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安全“体检”报告省第六安全“体检”组(2017年6月10日)一、安全“体检”基本情况(一)安全“体检”对象的基本情况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隶属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性质为省属国有,属正常建设(技术改造)煤矿,设计生产能力18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150万吨/年1.生产区域:生产水平为-550m和-850m水平,核定3面2备13头,实际3面1备10头采煤工作面分别为2402W、31516E、11101W采煤工作面;备用面为2405W下备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为31515W回风巷、31515W运输巷、3402E回风巷、3402E运输巷、4-3回风通道、2215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另3个掘进工作面在延深工程区域),整修作业点为-850m二采回风上山修复2.建设区域:(1)新建副立井:新建副立井技术改造项目于2011年11月26开工建设,2016年8月16日竣工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工程45个,其中矿建工程10个,土建工程19个,安装工程16个建设项目竣工单位工程41个,占设计单位工程数量的91.1%,其中矿建工程10个,土建工程17个,安装工程14个。
竣工的41个单位工程全部通过质量认证,其中优良工程16个,合格率100%,优良率39%2016年11月4日经新矿集团公司对联合试运转条件进行验收后,依照新矿工程便字[2016]210号文《关于协庄煤矿新建副立井技术改造工程联合试运转的批复》于2016年11月5日开始联合试运转,目前联合试运转情况良好2)-1100m水平延深工程:矿井-1100m水平延深及技术改造方案设计以(协煤发字[2010]10号文)报新矿集团公司进行审查,新汶矿业集团以([2010]新矿社管便字444号)行文批复,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12年10月以(鲁煤监安监[2012]194号文)对《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矿井-1100m水平开拓安全开采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并形成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目前-1100m水平延深工程中的水平开拓、一采区准备工程均已完成,正在进行回采巷道施工,预计2017年9月份首采工作面方出该区域有3个掘进工作面:51201E运输巷、51201E回风巷、51203W运输巷二)安全“体检”组的基本情况负责本次“体检”的为山东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六组,工作人员来自鲁中监察分局、泰安市煤炭局,涵盖采矿、机电、通风、防治水等专业。
二、安全“体检”发现的主要问题安全“体检”组严格落实《山东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方案》要求,紧紧围绕《方案》中正常生产煤矿的15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第15项中的5项监察正在开展),对井下所有采掘头面实现了全覆盖,摸清了煤矿基本情况经安全“体检”,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 生产区域存在的问题1.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方面存在的问题(1)两名新任命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2)矿井主要负责人变动后,防治水机构、雨季“三防”领导小组未及时调整 2.机电运输方面存在的问题(1)31516E采煤工作面未安设照明装置2)-550m水平东大巷风门处设置的声光信号装置未实现列车通过时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3.现场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2402W采煤工作面下出口转载机处人行道宽度不足0.8m2)1#副斜井提升机只有1名司机值班3)31515w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皮带吊挂使用双股8号铁丝,现场使用废旧皮带4)3402E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第一组隔爆设施长度不足20m,第二组2个水袋水量不足5)井下避灾路线指示牌板样式不统一,同一灾害类型使用不同颜色图层6)2405W下备用采煤工作面沿途4处三岔口未设置路标,-550m东大巷缺少避灾路线牌板。
7)2405W下备用采煤工作面未检测游离SiO2含量8)矿井配备1台直读式粉尘浓度测定仪,无备用9)31516E综采工作面处于调面和转面期间,运输巷上帮与工作面支架间出现单体支柱支护形式,下端头支护方式未在《调采溜头及改系统措施》作出明确规定11)31516E综采工作面液压泵站压力表损坏12)11101W采煤工作面上巷超前支护有三棵支柱活柱伸出量不足13)11101W采煤工作面无劳动定员牌板14)3202E运输巷密闭墙缺少反水孔、措施孔及有害气体检测孔4.顶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2402W采煤工作面12#、18#、142#液压支架压力表读数分别为10MPa、18MPa、20MPa;2405W采煤工作面22#液压支架压力表读数为20MPa,均达不到24MPa2)2402W采煤工作面过断层处的65#~80#液压支架多处顶梁错茬超过侧护板高度的2/35.“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1)矿井密闭管理台账密闭编码不规范,永久密闭、临时密闭、防火墙编号重复2)4-3回风巷瓦斯检查点在瓦斯日报中的名称为4-2皮带下山3)2405W下备用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且煤层倾角大于12度,风速按0.25m/s进行验算,没有按最低风速不低于1m/s进行验算。
(4)2402W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的风流净化水幕未实现自动控制5)3402E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实际供风量检测地点选在风筒出风口6.安全监控及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方面存在的问题(1)2402W运输巷带式输送机驱动滚筒下风侧10~15m处,未设置接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烟雾传感器2)2405W下备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甲烷传感器、CO传感器吊挂距离顶板大于300mm3)2215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线路改为3-2回风上山后,甲烷传感器、粉尘浓度传感器、氧气传感器未及时移设至工作面回风侧,且三种传感器均悬挂在巷帮上,不符合距巷帮不小于200mm的规定7.水害防治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1)2402W采煤工作面回采前,未采用物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等情况8.应急处置与救援方面存在的问题(1)矿井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前未进行应急资源调查2)井下应急广播系统不能覆盖全部采掘地点3)2016年矿井兼职救护队有13名队员未按期参加复训4)矿井未建立应急装备物资台账,无应急装备物资管理制度二) 建设区域存在的问题1.副立井工程联合试运转时间超过6个月2.-1100m水平延深初步设计布置两条暗斜井,实际布置两条暗斜井和一条回风下山,未及时变更设计。
3.-1100m水平延深初步设计首采工作面编号为51201E采煤工作面,实际变更为51203W工作面,未及时变更设计4.-1100m暗斜井提升机安全制动无并联冗余的回油通道5.-1100m水平东大巷风门处设置的声光信号装置未实现列车通过时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6.-1100m东大巷采用平巷人车运送人员时未设跟车工7.-1100m回风大巷与-1100m回风石门巷道交岔点未设置路标8.51203W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第二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后部50m左右未设置沿线急停闭锁装置9.51201E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图未及时更新,图中标绘的分站位置与现场实际安设位置不一致三、隐患问题查处情况通过此次全面安全“体检”,共发现隐患问题38条对于“2402W采煤工作面12#、18#、142#液压支架压力表读数分别为10MPa、18MPa、20MPa;2405W采煤工作面22#液压支架压力表读数为20MPa,均达不到24 MPa;2402W采煤工作面过断层处的65#~80#液压支架多处顶梁错茬超过侧护板高度的2/3”、“-1100m暗斜井提升机安全制动无并联冗余的回油通道;2402W运输巷带式输送机驱动滚筒下风侧10~15m处未设置接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烟雾传感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分别行政罚款5万元、1万元,共计6万元。
对其它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四、 提出的措施、对策和建议(一)矿井应进一步加强-850m水平二采区顶板支护的研究,在巷道净断面设计时,提前考虑巷道的变形量,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计算同时,应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顶板支护方式,努力减少巷道的扩修次数二)加强防治水工作管理和措施落实,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煤矿安监局《关于做好2017年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三)扎实开展安全“自检”,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认真组织自检,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围绕查大系统、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自检坚持目标导向,通过自检摸清煤矿自身基本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紧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煤矿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工作实效,务必体检出隐患,查明实情,认真落实有关“体检”自查自改人员或委托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自检工作,按《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中的15个单元分别形成各单元自检自改报告坚决整治隐患,既要自检出静态中的安全隐患,又要发现生产过程中动态存在的不安全苗头;既要认真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又要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既要重点突出查出隐患,又要做好隐患整改落实,确保“五落实”。
附件:1.正常生产煤矿安全“体检”内容基础表2. 正常建设煤矿安全“体检”内容基础表3.采煤工作面安全“体检”内容基础表(7份)4.掘进工作面安全“体检”内容基础表(28份)- 7 -- -附件1正常生产煤矿安全“体检”内容基础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及依据存在问题整改要求备注一、证照情况1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企业名称变更后以及改(扩)建工程验收合格后,按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20条、第21条的规定,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无2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无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主要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符合《安全生产法》第24条、《煤矿安全规程》第9条的规定1. 两名新任命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2. 2016年矿井兼职救护队有13名队员未按期参加复训责令改正二、机构和人员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符合《安全生产法》第21条、第24条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6条规定矿井主要负责人变动后,防治水机构、雨季“三防”领导小组未及时调整。
责令改正2防突机构及人员配备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置防突机构和人员,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4条、第27条规定不涉及3防治水机构及人员配备设立地测部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条规定;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83条规定无4防冲机构有冲击地压矿井设置专门的防冲机构,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8条规定无5人员培训主要负责人培训时间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9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9条的规定,培训时间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9条规定其他从业人员经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