技术路线,逐步建立建筑工业化的政策管理机制、激励机制、财政扶持机制和监督考核制度,加快开展建筑工业化工作,对我市建筑产业结构升级、质量效率提升、人工资源消耗降低以及民生改善等方面均起到显著推动作用。2、远期目标全面推广装配式

8、建筑,至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建立起完善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建筑工业化运作体系,不断完善建筑工业化的政策管理机制、激励机制、财政扶持机制和监督考核制度,并具备良好的实施效果。四、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的实施计划近期目标:至2020年,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改造面积2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改造面积5万平方米。远期目标:至2025年,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改造面积2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改造面积5万平方米。五、规划分区及控制要求(一)目标管理分区划分及目标要求本次规划将整个兰溪市域归为1个目标管理分区,编号为330781。(目标管理分区范围详见附图1

9、,中心城区范围详见附图2)兰溪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号330781)目标管理分区指标要求列表专项规划编号330781专项规划类型:县、市目标管理分区编号对应区域指标要求(适于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技术要求建筑工业化技术要求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建设要求的面积比例绿色建筑三星级建设要求的面积比例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住宅建筑全装修的面积比例2018-2020年2021-2025年2018-2020年2021-2025年2018-2020年2021-2025年330781兰溪市域范围15%25%2%4%30%40%中心城区100%备注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强制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实现绿

10、色建筑全覆盖。强制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全市新立项的地上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近期中心城区范围:衢江路南门大桥环城东路-凯旋路-金角大桥-金角路-西环路-兰花路-横山路-横山大桥-迎宾大道-衢江路。远期中心城区范围:环城北路(黄湓大桥)环城东路婺江路330国道外迁线南樵路丹溪大道西环路-环城北路。(二)政策单元划分及指标要求运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ArcGIS10.0,对各政策进行潜力分析,提取与“政策单元”划分相关的各类影响因子,如:区域发展水平、用地性质、生态基底、建设方式、示范区

11、建设,并赋以权重值,在管理分区以及控规编制单元的基础上进行叠加分析,以此作为政策单元的划分的依据。兰溪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目标管理分区(编号:330781)政策单元列表目标管理分区编号330781专项规划类型: 设区的市 县(市)政策单元编号备注及说明(对应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编号或主次干道、铁路、河流界线等)330781-01北以金角路为界、西以西环路为界、南以兰花路为界、东以上园路为界330781-02北以金角路为界、西以上园路为界、南以兰花路为界、东以横山路为界330781-03北以金角路(金角大桥)为界、西以横山路为界、南以衢江路南门大桥、东以兰江为界330781-04北以金角大桥、凯

12、旋路为界、西以兰江为界、南以南门大桥为界、东以环城东路为界330781-05北以环城北路向西延伸线为界、西以西环路为界、南以金角路为界、东以横山路为界330781-06北以环城北路为界、西以横山路为界、南以金角路(金角大桥)为界、东以兰江为界330781-07北以环城北路为界、西以兰江为界、南以凯旋路(金角大桥)为界、东以环城东路为界330781-08北以衢江路为界、西以迎宾大道为界、南以南一路为界、东以婺江路为界330781-09西以衢江为界、南以南一路为界、东以迎宾大道为界330781-10北以兰花路为界、西以西环线为界、南以330国道外迁线为界、东以衢江、横山大桥、横山路为界330781

13、-11北以丹溪大道为界、西以南樵路为界、南以兰花路为界、东以西环路为界330781-12北以兰花路为界、西以南樵路为界、南330国道外迁线为界、东以西环路为界330781-13北以外环路(北部)为界、西以外环线为界、南以环城北路为界、东以环城东路向北延伸线为界330781-14北以环城北路向西延伸线为界、西以外环线为界、南以外环路(南部)为界、东以西环路、南樵路、330国道外迁线、南一路为界、330781-15以上华街道行政范围为边界330781-16以游埠镇行政范围为边界330781-17北以梅江镇及横溪镇北部行政边界为边界、西以梅江镇西部行政边界、南部以梅江镇及横溪镇南部行政边界为边界、东

14、以横溪镇东部行政边界为边界330781-18北以永昌街道北部行政边界为边界、西以诸葛镇、水亭畲族乡西部行政边界、南以游埠镇北部行政边界为边界、东以永昌街道东部行政边界、环城北路向西延伸段以及外环路为边界330781-19北以黄店镇北部行政边界为界、西以黄店镇西部行政边界及永昌街道东部行政边界为界、南以外环路为界、东以黄店镇、女埠街道东部行政边界为界330781-20北以香溪镇,马涧镇,柏社乡北部行政边界为界、西以香溪镇西部行政边界、外环线(东部)、环城东路、婺江路及金华江为界、南以马涧镇南部行政边界、灵洞乡东部行政边界为界、东以梅江镇西部行政边界为界附图1兰溪市绿色建筑政策单元划分图附图2兰溪市中心城区范围图(全装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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