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城区医疗卫生专项规划(2013~2020)说明书征求意见稿2014年1月目录第一章 规划背景与技术路线 41、规划背景 42、技术路线 63、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74、主要规划依据及参考资料 85、规划期限 96、规划范围 10第二章 社会经济发展与医疗卫生资源适应性分析 101、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概况 102、医疗卫生资源现状和利用情况 103、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存在问题 12第三章 规划目标和发展战略 131、规划目标 132、发展战略 15第四章 医疗卫生设施总体规划布局 151、总体空间布局 152、具体布局分区 163、机构、床位总量设置 174、医疗技术人员总量设置 18第五章 各类医疗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181、综合医院 182、中医医院 203、专科医院(含临床检验中心) 204、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 225、社区卫生服务设施 226、农村卫生服务设施 24第六章 各类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241、妇幼保健体系 24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253、卫生监督体系 254、急救医疗体系 265、采供血体系 26第七章 各分区医疗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271、中片区 272、东片区 293、北片区 314、仙洲岛组团 32第八章 保障措施 321 加强规划衔接,切实保障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322 明确各级政府与部门职责,合力推进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建设 323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334 建立规划实施评价机制,使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33第九章 本规划与上级规划的协调 331本规划与《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的协调 332本规划与《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的协调 343本规划与《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协调 34第一章 规划背景与技术路线1、规划背景1.1、规划任务的由来 2011年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潮州市城乡规划局发布《关于组织编制城市各专项规划的函》(潮规函[2011]132号)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组织城市规划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2012年,潮州市卫生局与广州地理研究所联系,商讨潮州市城区医疗卫生专项规划(2013~2020)的编制工作,并于2013年确定规划合同,开展本项规划工作为逐步完善潮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科学布局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医疗卫生资源,促进潮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性发展,为潮州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的有关规定和潮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组织编制城市各专项规划的函》(潮规函[2011]132号)文件的精神, 编制本规划。
1.2、 区域发展背景与城市总体规划框架 潮州地处广东省东端,社会经济发展长期滞后于珠江三角洲地区2011年9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原省委书记汪洋与粤东四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座谈,决定推动汕潮揭同城化的进程;2012年5月,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促进“汕潮揭同城化发展”; 12月,汕头、潮州和揭阳三市共同制定《推进汕潮揭同城化工作方案》,加速了汕潮揭同城化的进程;2013年8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的决定》,提出粤东加快建设汕潮揭城市群,建设汕头、潮州、揭阳资源共享、一体化融合发展的特色城市群支持汕潮揭各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潮州城区的发展与建设进入了全新的阶段2013年11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潮州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决定加快开发韩东新城核心区,规划突出新老城区的联动发展,建设彰显“潮文化”特色的城市景观中轴线,构建“新旧城互动”的城市公共空间体系,打造两条城市功能拓展带,有效承接老城区产业和人口的疏解,形成韩东现代服务、韩东教育科研、韩东综合服务三大城市功能组团要求韩东新城核心区与《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进行充分衔接,发展商务办公、教育医疗、文体娱乐、高品质居住等公共服务功能。
韩东新城核心区的实质性开发已经加速进行《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明确了潮州市中心城区未来发展方向是跨江向东拓展,形成“一江两岸,依山环洲,四轴三片区”的城市空间布局,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由原来44平方公里扩大为90平方公里规划以江(韩江)、河(北溪)、山(笔架山)、洲(仙洲岛)、城(潮州古城)为城市空间结构核心,以跨江交通干道为发展主轴,带动中心城区跨越韩江向东发展,营造一江两岸的组团式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一江两岸韩江及其两岸地区韩江是潮州最重要的城市自然景观轴线,韩江两岸是城市最重要的公共空间和形象塑造地区依山环洲依托桥东组团内大量生态山体建成深入城市中心的绿肺,环绕仙洲岛和江东北洲形成一江两岸发展的城市核心景观四轴四条主要的城市轴线,其中又包括两条城市意象轴和两条滨水公共空间轴两条城市意象轴是火车站广场——枫溪广场——潮州行政中心——开元寺——湘子桥——笔架山;潮州东大道(韩江东岸)——潮州大桥——潮州大道(韩江西岸)城市意象轴两条滨水公共空间轴是韩江滨水公共空间轴;北溪滨水公共空间轴三区包括中片区、东片区、和北片区规划充分利用由道路、河流、山体、绿带等因素形成的分隔,发展形成“三片区二十二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
在现有的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的基础上,兼顾枫溪核心地区,形成中片区(含古城组团、旧区北组团、旧区南组团、城北工业组团、大道东北组团、大道西北组团、大道西南组团、枫溪组团、火车站组团和枫溪南组团等);在韩江以东结合桥东和磷溪发展东片区(含桥东组团、磷溪组团、溪中北组团、溪中南组团、溪南产业组团、新城核心组团和水库南度假组团);在韩江以东结合意溪镇区和金山大桥发展北片区(含意溪古镇组团、意北组团、意南组团和意东组团)另外在仙洲岛发展以度假会展型的仙洲组团二十二个城市组团中,城北工业组团、溪南产业组团和意东组团是以工业为主体的产业组团,古城组团、枫溪组团、桥东组团、新城核心组团和火车站组团是综合性组团,其余为生活性组团在规划期内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各城市片区和组团各有不同的发展侧重点采用“重点建设东片区,逐步完善中片区,近期开发北片区,积极保护古城区,大力发展产业区”的发展策略,实现城市跨江发展、优化城市职能、提升人居环境的城市发展总目标2、技术路线本次规划执行“深入理解城市总体规划、全面收集社会发展资料、严格按照规划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实地考察研究、综合运用多种技术方法、合理确定专项规划目标、多方沟通制定总体方案”的技术路线。
通过对潮州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中“一江两岸、四轴三区、二十二组团”城市空间格局和居住人口规划的解读,结合潮州新区的发展目标和近期建设规划,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和城市规划软件技术分析手段,确定潮州城区医疗卫生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分期实施计划,并与潮州市卫生局、市规划局、以及市属各医疗单位进行沟通,最终完成规划报告和图件3、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本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一)坚持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目标,坚持经济、社会、人居环境协调发展确保城市发展与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之间的平衡,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确保本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完善政府在公共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二)均等服务、统筹城乡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按照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规划相应的医疗服务系统,在满足城区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同时,保障市域城乡较高层次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供给三)近远结合、协调发展根据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特点与方向,以及未来区域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确定各种医疗卫生设施的总体规模及空间布局,使医疗卫生设施的配置与潮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近期规划与远期规划相结合,确保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规划原则是:(一)公平性原则 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需求,要从潮州的医疗供需实际出发,面向城乡,以基层为重点,充分发挥现有医疗资源的作用,适当调控城乡医疗机构的发展规模,保证全体居民都能公平、公正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让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二)整体效益原则医疗机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方向的要求,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互协调和有序竞争的医疗服务体系局部要服从全局,科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充分发挥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和效益,避免诱导以趋利为目的、争夺病人的无序甚至恶性竞争的发生;要将各种行政隶属关系的医疗卫生设施纳入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服务体系中,实行全行业监管和调控,统筹规划,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在全市合理布局,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方便、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三)可及性原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布局要根据其服务半径进行合理规划、要建立功能齐全、覆盖全城区域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重要医院要考虑对全市乃至粤东闽南的辐射作用,尽量布局于交通便利、利于群众得到服务的位置四)分级医疗原则落实医疗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做到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危重急症和疑难病在市级医院诊疗。
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设施的功能及相互协作关系,优先发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置水平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五)多元化办医原则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逐步增加政府财政对公共医疗服务的财政投入,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促进非公有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六)中西医并重原则遵循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中西医并重,保证中医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及资源配置4、主要规划依据及参考资料(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5、《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二)规范标准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8、《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2004);9、《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10、《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09年版);11、《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164号);12、《中医医院建设标准》20081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指导意见》14、《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15、《血站基本标准》16、《急救中心建设标准》(2005年征求意见稿)17、《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17、《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2006);18、《广东省医院基本现代化建设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