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企业能否自行决定-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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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能否自行预备”五险一金”缴费基数?问:企业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能否低于其实际工资?如某员工月工资为8000元,北京市 2021 年的月平均工资水平为4201 元,企业为该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时,能否按月平均工资的 60%即 2521 元( 420160%)作为缴费基数?答:参照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城镇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依据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2、,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依据上述规定,“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通常应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只有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才能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问题所述情形,不适用这种情形.补充养老及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扣除应把握三要点<王俊学罗小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2127号).文件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

3、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那么,如何懂得这一文件,在执行时应当留意哪些问题?笔者认为,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应重点把握以下三点.执行时间财税202127号文件发文日期是 2021 年 6 月 2 日,但是该文件却要求从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这就是说,该文件公布日期已过了税法规定的2021 年汇算清缴期,纳税人无法在汇算清缴时执行, 只能在汇算清缴期过后再按规定重新运算2021 年度税款.纳税人要留意,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觉后应当 立刻退仍.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

4、3 年内发觉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仍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准时查实后应当立刻退仍.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治理的规定退仍.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 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可见,假如纳税人因财税202127号文件规定而涉及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要求退仍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假如纳税人因财税202127号文件规定而涉及补税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运算基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

5、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211081 号)的“附表三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填报说明”规定, “工资薪金支出”: 第 1 列“账载金额”,纳税人依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填报.第 2 列“税收金额”,纳税人依据税收规定答应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填报.如第 1 列第 2 列,第 1 列减去第 2 列的差额填入第3 列“调增金额”.如第1 列 第 2 列,第 2 列减去第 1 列的差额填入第4 列“调增金额”.另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213号)第一条规定,所谓合理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工资,薪金

6、,是指企业依据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治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其次条规定,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依据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训练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赐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运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财税202127号文件中的工资总额应当等同于国税函20213号文件中的工资,薪金总额,其运算口径应当和运算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

7、训练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所用的工资,薪金总额一样,都是按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来把握.超过部分不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其次款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财税202127号文件把标准限定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 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举例说明,某钢铁公司2021 年为职工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总额为1800 万元,均系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该企业2021 年均按工资,薪金支出总额的6%为职工支付补充养老保 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即支付补充养老

8、保险费108 万元,支付补充医疗保险费108 万元.按财税 202127号文件规定,该公司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答应税前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限额均为18005%=90(万元) .因此,该公司2021 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0890)( 108 90) =36(万元).此外,纳税人需要特殊留意的是,财税202127号文件仅对支付给职工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作了规定,而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企业为投资者支付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又该如何扣除未作规定.因此,对企业为投资者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没有相关规定前,纳税人不行套用财税 202127 号文件的规定.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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