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城区老旧小区和地源热泵供热小区集中供热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解读一、制定的依据及必要性为有效推进我市集中供热工作,进一步加强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集中供热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供热能源供应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等法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加快推进城区老旧小区和地源热泵供热小区集中供热改造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昌邑市城区老旧小区和地源热泵供热小区集中供热改造实施方案》二、起草过程 我单位依据《山东省供热条例》有关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开展老旧小区供暖改造工作,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根据专家意见,经集体研究讨论后,起草了本实施方案三、主要内容(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市政府有关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工作部署要求,加快补齐城市配套设施短板,全力推进城区老旧小区和地源热泵供热小区集中供热改造工作,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让人民生活更舒心、更美好 (二)改造原则推行“政府引导、主管部门指导、街道配合、群众参与”工作机制,创新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改造模式,统筹推进改造工作,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好办扎实。
充分尊重小区居民意愿,由居民决定“改不改”,居住小区内80%以上居民同意集中供热改造的,方可以楼幢为单位推进改造工作改造工作实施前,要合理制定改造方案,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结合居住小区现状,落实“一小区一方案”,完善小区供热配套服务功能,满足群众取暖需求三)改造范围及改造内容1、改造范围根据市政府对城区供热区域的划分要求,按照居民自愿和就近供热管网输送原则,在供热管网负荷能够满足小区供热要求且具备实际铺设通达条件的基础上,对城区范围内未实现集中供热的老旧小区和地源热泵系统供热的小区进行改造,加快未集中供热小区接入集中供热管网2、改造内容实施城区未集中供热老旧小区和地源热泵供热小区集中供热改造,主要任务是完善无集中供热设施老旧小区的供热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地源热泵供热小区供热基础设施,配齐居住小区内换热站、管网、楼内立管、阀门等供热设施3万平方米以上的片区可建设独立换热站,原则上可优先改造若片区不足3万平方米或无建设换热站空间,由市工作专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整合周边小区换热站、协调征用公共区域空间等办法解决同时按照现行建筑节能要求,实施建筑外墙保温,营造生态宜居的供热环境,提升集中供热服务质量。
四)完善改造资金共筹办法1、改造资金筹措本着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城区未集中供热老旧小区和地源热泵供热小区集中供热改造工作所需资金,由受益用户担一块、市财政补一块、供热企业让一块 (1)用户入户端口外供热设施建设费用包含供热设施的购置、安装以及相关管沟的开挖、恢复等费用,按照115元/平方米标准收取,用户自行承担60%、供热企业让度20%、市财政补贴20%用户自行承担部分和财政补贴部分,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计算,不含附房、车库等不进行改造的建筑物建筑面积2)换热站土建工程、换热站供排水、供电设施及安装费用,由市财政承担3)从入户端口至用户自有供热设施的改造,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材质的原则,用户自行选择改造主体进行施工并承担费用4)外墙保温由用户自行组织施工并承担费用5)供热计量及温控装置的安装费用在征求居住小区内居民改造意向时,同步统计供热计量及温控装置安装意向比例,同意安装比例达到80%以上的,由供热企业负责安装安装费用按户收取,标准为2700元/户,由用户自行承担供热计量及温控装置使用寿命为9年,超出使用年限重新安装的费用,由用户承担2、改造资金收取和拨付。
需由用户承担的上述第1项和第5项部分费用,由热力公司收取用户入户端口外供热设施建设费用中市财政补贴的20%部分,经市工作专班和供热企业联合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全额拨付给各供热企业五)组织实施1、全面调查摸底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各街道及各供热企业对城区未集中供热老旧小区、地源热泵供热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符合改造条件的小区数量及相应的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为改造工作实施奠定基础2、制定改造计划各街道负责组织有改造意愿的小区居民代表,向市供热改造工作专班提出改造申请市工作专班要结合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按照谋划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科学制定年度改造计划,优先安排改造条件成熟、业主反映强烈的小区3、严格组织实施各供热企业要对年度改造计划内的小区,及时进行现场勘查,编制设计方案和改造方案其中小区内供热管道施工遵循优先地埋的原则,若无地埋条件,通过高架施工等方式予以解决供热企业要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和要求,进行供热改造施工市工作专班要加强施工过程监管,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六)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组建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住建、财政、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及各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区未集中供热老旧小区(地源热泵供热小区)供热改造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改造工作。
市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协调推进专班日常工作,保障集中供热改造工作顺利进行2、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市工作专班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总结前期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健全监督机制,每个改造项目都要聘请3—5名小区居民作为群众监督员,对整个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居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3、明确职责分工城区老旧小区和地源热泵供热小区分属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街道管理,各管理主体负责做好对接用户、民事协调等工作市住建局负责安排各供热企业开展现场勘查、编制设计方案和改造方案等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供热改造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负责参照城区供热专项规划,协调确定供热管网的路由各街道负责做好供热改造政策宣传解释,配合做好辖区内的供热改造工作各供热企业负责直供到户,履行入户端口外供热设施的终生维修、养护、更新、改造的物权义务4、广泛宣传发动集中供热改造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情况十分复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电视、网络、条幅等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切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外部施工环境蒸汽供热小区集中供热改造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但具体改造价格和补贴政策根据小区建成时间及供热设施现状情况具体分析,经充分论证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