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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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口市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卫计委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 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及烟台市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 方案,切实做好我市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化管理, 保障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安全,巩固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全面提升我市预防接种工作水平。(一)全市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机构资质认证率、预防接种人员 资质和培训考核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每月和每季度开展查漏补种工作的预防接种单位比例达到 100%。(三)每季度整理和核查辖区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卡的预防接种单 位比例达

2、到100%。(四)预防接种单位信息系统使用率达到100%,数据上传及时率 达到100%。(五)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纳入信 息系统管理率达到100%。(六)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含麻疹成份疫苗常规免疫全程 接种率达到98%,第1、2剂次及时接种率均达到95%;第3剂次及时 接种率均达到92%;适龄儿童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 白破疫苗、白破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和甲肝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2%;全市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92%。(七)预防接种卡保管期限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的预防接种单位比例达到100%。(注:预防接种卡的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7岁

3、后继续保存不少于15年)(A)辖区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信息填写正确.必要信息无缺项的预防接种单位比例达到100%。(九)公示相关资料并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的预防接种单位比例达到100%。(十)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的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十一)学校和托幼机构对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100%。(十二)学校和托幼机构入托.入学儿童查验补种后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O(十三)疾控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有完整的疫苗出入库记录的比 例达到100%,疫苗帐物相符率达到100%。(十四)疾控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冷链设备建档率和温度监测记 录完整率均达到100%。(十五)以乡(镇.街道)

4、为单位,不发生预防接种事故或差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报告覆盖率达到100%;以县为单位,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调查诊断及时率达到100%,其它各项 监测指标达到国家监测方案要求。(十六)以市为单位,急性弛缓性麻痹(AFP).麻疹等疾病监测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市级)监测方案要求的比例均到达100%。二、工作内容(一)加强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建设和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管理。1 完善预防接种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可及性。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方便群众,规范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全市的预防接 种服务体系,在2015年为民服务实事增设预防接种服务网点工作基 础上,继续加大预防接种门诊

5、、预防接种站(室)的建设管理力度, 东江街道卫生院要增设一处预防接种站,彻底解决服务人口过多.服 务半径过大等问题,持续完善以预防接种门诊为主体,以预防接种站(室)为补充多种服务形式共存的新型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同时,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数字化门诊建设力度,根据省级新修订的预 防接种单位建设和考核标准,所有省级示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必须在5 年内实现数字化管理。2016年诸由、兰高、东江、南山、下丁家、北 马.龙港.龙矿疾控站.经济开发区医院等要加快数字化门诊建设力 度,2016年底前全市数字化门诊创建率达到50%,争取5年时间实现 数字化门诊全覆盖,为群众提供便利、清洁、舒适的接种环境。2合理

6、安排预防接种服务周期。要按照全市统一时间和规定频次开诊。城区实行周二至周六开诊,其他门诊实行每周四.五.六开 诊,每月开诊时间分别不少于20天.12天,双休日至少开诊一天, 开诊时间.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要向社会公布,为接种对象提供更 加便利的服务。3.开展预防接种单位标准化建设。根据省卫生计生委新修订的 预防接种单位建设和分级管理标准,继续完善预防接种单位设施和人 员配置,统一命名,统一标牌,统一制度,全面推动预防接种单位的 标准化建设。烟台市卫计委负责规范化预防接种单位的创建验收,每 年以不低于20%的比例分别对示范化门诊.规范化门诊.合格门诊.接种站和产科接种室进行复核。验收(复核)未达

7、到相应建设标准的 预防接种单位将予以降级,限期整改后重新验收命名。4加强资质管理。市卫计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设置的预防接种单位(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接种站和产科接种室)和新上岗预防 接种人员进行资质认证。通过认证的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方可开展预 防接种工作。预防接种单位和预防接种人员每3年进行1次资质审核 验证,每年进行一次年审。(二)加强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1. 明确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的任务和责任区域,定期开展查漏补 种。各预防接种门诊要按照烟卫疾控函201426号文件及龙口市 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每季度最后一月确定为 查漏补种活动月,定期开展查漏补种工作。预防接种单位应根

8、据责任 区域,确定分片管理责任人员,定期开展漏种儿童主动搜索和随访, 重点搜索流动人口集聚地、留守和返乡儿童集聚地、免疫规划疫苗针 对传染病高发地区等重点区域,及时将辖区新生儿和未建卡适龄儿童 纳入预防接种管理,做好补种和记录工作。2. 密切部门沟通和协作,多渠道掌握辖区适龄儿童底数。市疾控 中心和预防接种单位要密切与公安、教育等部门沟通和协作,比对计 划生育、妇幼保健等专用系统数据,多渠道获得辖区适龄儿童信息, 掌握辖区适龄儿童出生、流入和流出等情况,及时发现未纳入预防接 种管理的儿童,摸清辖区适龄儿童底数。同时要将山东省预防接种信 息管理系统产科模块、社区/乡村医生报告的儿童月出生情况与辖

9、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保健工作相结合,对新生儿名单进行比对,主 动搜索漏卡儿童。3. 强化预防接种证(卡、簿,含电子档案,下同)管理,做好预 防接种通知和后续追踪工作。(1)新生儿出生后,由各医疗机构产科接种室发放预防接种证并 将新生儿个案信息录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出生后1个月内, 由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为其办理预防接种建卡手续,同 时为发现的无证儿童及时补发预防接种证。对于本省户籍儿童,不论 在本地居住时间长短,预防接种门诊均要在儿童首次前来接种时建立 预防接种卡并录入信息系统,发现漏卡、无证儿童,要及时补证、补 卡并录入信息系统。对于外省户籍儿童,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

10、, 与本市儿童一样管理;居住时间不到3个月的,要及时接种疫苗,并 填写预防接种证,做好临时登记。(2 )预防接种单位至少每季度对辖区适龄儿童预防接种档案进行 一次全面整理和核查。根据儿童的不同居住状态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 中对儿童信息进行更新,对于重卡儿童进行剔卡;对于流出和失访一 年以上的儿童,可将户籍类型改为“其他”并备注;对于死亡儿童, 将状态修改为“死亡。以上信息同时在预防接种登记簿中作相应标 记。(3)在完成接种后,预防接种人员应及时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和 预防接种证上登记疫苗名称、接种日期、疫苗批号、生产企业、接种 部位、接种单位、接种医生等信息,不得有缺项,同时在预防接种卡 (簿)中

11、登记接种日期。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电子档案、预防接种卡(簿) 和预防接种证的信息要一致。预防接种单位保存辖区儿童预防接种卡 (簿)应在儿童满7岁后,至少继续保存15年。(三)规范预防接种告知和宣传行为.1开展预防接种宣传,规范宣传行为。各单位要利用多种媒体.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制作和发放健康教育材料,广泛宣传预防接种 知识和政策。预防接种宣传应以预防控制疾病为目的,宣传内容应当 客观.科学,具有针对性,不得涉及具体的疫苗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 不得夸大宣传.类比或者诋毁其它疫苗的作用和安全性。预防接种单 位不允许张贴.播放或变相协助疫苗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进行产品广 告宣传。2. 规范预防接种通知和告

12、知行为。预防接种单位每次开展预防接种前,要采取多种方式通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儿童需接种疫苗 品种.接种时间和接种地点,督促其按时带儿童前来接种。预防接种 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 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是否 有接种禁忌,接种后留观30分钟等情况,如实记录并填写山东省 预防接种通知书,并由受种者或监护人签字确认。对因有接种禁忌而 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应提出医学建议。提供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 时,除告知以上内容外,还应告知所承担的费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补偿方式等信息。预防接种人员不得诱导以第二类疫苗代替第一类疫 苗。3规

13、范预防接种公示。预防接种单位应在其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症.不良 反应以及注意事项等,第二类疫苗除公示以上内容外,还应公示接种 疫苗的价格。预防接种单位应设置预防接种宣传栏,公示预防接种工 作流程.咨询电话和相关宣传资料,公示的内容有变化时应及时更新。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辖区接种单位详细地址.服务区域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并接受社会监督。(四)加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1. 积极与教育部门的配合,优化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 工作流程。按照烟卫疾控201316号等文件要求,继续优化预防接 种证查验

14、工作流程,将查验关口前移,把预防接种查验纳入入托、入 学报名程序。2. 提前做好漏证、漏种儿童的补证、补种工作。预防接种单位应 在儿童入托、入学报名前提前安排好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工作。 对完成接种儿童出具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同时在预防接种证“查验接 种证记录”处登记查验时间和查验结果。3. 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的登记和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儿童入托、 入学后,托幼机构和学校督促无接种查验证明的儿童补种,驻地预防 接种单位要会同托幼机构和学校做好漏证、漏种儿童的补证、补种登 记工作。(五)强化疫苗和冷链管理。1 进一步健全疫苗管理制度,做好疫苗计划、运输、储存和使用管理。市疾控中心和预防接种单位

15、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做好疫苗计划. 供应和使用管理。疫苗出入库时应完整记录(购销.分发)日期.疫 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购销.分发) 单位.生产企业、批签发合格证明编号或者合格证明等内容,保存至 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要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充分利用信 息系统规范疫苗管理。2规范二类疫苗采购和使用管理。各单位要在确保第一类疫苗接 种的基础上,结合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有计划的开展第二类疫 苗的接种工作。二类疫苗接种应遵循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不能 强行推广和接种第二类疫苗,也不能影响干扰第一类疫苗的常规接种。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九规范第二类疫

16、苗的采购 工作,确保疫苗供应渠道正规.质量合格。3健全和落实冷链管理制度,做好冷链温度监测工作。市疾控中 心和预防接种单位应进一步健全冷链管理制度,完善冷链设备档案管 理。冷库.冰箱等冷链设备在使用时,应配备温度测量器材,每天进 行温度记录;冷链设备的管理人员每天应至少2次(上午和下午各1 次)查看并填写温度记录表。在每次冷链运转时,市疾控中心对运输 疫苗的冷链设备进行常规温度监测,并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疫苗 名称、生产企业、数量、批号及有效期、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 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变化.运输工具 名称和接送疫苗人员签名,记录数据应真实.准确。冷藏设施设备温 度超出疫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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