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安全监理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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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监理技术交底工程名称郑西咼速尧栾段第一总监办交底部位隧道工程工程编号交底日期施工中务必始终贯彻“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理念。进洞前务必完善 截水,排水系统,确保洞口不被暴雨冲蚀,保障洞口施工安全。洞身施工应 严格遵循“短进尺,弱爆破,快封闭,勤量测”的原则,严格控制循环进尺 和爆破震动速度。一、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总体控制要点1、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 善布置,弃碴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 对风、水、电、路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2、进洞前先做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做好天沟、边沟 等排水设施,确保

2、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3、隧道施工的各作业队、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 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现场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 交接班情况。4、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 听从指挥。5、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长挖、弱爆破、先护顶、 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应 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二、开挖、凿孔及爆破作业安全控制要点1、开挖人员到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详细 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 予

3、以清除或支护。2、人工开挖地质隧道时,应先检查镐、锹、锄头等工具是否完好,各部 连接是否牢固。操作时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3、人工打眼时,应检查锤与锤把的联接是否牢固,锤把是否有裂缝、腐 朽和歪斜,锤头及钢钎顶端有无不平和严重毛边情况。如有应予更换。4、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5、站在碴堆上作业,应注意渣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6、采用负钻钻眼,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 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 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杆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 应予修理或更找。7、使用

4、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务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 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8、采用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浇的装置是否良 好。电钻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不应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 钎子。9、不得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风、电钻。10、严禁在残眼中缝继续钻眼。11、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 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 n。台车在行走或暂停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扰到放 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住,防止移动。12、洞内爆破必须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 之专业爆破人员进行作业。1

5、3、装药与钻孔不得平行作业。14、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以外的至少50m远的安全地点。严禁在 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洞内加工爆破器材 时,其加工铜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15、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化纤衣物。16、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相邻的平行道、横通道及洞间不少于50m; 采用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17、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18、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件的支护是否牢固。炮

6、眼内的泥浆、石 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遇有照明不足, 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的溶洞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 破。19、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20、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 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 过5根。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泡时,应先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 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的1/3。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 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人员必须撤离工作面。21、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 火照明。22、

7、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 灯或风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家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时距必须大于1m。23、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相距15min以后,才准许检查人员进入 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 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 准进入工作面。24、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25、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 至安全地点。26、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

8、道两工 作面距离接近15m (软岩为20m)时,一端装药放炮,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 全地点。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紧 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险区。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 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的 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三、洞内运输中的安全控制要点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2、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 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3、所有运载车辆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装运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

9、 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物件应捆扎牢固。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 或搭车。5、人工装渣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漏斗装渣时,应有联络信息。装 满渣时应发出停漏信号,并及时盖好漏渣口。接渣时,漏斗口下不得有人通 过。人力卸渣时,应将车辆停稳定并制动,严禁站在斗车内扒渣。机械装渣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渣机上的电缆 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渣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6、洞内采取有轨运输时,应做到: 洞内平曲线半径不应小于车轴的7倍。洞外不应小于10倍。 双线运输时,其车辆错车净距应大于0.4m,车辆距坑壁

10、或支撑边缘的 净距不应小于0.2m。 单线运输时,在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0.7m的人行道,并在迁当地点设 错车道,错车道的长度应满足最长列车运行的需要。 洞内轨道坡度宜与隧道纵坡一致,卸渣地段应设不小于1%的上坡道。 在线路尽头应设置挡车装置和标志以及中够宽的卸车平台。 运输线路应有专人维修、养护,线路两侧的废渣和余料应随时清理。7、动力牵引的有轨运输作业,可参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办理。8、洞内采取无轨运输时,应做到: 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 10km/h,有牵引车机会机时5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会车 时10km/ho 车辆

11、行驶中严禁超车。 在洞内、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并设专人指 挥交通。 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 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止运输车辆碰撞。 在洞内倒车与转向必须时,应开灯鸣号,有专人指挥。 洞内卸渣场地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渣边缘内0.8m处设置档木。 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车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9、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的民用爆破物品 管理条例。 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 运送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运送,不得由一人同

12、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 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有轨机动车 运输时,不宜在同一列车上运送,如必须用同一列车运送时,装雷管与炸药 的车辆必须用三个空车厢隔开。 用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 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0履或原包装一箱。 用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 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 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二层。 用有轨机动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护送人员 装卸人员只准乘在尾车内,其他人

13、员严禁乘车。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必须 在专用、带盖的木质车厢内,车内应铺有胶皮或麻袋并只准堆放一层。 在井内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做到:a .必须事先通知卷扬机驾驶员和井口上下联络人员;b 除爆破工和护送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乘坐;c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只准堆放一层,且不得滑动。运送其 它炸药时,装载高度少是超过罐笼高度的2/3,并不高于1.2m;d 用罐笼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其升降速度不得超过2m/s,运 送其它炸药不得超过4m/s,用吊桶运送爆破器材时,其升降速度不得超过 1m/s;e驾驶员在操纵卷扬机时,不得使罐笼或吊桶发生振动;f.运送电雷管时,应装入绝缘箱内,切断洞内

14、所有电源,并检查钢丝绳 是否带电;g严禁爆破器材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巷道内停车;h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严禁运输爆破器材。 严禁用翻斗、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 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动输机运送爆破器材。四、对支护的安全要求1、隧道各部(包括竖井、斜进而、横洞及平行导洞)开挖后,除围岩完 整竖硬,设计文件中规定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选 用有效的支护。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 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异或损坏时,应立即 整修加固,变异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15、。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国会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的连接 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应向洞外多架58明 箱,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反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4、洞内支护,应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 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短支护至工作面的距离。施 工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 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6、开挖漏斗孔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 梯。7、采用木支撑时,应选用松、柏、杉等坚硬且富有弹性的木材,其梁、 柱的梢径不得小于20cm。跨度大于4m时,不得小于25m。其他连接杆件梢径 不得小于15c叫木板厚度不小于5cm。木支撑应采用简单、直立、易于拆、 立的框架结构,并应保证坑道的运输净空。8、安装钢支架,应遵守有关起重和高处作业等安全规则,选用适宜的小 型机具进行吊装;9、喷锚支护宜采用光面爆破,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 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10、当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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