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成都地铁建设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成地铁建〔2013〕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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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机密特急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文件成地铁建201381号 成都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建设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地铁各监测单位、中铁成投、地铁参建各施工、监理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地铁工程监控量测工作,保证监控量测工作质量,更好地为信息化施工和安全监管提供依据,现将成都地铁建设工程监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原成都地铁建设工程监测管理办法(成地铁建201239号)文废止。 特此通知。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 2013年7月3日 成都地铁建设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地铁工程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更好地为信息

2、化施工和安全监管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城市地铁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城市地铁工程测量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 第二章 监测管理主要要求第三条成都地铁建设工程监测分为施工监测和业主直接委托的第三方监测。施工单位应按相关法规、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监测。第三方监测对施工监测工作进行复核并独立开展监测工作并根据相关法规、规范及合同要求为业主提供监测咨询服务。施工单位及第三方监测单位资质均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合同要求。施工单位若无相应资质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并将监测资质、方案及主要人员向业主监测管理部门备案。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向

3、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第三方监测单位不得转包监测业务,不得与所监测工程的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第四条 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人员专业、数量应当满足监测工作的需要。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主要工作人员资历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合同及相关标准要求,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对于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投标文件到位的,应及时申请更换,所更换人员的资历应不低于投标人员资历并报业主批准。第五条 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监测项目部应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监测项目主要负责人未经业主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获得批准后应及时告知相关施工及监理单位。第六条 施

4、工单位和第三方监测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对监测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配备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服从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遵守劳动安全生产纪律,确保监测工作安全有序地实施。第七条 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精度、频率、报警值和极限值等技术要求,并应在设计交底中给以充分说明,监测报警值应满足基坑工程设计、地下结构设计以及周边环境中被保护对象的控制要求。监控量测应纳入图纸会审、设计技术交底和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方案的管理程序,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监理单位应认真核对图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编制监测实施方案,该方案必须作为重大危险

5、源安全专项方案的重要内容经过专家评审,评审合格后才能实施。第九条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经专家评审后的监测实施方案进行施工监测、安全巡视和综合分析,并及时向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反馈监测信息,发现异常时,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重大问题要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的监测方案要及时报第三方监测单位审核,并及时埋设施工监测点,由监理组织并通知第三方监测单位参加点位验收,施工单位监测元件进场后,由监理和第三方监测单位共同检查产品合格证、率定表,并出具检查意见。元器件产品合格证和率定表复印件应交第三方监测一份,以便计算需要。各单位应根据合同要求,配合第三方监测工作 。第十条 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当根据施工

6、图设计文件、规范及有关资料编制监测实施方案,开展监测和巡视工作,定期向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提供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要求。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编制的监测方案需经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认可,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当根据勘察设计文件、规范、监测合同及有关资料编制第三方监测实施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监测单位应严格按批准方案实施,当工程设计或施工方案有重大变更时,监测单位应及时调整监测方案。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及时按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测点布设,监理单位组织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进行验收,并及时形成完整的验收记录,并报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施工单位应做好监测点标识

7、和保护工作。第十三条 监测单位应按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的项目、频率进行监测,监测方法和精度应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是警情报送的第一责任人,监理单位具有连带责任,原则上谁先发现谁先报送。警情等级划分、报告与处置、消警要求见附件一。第十五条 发生警情报送人应第一时间通过手机短信和电话等方式通知相关单位人员,并在24小时内送达书面报告;报送人员应跟踪警情响应,若1小时后仍没有收到对方响应反馈,则应越级报送其上级。第十六条 在警情得到妥善控制稳定后应根据消警要求(附件一)由施工单位牵头及时解除预警,并对每次预警的处理完成情况以承包商申报表形式上报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

8、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并及时进行消警。第十七条 警情报送、处置、解除程序(消警)应完整闭合。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负责组织书面归档。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及时处理、分析监测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及时向业主及相关单位反馈。监测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监测记录及成果的内容应满足工程的需要和相关规范要求,应有责任人签字,监测记录及成果应加盖成果章;应及时将工程监测记录、计算资料和成果进行组卷归档。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检查施工监测点的布置和保护情况,比对、分析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数据及巡视信息。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施工单位反馈,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应对措施。第二十条 各监测单位必须

9、对施工过程中影响到的周边环境进行重点监测,必须设置的项目有:周边建构筑物沉降倾斜监测、地下管线沉降和位移监测、周边地面沉降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在发现既有的建构筑物裂缝时,需根据房屋鉴定的结果适当的设置裂缝监测,对新裂缝,必须设置裂缝监测点;在重大危险源部位,如盾构始发到达、重点保护对象、盾构机换刀、穿越江河等部位应设置周边土体分层沉降、周边土体深层水平位移,及时了解地中的变形情况,分析接下来可能产生的影响。除以上对周边环境进行重点监测外,对于地铁施工各种工法的监测项目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第二十一条 各第三方监控量测单位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高度重视重大危险源、盾构区间地表沉降的监测工作

10、,对关键部位及危险性较大的点位,及时加大监测频率达到不少于每天2次,发生橙色报警的部位不少于每天6次,施工监测频率不得低于第三方监测的频率。第二十一条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按照规定,对在建项目实行不定期巡查和专项监测检查。第二十二条针对发现的问题,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根据其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实行“白、黄、红”整改通知单分级管理制度,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并跟踪检查。第二十三条(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合同及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相应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对责任单位在计量支付中扣除违约金:1.监测设计图纸或交底不符合规定的;2.监测方案编制、审核不符合规

11、定的;3.监测点布置的数量、位置、埋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4.监测方法、精度或频率不符合规定的;5.数据处理及信息反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6.监测单位资质或主要人员不符合要求的;7.未及时进场开展监测或监测漏项或弄虚作假的;8.对黄色、橙色预警处置不力的; 9.监测工作不符合要求,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二)红色报警、紧急报警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或者处置不力的,发红色整改通知单,约见相关单位法人代表,全线通报批评,对监测单位按合同及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第二十四条 第三方监测会议制度(一)监理工地例会第三方监测必须参加每周监理组织的工地例会,并准备会议材料,分析

12、本周监测情况,如有预警,会议上汇报预警监测情况,提出对预警处的处置建议。(二)建设分公司监测周例会第三方监测必须参加建设分公司每周组织的第三方监测周例会。会上准备内容包括如下等内容: 1、上期例会布置内容的落实情况。2、本周监测的总体情况,重点危险源监测情况。3、若有预警,针对预警处的原因分析及监测处置情况。4、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三)建设分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例会第三方监测必须参加每月的月度安全分析例会,会上总结本月安全形势及经验教训,并对下个月工作进行部署。(四)建设分公司监测季度考核工作会 建设分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第三方监测考评(详见成都地铁建设分公司第三方监测季度竞赛评比管理办

13、法),会上对本季度内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次梳理,并对下一季度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参照评比管理办法对各单位进行奖惩。第二十五条 对参建单位及人员未按本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实施监测工作,或未及时上报预警和未及时采取处置措施而造成事故(件)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相应规定追究责任。第三章附则第二十六条除本办法外,地铁工程各参建单位还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原成都地铁建设工程监测管理办法(成地铁建201239号)文废止。 附件:一 警情等级划分、报告与处置要求一览表 二

14、 施工监测方案审查表 三 工序(测点埋设)报验申请单 四 测点检查验收记录表 五 险 情 报 告 单 六 成都地铁工程第三方监测请假审批表 七 成都地铁工程监控量测消警单 八 分层沉降测试记录表 九 第三方监测方案审批表 附件:一 警情等级划分、报告、处置、消警要求一览表警情等级状态描述报送范围报送时限报送方式处置消警黄色预警1、实测累计值达到控制指标的2/3且变化速率达到控制值 2、监测工程师判断伴有“危险情况”(见下注)出现,将进行黄色报警1.施工(含投融资总承包方安全质量主管负责人)、监理2.工程主管部门正副部长、经理、业主代表3.安全质量部正副部长、安全管理人员、监测主管人员2小时内短

15、信监理组织各方分析、处置监理组织各方开会分析解除警情橙色报警1、变化速率连续二次达到控制值,第二次进行橙色报警 2、实测累计值达到控制值且变化速率达到控制值2/3进行橙色报警。3、监测工程师判断伴有“危险情况”(见下注)出现,将进行橙色报警1.施工(含投融资总承包方安全质量主管负责人)、监理、设计2.建设分公司副总3. 工程主管部门正副部长、经理、业主代表4.安全质量部正副部长、安全管理人员、监测主管人员1小时内电话+短信工程主管部门部长组织现场分析、处置工程主管部门部长组织开会,现场分析、解除警情红色报警实测累计值和变化速率均达到控制值,并监测工程师判断伴有“危险情况”(见下注)出现。1.施工(含投融资总承包方安全质量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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